儒家的民本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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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民本與人權
儒家的民本與人權
釋出時間:2003-1-24作者:李存山


關於儒家的民本與民主的關係,我在《中國的民本與民主》一文[1]中發表了自己的見解。民主(democracy),就其基本的或主要的涵意而言,是指一種與君主制、貴族制相區別的由人民治理(thegovernmentbythepeople)的政治體制(或管理形式)。我認為,儒家的民本(regardingthepeopleasfoundation)與君主制相聯絡,它主要包含兩方面的意義:其一,人民的利益是國家和社會的價值主體(“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其二,君主的權力只有得到人民的擁護才能鞏固(“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前者屬於價值判斷,後者屬於事實判斷。二者合一的典型表達是皇帝起居室裡的一幅對聯:“惟以一人治天下,豈將天下奉一人”。從政治體制上說,民本與民主是相對立的;但從價值觀上說,民本思想中蘊涵著從君主制向民主制發展的種子,這一種子的萌芽表現在明清之際黃宗羲等人的政治思想中。

人權(humanrights)是近代以來不斷髮展進化著的觀念。“第一代人權”[2]是17世紀英國哲學家洛克(JohnLocke,1632-1704)和18世紀法國思想家盧梭(Jean-JacquesRousseau,1712-1778)等人提出的自然權利、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等思想,《英國權利法案》(1689)、《美國獨立宣言》(1776)和《法國人權宣言》(1789)是反映第一代人權思想的代表作。第一代人權主要是“公民和政治權利”,包括髮表意見的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集會自由、遷徙自由、生命安全和財產的權利等等。顯然,第一代人權是與民主制度相聯絡的,或者說,人權觀念是民主制度的基礎(嚴復所謂“以自由為體,以民主為用”),而人權又需要從民主制度得到承認和保障。就此而言,儒家的民本思想中是否包含人權的觀念,似乎不宜作出籠統的判斷。民本在政治體制上與民主相對立,儒家思想中沒有“公民和政治權利”的設定,因此似可說,民本思想中沒有第一代人權的觀念;但就民本的價值觀而言,其中也包含著第一代人權的某些因素。

儒家的民本思想源於中國上古時期(堯、舜和夏、商、週三代)的宗教政治觀。我在《中國的民本與民主》一文中寫道:

在記載夏、商、週三代史蹟的《尚書》中,政治上的最高權威是“王”,而思想觀念上的最高崇拜者則是具有人格和道德意志的“天”(神)。天神所具有道德,也就是“保民”、“裕民”的道德;天神所具有的道德意志,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這也就是所謂“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尚書·皋陶謨》),“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尚書·泰誓》)。民之上是王,而王是天所選擇的能夠秉承天的道德意志而“敬德”“保民”的統治者。天所選擇的王稱為“天子”,因天子能夠像父母般地愛護、保護人民,所以他才能成為王。……如果王違背了天的道德意志,肆虐於人民,那麼天“惟德是輔”,“改厥元子”,選擇另外一個諸侯,討伐暴君,取代他為王。

我曾設了一個比喻,即:“在夏、商、週三代也潛含著三權分立的觀念。因為天的意志代表民的意志,而王又須按照天的意志來執政,那麼民似乎具有立法權,王則行使行政權,而對王的選舉、監督和罷免權則屬於天。”《尚書·皋陶謨》說:“天工,人其代之”,意謂統治者是代表天命而行事。就統治者必須“敬德”“保民”、服從於人民的意志而言,我們也可說是“民工,天其代之”,亦即人民把監督、節制君王的權利委託給“天”了。在此結構中,人民並沒有真正的政治權利,其意志的實現要靠統治者對“天”的敬畏、信仰或堯、舜、禹、湯、文、武等“聖王”的道德自覺。

儒家的政治設計一直未脫夏、商、週三代的原型。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周天子的權威名存實亡,天神的觀念受到懷疑甚至否定,統治者的私有觀念也愈發膨脹,在此形勢下,儒家更主要以“仁”的思想啟發統治者的道德自覺,寄希望於“仁者得天下”,“君仁莫不仁”,“天下定於一”。面對現實中的君主的非道德,孔子提出“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論語·先進》),孟子提出“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離婁上》),荀子也主張“社稷之臣”對君主要實行“諫、爭、輔、拂”(《荀子·臣道》)。孟、荀都肯定了“湯武革命”之說。但在孟子的思想中,這種“革命”的權利還是源於“天”對桀、紂的“所廢”和聖王之受命(“天與之”,參見《孟子·萬章上》),就一般情況而言,只有“貴戚之卿”才能“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對於“異姓之卿”,只能“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孟子·萬章下》,1993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簡《語叢三》中亦有“不悅,可去也;不義而加諸己,弗受也”)。荀子將“湯武革命”稱為“權險之平”,這是從“天下歸之之謂王”,“非聖人莫之能王”(《荀子·正論》)的意義上說的,就一般的“臣道”而言,只能是“事聖君者,有聽從無諫爭;事中君者,有諫爭無諂諛;事暴君者,有補削無撟拂,迫脅於亂時,窮居於暴國,而無所避之,則崇其美,揚其善,隱其敗,言其所長,不稱其所短,以為成俗”(《荀子·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