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辦公室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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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辦公室規章制度

團委辦公室規章制度

1、熱愛學校,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2、聽從安排,配合部長的工作。

3、熱心學生會工作,盡職盡責,積極主動,大膽敢管,切合實際,注重工作效率。

4、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以身作則,樹立在老師和同學心中的良好形象。

5、各成員在工作中要互相配合,相互協助,相互尊重,相互團結。

6、注意自身的儀容儀表,和言行舉止,不得做出有辱部門榮譽的事。

7、自覺遵守值日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值日工作。

8、如出現不遵守校規,違反紀律等情節嚴重者交由劉老師處理。

開會制度

1、 每週星期 團隊辦公室開會,若時間地點有變組長會通知。

2、 開會要準時到場,不得遲到、不得無故缺席,若有事需交請假條到組長處。

3、 保持開會過程中的安靜,做到相互尊重,不得隨意講話、吃東西或睡覺。

4、 每次開會必須佩戴好校牌和團徽,以便檢查。

5、 每次開會帶好筆和本子,做好會議記錄。積極主動發言,提出見解和疑問,闡明自己的觀點。

6、 每次開會必須佩戴好校牌和團徽,以便檢查。

罰款制度

1、 若開會無故遲到罰款2元。

2、 若開會未戴校牌和團徽罰款1元。

3、 不遵守開會制度,隨意講話,吃東西、睡覺等罰款2元。

4、 若出現頂撞老師,欺負同學被反應的情況罰款5元。

注:各成員交的罰款由劉智龍保管,王黎曦記賬,每週開會公佈罰款事項,做到公平、公開、公正。交的罰款將作為部費,(部費用來成員假期聚會或獎勵優秀幹事所用)

獎勵制度

1、 獲得優秀幹事稱號可獎勵

2、 在學校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幹事可獎勵

3、 平日工作積極,細心可獎勵

4、 獲得老師表揚可獎勵

團委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校團委辦公室職能,規範其使用與管理,增強辦公室使用的規範性與明晰性,提高辦公效率,本著責權統一的原則,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辦公室管理包括辦公室職能、物資管理、檔案管理、值班管理、會議管理。

第二章 校團委辦公室職能

第三條 辦公室職能

第一項 團委指導老師、學生副書記辦公、專職團幹辦公;

第二項 舉行小型會議;

第三項 收發各項檔案;

第四項 存放各部門檔案檔案,辦公室設有各部門檔案存放櫃,可用於檔案整理及歸檔;

第五項 日常辦公,辦公室可用於各部門日常辦公,整理資料等事務;

第六項 物資管理,校團委物資借用、歸還等管理均在此辦公室進行;

第七項 收集材料,收集基層上交材料,包括報名表、申報書、方案、徵文等等。

第三章 辦公室物資管理

第四條 校團委辦公室所有物資歸團委所有。

第五條 校團委物資旨在方便老師辦公、各組織舉行活動。

第六條 校團委物資包括辦公用品、辦公裝置、庫房物資;

辦公用品包括筆、尺子、訂書機、資料夾等常用辦公用品;

辦公裝置包括電腦、印表機、電話、飲水機、書櫃等裝置;

庫房物資指團委內設機構辦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資,包括地毯、麥克風等。

第七條 校團委物資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須在相應表格填寫登記。

第八條 物資使用與保管

第一項 辦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儉節約為原則,杜絕奢侈浪費;

第二項 所有校辦公裝置使用權屬校團委所有,其他組織或個人不享有使用權;

第三項 所有辦公用品使用完畢後,應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項 辦公裝置若有損壞,需及時報修,以保證正常的辦公室運作;

第五項 所有物資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惡意損壞或丟失現象,需作出相應賠償;

第六項 值班結束後務必切斷電腦、印表機、飲水機等辦公裝置的.電源;

第七項 辦公室電腦使用者未經相關人同意,一律不得刪除、拷貝電腦資料;

第八項 辦公室電腦使用者應合理使用電腦,不得利用其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保持電腦正常運作;

第九項 未經老師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師的電腦;

第十項 印表機一般僅為團委學生副書記、專職團幹使用,其他人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如有違規,視嚴重程度給與懲罰。

第九條 物資借用與歸還

第一項 辦公用品、辦公裝置僅供團委內部使用,庫房物資可外借;

第二項 辦公用品一般不得帶離辦公室,如需帶離,務必填寫《校團委辦公用品借用登記表》並及時歸還所屬辦公室;

第三項 團委內部借用庫房物資,無需寫申請書,但需要事先與相關負責人說明,並填寫相應的“物資借用歸還登記表”;

第四項 其他組織借用庫房物資,務必遵循《校團委物資借用程式》相關規定;

第五項 團委內部或其他組織在借用庫房物資期間需保管好物資,若物資有所損壞或丟失,視嚴重程度給與懲罰。

第十條 物資清點與整理

第一項 辦公用品每兩個月清點一次,詳細記錄庫存數量、損耗情況,並填寫《校團委辦公用品物資清點登記表》,彙集所有已經損壞或無法使用的辦公用品,根據實際情況,由辦公室相應負責人統一處理;

第二項 辦公裝置每月清點一次,並填寫《校團委辦公裝置清點登記表》。如有丟失,追究相關責任人並作相應懲罰;

第三項 庫房物資每月清點並整理一次,詳細記錄每種物資庫存數量、損耗數量等情況,詳細填寫《校團委庫房物資清點登記表》。彙集所有損壞由辦公室相應負責人統一處理已損壞物資。

第四章 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