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勵制度(精選7篇)

才智咖 人氣:1.18W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獎勵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獎勵制度(精選7篇)

員工獎勵制度 篇1

為了適應公司的快速發展,實現多家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公司人事部在積極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時,決定實行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制度,並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細則如下:

1、 內部推薦人才的原則:

1.1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公司人事部推薦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 人事部將不定期公開公佈公司招聘的崗位及任職資格要求。

1.3 推薦人必須保證被推薦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1.4 被推薦人的面試、錄用流程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所有推薦資料需先發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篩選後,進行初試,再推薦至用人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是否錄用。

2、獎勵辦法:

2.1 被推薦員工通過試用期後,獎勵推薦人第一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試用期結束的次月;被推薦人轉正後工作滿三個月後,獎勵推薦人第二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轉正後的次月。

2.1.1 成功推薦學徒、學員、承辦員者,第一筆獎金為50元,第二筆獎金為50元;

2.1.2 成功推薦輔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筆獎金為100元,第二筆獎金為100元;

2.1.3 成功推薦主修、副經理、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200元,第二筆獎金為300元;

2.1.4 成功推薦副總經理、總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500元,第二筆獎金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總經理提交《內部員工推薦人才表》,經審批後,交財務部發放獎金。

3、實施流程:

3.1 本制度由總經辦(人事部)及各店長、經理共同負責。

3.2 本制度自檔案審批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新,另發文說明。

員工獎勵制度 篇2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於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員工獎勵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物件:

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勵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物件: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一、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裝置;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洩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員工獎勵制度 篇5

企業在獎勵員工方面最常犯的有10大錯誤:

1、需要有更好的成果,但卻去獎勵那些看起來最忙、工作的最久的人;

2、要求工作的品質,但卻設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希望對問題有治本的答案,但卻獎勵治標的方法;

4、光談對公司的忠誠感,但卻不提供工作保障,而且付最高的薪水給最新進和那些威脅要離職的員工;

5、需要事情簡化,但卻獎勵使事情複雜化和製造瑣碎的人;

6、要求和諧的工作環境,但卻獎勵那些最會抱怨且光說不練的人;

7、需要有創意的人,但卻責罰那些敢於特立獨行的人;

8、光說要節儉,但卻以最大的預算增幅,來獎勵那些將他們所有的資源耗得精光的職員;

9、要求團隊合作,但卻獎勵團隊中的某一成員而犧牲了其他的人;

10、需要創新,但卻處罰未能成功的創意,而且獎勵墨守成規的行為。

8大原則

科學的獎勵應遵循如下幾項原則:

1.具體性。即對具體的人和工作獎賞,應使人們明白為何得獎,怎麼才能獲獎。

2.及時性。什麼時候做出成績就什麼時候給獎,這樣能因老闆及時關心員工的工作而激發出持久的工作熱情。

3.廣泛性。獲重獎的人畢竟是少數,大批認為自己應該得到而沒有得到的人會感到喪氣。小規模的象徵性的獎勵是積極的慶功表彰目標,不應該成為爭持的焦點,所以應儘可能的擴大獎勵範圍。

4.經常性。定期的獎勵往往會失去作用,因為人們可對它做出預測。不可預期的間歇性的獎勵效果會更佳,人們為了經常得到獎勵,會時時努力工作。

5.關心性。純物質刺激,其作用終難持久,而當管理者用寶貴時間關心下屬,它應成為強有力的手段,關心比獎勵本身更為重要,這也就是常說的更有“人情味”。

6.多樣性。物質獎勵以外還應有精神獎勵,如給予榮譽稱號,承認人的個性、自立性,給創新工作予以保護,提拔擔任更重要的工作,給機會深造等等。

7.公開性。祕密獎勵易產生神祕感,增加相互間的猜疑,影響工作的積極性和團結,並且獲獎者不能作橫向比較,只能作自我縱向比較,不易造成力爭上游的氣氛。

8.合理性。論功行賞,功大獎高,功小獎低,有大貢獻的給予重獎,這樣能鼓勵人們盡力做出更大的貢獻。如果獎勵不當,小功大獎,大功小獎,倒不如不獎。

與獎勵實施時的隨意性相反,獎勵並不象老闆們想象得那麼簡單,也並非所有的獎勵都能起到好的效果,發揮正向的作用!真正有效的獎勵不僅能激勵員工,還具有行為認可、導向和強化作用,企業的行為、習慣和文化,也就是在這種不斷的認可、強化過程中形成的。

員工獎勵制度 篇6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為了嚴肅廠規廠紀,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能順利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處罰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終目標,通過處罰達到令行禁止,培養員工的服從意識才是主要目標。

第三條通過對員工獎善罰惡起到引導企業文化發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時用工人員。

第三章 員工處罰

第五條 員工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大類。

第六條行政處罰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五種;經濟處罰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個等級。

第七條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50元罰款:

1、不服從班組長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遜;

2、無故不支援其他部門工作;

3、口出髒言,挑起事端,辱罵同事;

4、在公司內衣冠不整者(具體標準詳見《員工日常行為規範》);

5、在公司內隨地大小便;

6、亂扔垃圾,亂塗亂畫;

7、拈花惹草,破壞公司綠化;

8、隨意串崗;

9、上班時間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10、上班時間上與業務無關的網站、上網聊天、上班玩遊戲;

11、在生產現場接待私客。

12、未經允許不參加公司指定的培訓、會議;

13、車輛不放入車棚,不聽從門衛勸阻,隨意擺放;

14、違反就餐規定,隨意插隊;

15、剩飯菜隨意倒;

16、上班時間公話聊天;

17、上班時間吃零食;

18、車間內產成品、半成品不按規定堆放到指定地點;

19、下班前沒有將工作場地打掃乾淨;

20、下班時,沒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離開;

第八條犯有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但是有下列行為者,可以免予處罰:

1、事後主動承認錯誤,態度誠懇,積極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

2、主動向受害方賠禮道歉,得到對方原諒的;

3、積極揭發同犯人員者;

第九條嚴重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罰款:

1、不服從安排,恐嚇領導;

2、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在禁菸區內吸菸;

3、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接待人員沒有阻止外客在禁菸區吸菸的;

4、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私自在生產現場動用明火;

5、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在公司內喝酒;

6、未經允許,私自移動滅火器材或將滅火器材改作它用;

7、製造、散佈不利於公司團結和發展的謠言;

8、遺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賠償;

9、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之一,在處罰通知開出三天之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10、連續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罰款;

11、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犯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相互包庇者;

第十條記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150元罰款:

1、聚眾鬧事,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在公司內部賭博;

3、傷風敗俗,在公司範圍內從事有傷風化之行為,影響公司形象;

4、無論在公司內外,從事不當行為,有損公司形象;

5、出言不當,得罪客戶;

6、向新員工灌輸不當資訊,故意詆譭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範圍內打架鬧事;

8、犯有第九條第1、5、6、7項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記過處分,並處以150元罰款:

9、犯有第九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條記大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處以200元罰款:

1、在公司內對罵、打架;

2、故意損壞公司生產裝置、辦公用具;

3、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檔案帶出公司;

4、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配比、配方等資料轉告他人或將記錄相關資料的`檔案資料、表單等轉告他人員;

5、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設計圖紙等帶出公司;

6、未經允許,私自透露客戶資訊及各種材料、產成品價格;

7、犯有第十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條辭退。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辭退處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1、不服從安排,毆打領導;

2、私自將公司財物帶出廠門,盜竊公司財物;

3、第七至十二條各項規定,連續違反三次;

4、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禁菸區內吸菸;

5、違反《關於在公司範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公司內喝酒;

6、購買變質大米、蔬菜,導致員工食物中毒;

7、對處罰不滿,投毒、縱火報復;

8、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偽造學歷、操作證書及其它證件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工作;

10、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第四章 員工獎勵

第十三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晉級五類。

第十三條 嘉獎。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堪為楷模;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勇於探索、實踐;

4、維護公司形象,主動勸止他人的違規行為;

5、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

6、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獲得高一級學歷或取得某項職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7、全年無缺勤,無其它違紀行為;

第十四條 記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保質完成;

3、回收、重複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4、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適時實施搶修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5、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

第十四條 記大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大功:

1、維護公司利益,主動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2、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

3、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

4、 改善生產裝置,能提高生產率和產品質量;

5、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6、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十五條 獎金。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獎勵:

1、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過科技創新小組討論,確能實施,並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辦業務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3、回收、重複利用廢料為公司節省開支;

4、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使公司免遭損失;

5、不畏強敵,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搶救公司財物;

7、改善生產裝置,提高生產效率,效益顯著;

8、員工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第十六條晉級。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1、記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2、記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3、在業務改進、機械故障預防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4、改善生產裝置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第五章 權責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有關考勤方面的規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 施行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員工獎勵制度 篇7

事實證明,公司制定員工獎罰制度,能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這其實也是員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則員工獎罰制度範本,僅供各位參考借鑑。

第一條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稽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