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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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湘潭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了動員部署,標誌著這一改革全面啟動,與其緊密相關的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同步推進。湘潭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談文勝出席會議。

湘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

根據中央和省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政策性檔案精神,湘潭市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改革的範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此次改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改革了基本制度模式,即從原來的單位保障方式改為社會保險方式,籌資渠道由單位和個人繳費形成基金,再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改革了養老待遇確定機制,即從原來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發退休費,改為按照本人繳費計算養老金標準;改革了待遇調整機制,從原來的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工資增長直接掛鉤,改為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改革了養老保障的體系結構,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由單一的退休費改為基本養老金加補充保險的結構。完善工資制度改革也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優化工資結構,適度調高了基本工資比重;二是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三是適度增加了離退休費;四是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

談文勝強調,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相關的完善工資制度改革,涉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切身利益,牽動其他社會群體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深化思想認識,按照國省要求,準確把握改革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和基本思路,統籌做好配套工作,紮實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在今年底之前,完成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和公益一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參保工作,啟動業務經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