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財政助力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才智咖 人氣:3.11W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精神,按照“平穩過渡,確保發放”的原則,廣西財政廳多措並舉助力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確保過渡期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及時足額發放。

廣西財政助力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一是歸集資金,防範風險。為防範資金風險,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要求,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納入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廣西財政廳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存個人預繳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歸集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財社〔2015〕148號),要求自治區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對代扣代存個人預繳的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分別劃轉自治區本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和自治區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歸集管理,待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由自治區社保局正式徵繳後再進行清算。

二是保障經費,確保發放。由於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以一步改革到位。為確保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退休人員退休費(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廣西財政廳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渡期發放退休人員退休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財社〔2015〕149號),明確過渡期內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發放退休費(養老金)經費來源渠道:即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納入自治區社保局實行社會化發放的'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從2016年1月開始,其基本養老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未納入自治區社保局實行社會化發放的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其退休費由單位在2016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中統籌安排,不足部分由單位根據財政經費補助方式(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分別向財政廳申請預算追加或預算調整。

三是主動服務,加強指導。為穩步推進改革,確保發放,廣西財政廳主動服務,加強指導。一方面將資金歸集和退休費發放等相關工作程式製成流程圖,使區直單位及時熟悉便於操作;另一方面,組織召開區直主管部門養老保險改革經費保障座談會,就經費保障工作進行佈置和答疑解惑。同時,指導區直單位做好保發放經費測算統計,及時辦理預算追加或調整等工作。

下一步,廣西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研究制定廣西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相關配套辦法,加強資金徵管,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切實維護參保退休人員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