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師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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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平面設計師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平面設計師薪酬管理制度

平面設計師薪酬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適應公司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公司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礎上。

三、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福利補貼+業績提成+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員工基本工資為1500元,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工資由總經理確定。

2、福利補貼: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司根據本地區的工資水平按月發給予員工每人每月養老保險補貼400元,醫療保險補貼100元,由員工自行繳納;其他補貼200元(該補貼不當月發給,留待年終發給)。

3、業績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績提成,完成業績越多,工資收入越高。

(1)業務員自己尋找的業務所有手續完畢,公司按該業務佣金總額的15%獎給業務員;若是兩人共同完成,則由二人平均享受。

(2)業務員業務過多或其他原因需由其他業務員完成時,提供資源資訊人員享受提成獎額的三分之一,具體經辦人員享受獎額的三分之二。

(3)公司提供給業務員辦理的業務,完成任務後公司按該業務佣金總額的'%獎勵業務員。

4、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公司對所有員工各類業績作詳細統計,年終根據公司經濟效益整體狀況及員工的業績大小,發給適當的年終獎。

四、試用期薪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各項津貼的80%。

2、試用期間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或試用期間員工自行離職的,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卸職管理的相關條款執行。

3、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五、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公司根據物價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效益狀況進行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決定(原則上每年一季度調整一次)。

2、個別調整: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辦公室執行。

六、薪酬支付

1、薪酬計算及支付時間

A、薪酬的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30日(月大31日)。

B、薪酬支付時間:每月工資支付為次月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C、違犯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D、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A:應發工資=月工資標準×(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式中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福利補貼,試用期員工按80%計算;當月應出勤天數為當月日曆天數減去當月應休天數。

B: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各項扣款。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帶薪休假90天,工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病假、曠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相關規定執行。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七、薪酬保密

辦公室、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平面設計師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為建立與市場接軌的薪酬體系,能夠達到激發員工積極性,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機制,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全體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合規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二章制定原則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

第五條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於以下人員:

1、董事長、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董事會約定的其它人員。

第七條年薪制採用模式為:年薪=基薪+績效年薪(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告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的員工,需支付風險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衝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以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結構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其它

一、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一)基本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35%—45%)

(二)崗位工資根據職務高低,崗位的繁簡輕重、工作辛苦條件確定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五類13個級別的等級序列,具體級別見員工工資標準表,在工資總額中佔(30%—40%)

二、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服務;

2、工齡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

三、績效工資

1、除按照年薪制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外,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工程質量、工作貢獻等因素相聯絡;

3、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15%—20%左右;

四、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補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加班津貼、夜班補貼、出差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一、崗位工資標準的確定、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二、員工崗位工資的核定

1、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級別,經過一年的考核,再作調整;

2、根據崗位變更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更後的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績效工資

一、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二、人事部根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的績效工資金額

三、考核結果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後發放

第十五條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六條非正式員工包括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員工、臨時用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七條非正式員工實行簡單等級工資制,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應聘崗位基本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的80%計算;

第十八條除試用期員工以外的非正式員工工資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非正式員工不參加績效考核,相應不支付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非正式員工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25日

第二十二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三條本管理辦法經董事會批准實施,解釋權在董事會中高層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