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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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裝置管理制度(集合15篇)

裝置管理制度1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裝置管理制度2

1、電教裝置、器材由專人管理,健全電教裝置帳目,根據不同裝置分類編號入冊,做到帳物相符。

2、所有電教裝置入櫥存放,陳列有序,保持整潔、防潮防黴。

3、管理人員要對某些器材要按技術規程定期進行功能檢查、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嚴格執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凡借用裝置者須辦理借用手續,並按時驗收歸還。所有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育教學,不得挪作它用。

4、嚴格執行賠償制度。所有電教裝置如因使用人員使用不當,保管不善或者用於非教育教學活動而致損壞者,一律由使用人員按價賠償。

5、嚴禁任何人員將電教裝置用於接收、散佈謠言和小道訊息;嚴禁錄製、播放淫穢錄音、錄影。

6、外單位借用電教裝置必須經分管電教的教務處負責人批准,並報分管校長同意後方可外借。

7、加強電教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及時檢查電源、關鎖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裝置管理制度3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裝置管理制度4

1、試驗室儀器裝置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裝置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註說明。

3、各種大型裝置及精密裝置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

1、試驗室儀器裝置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裝置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註說明。

3、各種大型裝置及精密裝置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鑑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裝置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裝置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後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乾淨,然後塗油防鏽;電子儀器長時間處於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執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裝置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裝置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餘裝置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可以租賃,採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後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於陳舊裝置屬固定資產範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裝置管理制度5

一、裝置檔案的歸檔範圍

(一) 裝置儀器依據性檔案材料。

(二) 裝置儀器隨機檔案室材料。

(三) 裝置儀器執行、維護檔案材料。

二、裝置檔案的立卷歸檔要求

凡重要裝置須歸檔的檔案材料,在裝置進單位時,應嚴格遵守裝置開箱驗收制度,驗收時,須由檔案室人員、裝置使用部門雙方到場驗收並填寫裝置開箱驗收記錄,以保證裝置檔案的完整、齊全。驗收完畢交檔案室保管。

三、裝置檔案的歸檔時間

裝置檔案的歸檔時間是隨時歸檔。

四、裝置檔案的立卷要求

1、裝置檔案檔案材料要收集齊全,系統整理,書寫材料優良,字跡工整、圖樣清晰、簽署完備,有利於長遠儲存。

2、案卷裝訂應在組卷、卷內檔案排列和編目的基礎上進行。

3、案卷內不同尺寸的科技檔案材料要摺疊成統一幅面,一般以A4圖幅為標準。

4、長遠儲存的案卷裝訂必須取掉金屬物。

5、案卷不裝訂時,其科技檔案材料要按照卷內目錄的編排次序排列有序。

6、案卷要整齊美觀。

五、裝置檔案的借閱和保管

1、裝置檔案應及時歸入檔案室專櫃存放。各部門需要查閱時,可按規定向檔案室借閱,若要影印或常借等,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實施,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將其原始材料佔為已有。

2、安監局檔案室負責裝置檔案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裝置管理制度6

首先要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特種裝置、常用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專案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裝置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裝置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裝置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裝置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裝置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裝置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裝置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裝置管理部門要編制裝置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裝置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裝置管理部門。由裝置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裝置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裝置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絡外援,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 資訊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裝置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資訊向裝置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裝置主管反應。

4、裝置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臺帳。

第三十四條 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三十五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裝置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整改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總部裝置科

裝置管理制度7

隨著計算機的發展,現代化教學手段在教學中的應用越來越受到重視。目前,我校教學已裝備多個多媒體教室,為了使這些教室的使用更加安全、合理、有效,保證教學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請使用人員認真執行。

一、注意安全,不準亂動多媒體教室裝置的電源和所有裝置。

二、使用者在使用前1天到辦公室主任登記。

三、使用者在使用多媒體裝置時,要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出現問題,及時與教科室管理人員聯絡,嚴禁擅自處理。

四、使用者在使用多媒體裝置時,未經允許不得改動裝置的線路連線或另行外接裝置。如果需要,必須得到教科室管理人員的同意。

五、使用者在使用多媒體裝置時,不得私自開啟機箱、設定口令、刪除系統檔案,不得修改計算機的軟硬體配置,嚴禁擅自安裝任何計算機軟體。

六、裝置使用完畢後,認真檢查多媒體和擴音裝置電源是否關閉,裝置櫃門是否鎖好。

七、使用者在使用多媒體教室期間,一定要管理好裝置櫃鑰匙,不允許外借或轉給他人,嚴禁使用者自配鑰匙。如發生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教科室管理人員。

八、多媒體教室只為教學所用,未經允許不得另做它用。多媒體教室的一切裝置一律不得外借。

九、嚴重操作不當或未按本規定使用多媒體裝置,造成裝置的損壞或丟失,學校將根據有關裝置管理規定,追究使用者相應的責任。

裝置管理制度8

選礦裝置圓錐破碎機的檢修工作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制度。小修工作每3—6個月進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個月進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個月進行一次。各種檢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球面軸承、錐形套、偏心套、機座襯套、底端軸承、傘齒輪、防塵及密封

裝置的磨損與配合情況。

2、部分更換或調整機座彈簧。

3、緊固各部螺拴。

4、清洗、檢查油路及冷卻、防塵水系統,並消除漏水、漏油現象。

5、新增或更換潤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活動及固定襯板。

3、更換錐形套、機座襯套、大(小)傘齒輪、傳動軸等。

4、刮研球面軸承或更換球面軸承座。

5、補焊給礦鬥、防護罩和進礦箱等。

6、更換部分或全部機座彈簧及彈簧螺栓。

7、補焊機座彈簧螺栓孔、機座梯形面、機座筋開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或修復機座。

3、更換支承環、調整環、傳動軸總成等。

4、修理或重新澆灌基礎。

裝置管理制度9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採購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裝置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裝置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裝置管理制度10

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率,防止積壓浪費和損壞丟失,必須加強儀器裝置的科學管理,以保證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順利的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儀器裝置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驗收,使用保管有責任制度,購進、發出、報廢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維修、校驗等技術管理制度,使儀器裝置經常保持完整可用狀態。

3、儀器裝置的範圍: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規定執行。

4、儀器裝置的購置:由研究室主任會同有關人員,根據研究室發展規模、科研任務和教學任務的要求,按經費指標,提出購置儀器裝置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查、彙總平衡後,報裝置主管部門。

5、儀器裝置的驗收:實驗室設專人對儀器裝置統一辦理登記、驗收、領用等手續。對新增加的精密貴重儀器裝置,由實驗室驗收人會同請購研究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並建立檔案。儀器裝置必須經過驗收、建立帳卡並辦完財務報銷等手續後,方能交付使用。

6、儀器裝置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貴重、稀缺的儀器裝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操作人必須經技術考核合格後,方準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或作用辦法,並有詳細的使用記錄。公用儀器裝置委託有關研究室代管。儀器裝置的管理人員,對所管理的儀器裝置負有全部責任,任何人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動或調換。全室人員都必須尊重管理人員的職權。實驗室主任有權對全室公用儀器裝置按需要進行合理調配,以充分發揮儀器裝置效用。

7、儀器裝置的維修:儀器裝置的管理人員要做好所管理的儀器裝置的技術檢查、校驗、常規維修以及保養工作,保持儀器裝置經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員提出維修報告,經實驗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

8、儀器裝置的變動:凡報損、報廢及外調的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鑑定,填寫技術鑑定表,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變動儀器裝置。

9、損壞、丟失儀器裝置的賠償:對於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等原因,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丟失時,根據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對責任人做出賠償處理。

裝置管理制度11

一、學校所有裝置、備品均由總務處統一指揮管理。

二、學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須有校長和總務處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備品無限期節約使用,各室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組長或負責人組織修理,確實無法修理的報總務處購買,如有丟失,及時查明原因,上報總務處。

四、各科室備品,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串動,如需要由總務科統一調配。

五、工作調動人員,在離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備品。

六、備品要擺放整潔,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盜的安全工作。

裝置使用規定

1、辦公室、班級現有裝置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搬動、更換。

3、任何學生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班級的電源。

5、辦公室,班級電源電燈電器裝置如出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爭取最短時間內把問題排除。

6、陰雨天除外,辦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燈。

7、辦公室,班級無人、放學後及時關好門窗,關好照明燈及電器。

裝置管理制度12

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 使用裝置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裝置的效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 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並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 每臺裝置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四、 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迴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並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 對裝置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儘快恢復生產。

六、 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採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 裝置維修計劃由裝置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裝置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 確定各項修理專案,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准後實施。

九、 裝置修理後,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裝置不得使用。

十、 裝置的保養維修應儘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裝置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後應徹底清潔消毒。

裝置管理制度13

1、變配電室裝置的巡視檢查分為以下幾種:

1、1交接班時巡視。

1、2值班期間正常定期巡視和節日期間的加強巡視。

1、3天氣變化或裝置異常的特殊性巡視(包括無人值班站在內)。

1、4主管部門技術人員的重點監督性巡視。

1、5夜間巡視。

2、每天正常巡視的時間一般規定如下:

2、1兩班制:8:30 20:00

2、2重要節日前要對裝置進行全面巡視檢查,節日期間要縮短巡視週期。

3、正常巡視及交接班巡視應按固定巡視線路對每一個裝置逐項檢查,巡視內容與方法按各裝置執行規程規定。對存在缺陷的裝置要進行重點檢查。

4、特殊性巡視應有針對性有重點的進行檢查:

4、1天氣驟冷時重點檢查充油裝置的油麵和管道有無凍裂。

4、2暴熱天氣應檢查變壓器等裝置溫度是否高和油麵的情況。

4、3大風時重點檢查室外架構、母線、引線等牢固狀況和有無外物可能刮上執行裝置。

4、4初雨、初雪、大霧、小雨、雪雨交加的天氣著重檢查絕緣子、套管有無閃絡放電的現象及覆冰積雪現象。

4、5高峰負荷時應重點檢查大電流部分和各處接點的發熱情況。

4、6裝置存在重大缺陷或異常時或事故處理後,要縮短巡視檢查週期,進行重點監視。

5、夜間閉燈巡視,每週至少一次,主要檢查一些白天不易發現的缺陷,如接觸不良,接點發熱,區域性輕微放電以及點暈等。

裝置管理制度14

1、總則

1.1、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計算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使現代辦公裝置在本公司生產和管理中充分發揮作用,提高辦公裝置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壽命,確保辦公裝置安全、可靠、穩定的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1.2、計算機等辦公裝置,包括計算機及附屬裝置、網路設施、電話機、傳真機、影印機、印表機、投影儀等專用於公司辦公、開會及培訓所用的資訊裝置。

2、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辦公裝置統一歸口管理部門。

2.1.1、負責公司辦公裝置配置計劃及調整方案的制定。

2.1.2、負責公司辦公裝置採購稽核工作。

2.1.3、負責公司辦公裝置報修、網路故障排除及統一對外聯絡工作。

2.1.4、負責公司辦公裝置相關耗材,如紙張、墨盒、硒鼓等採購工作。

2.1.5、負責公司辦公裝置登記造冊和日常檢查工作。

2.2、 財務部負責公司辦公裝置進帳、折舊及報廢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同時負責閒置辦公裝置的保管工作。

2.3、 資財部負責根據經稽核批准的辦公裝置非生產物料採購申請單對外比價採購。

2.4、 辦公裝置定點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日常維護,並按本規定的要求正確使用。

2.5、 辦公裝置(主要指計算機、電話)使用人負責該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按本規定的要求正確使用。工作變動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並服從綜合管理部的統一安排。

2.6、 公司部門副經理及以上負責籤核,每月初綜合管理部將統計出各部門上月影印、列印等紙張的消耗量上報至財務部作為該部門管理費用的憑據(詳見附表<四>)。

3、管理規定

3.1、影印機使用管理規定

3.1.1、 影印機作為公司內部辦公裝置,不得對外開放,更不允許影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檔案。

3.1.2、 影印機的'使用和保養,公司將指定專人進行管理(詳見附表<一>)。

3.1.3、 影印機的影印許可權:影印頁數1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負責人(副經理及以上)籤

字批准;5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經理及以上簽字批准(申請單詳見附表<二>)。

3.1.4、 影印檔案、資料時,必須在指定管理員處登記、簽名,並註明所在部門、所用紙張

數和影印內容等(登記表詳見附表<三>);若發現影印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員應及時把資訊反饋給其部門負責人,並做好記錄。各管理員需在每月第一週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記內容整理成報表報至綜合管理部。

3.1.5、 影印機故障報修或其相關耗材的更換,由指定管理員負責上報綜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員管理不當出現故障、報修不及時或者登記管理不嚴格,導致紙張及耗材消耗過大,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3.1.6、 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厲行節約,對違反規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員有權拒絕。

3.2、 印表機使用管理規定

3.2.1、 印表機作為內部辦公裝置,不得對外開放,更不允許列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檔案。

3.2.2、 與印表機直接相連的電腦使用者為該印表機管理員,負責該印表機的管理(詳見表<一>)。

3.2.3、 印表機的列印許可權:列印頁數1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負責人(副經理及以上)籤

字批准;5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經理及以上簽字批准(申請單詳見附表<二>)。

3.2.4、 列印檔案、資料時,必須在管理員處登記、簽名,並註明所在部門、所用紙張數和

列印內容等(登記表詳見附表<三>);若發現列印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員應及時把資訊反饋給其部門負責人,並做好記錄。各管理員需在每月第一週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記內容整理成報表報至綜合管理部。

3.2.5、印表機故障報修或其相關耗材的更換,由其管理員負責上報綜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員管理不當出現故障、報修不及時或者登記管理不嚴格,導致紙張及耗材消耗過大,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3.2.6、 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厲行節約,對違反規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員有權拒絕。

3.3、計算機管理規定

3.3.1、計算機使用人員必須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嚴格遵守計算機操作規程,注意安全操作,以防裝置損壞,嚴禁私自拆卸其配置。

3.3.2、計算機使用人員要愛護機器裝置,發生故障及時報修。

3.3.3、 網路管理員建立公司計算機檔案,對計算機的相關軟硬體裝置的配置、使用及維護等進行統計和登記。

3.3.4、 注意防止計算機病毒感染,定期用病毒防毒軟體進行檢測,一旦發現病毒要馬上進行清理,若不能達到清理效果,應及時向網路管理員報告。

3.3.5、 凡涉祕材料的存貯和計算機作業系統中的有關密碼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任何人員不得竊取和洩露有關密碼、涉祕材料等。

3.3.6、 機房管理人員要注意維持機房整潔,機房內嚴禁堆放雜物和吸菸,經常對機房、機器進行必要的整理清掃,做好防塵、防溼、防高溫工作。

3.3.7、 下班或者外出不回公司者,必須關掉電腦主機和顯示器。

3.4、傳真機管理規定

3.4.1、公司傳真機的使用和保養,公司將指定專人進行管理(詳見附表<一>)。具體的管理細則請參見綜合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公司傳真機統一管理的通知》。

3.4.2、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本公司傳真機裝置。

3.4.3、 發傳真時必須在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發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若發現傳真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員應及時把資訊反饋給其部門負責人,並做好記錄。管理員需在每月第一週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記內容整理成報表報至綜合管理部。

3.4.4、 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厲行節約,對違反規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員有權拒絕。

3.5、辦公電話管理規定

3.5.1、辦公室電話是為方便工作,處理公務之用,私事一律不得使用。

3.5.2、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本公司電話。

3.5.3、 凡使用辦公電話者,必須愛護通訊裝置,不準隨意拆卸和移位通訊裝置,因拆卸和移位造成損壞或線路故障,應照價賠償。

3.6、掃描器、優盤、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投影儀等管理規定

3.6.1、 掃描器由公司指定人員進行管理,不得掃描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

3.6.2、 投影儀由公司網路管理員負責管理。

3.6.3、 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

3.6.4、 優盤、行動硬碟、膝上型電腦由領用者保管,應愛惜公司財物,如果丟失或者損毀,自行承擔責任。

裝置管理制度15

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第一條目的確保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並延長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範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

第一條、目的

確保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並延長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範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

第三條、職責

品質部門: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編號、記錄、校正及管理。相關部門:自己部門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

第四條、定義

內校:運用可追溯國家標準之標準件,校驗公司內之檢驗裝置、計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無法校驗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有國家認可之校驗單位校驗。

第五條、實施要點

(一)所有檢驗裝置、計量器具均需建卡或臺帳,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

(二)生產和檢驗用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須由專人負責校驗並按國家相關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經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檢定後的檢驗裝置、計量器具應貼上合格證並規定使用期限。

(三)為使員工確實瞭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品質部門負責排定課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未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四)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於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於使用後,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儘量將量規存放於適當盒內。

(五)有關維護保養方面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後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週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並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於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託裝置完善的其他機構協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六)有關校正方面

1.由品質部門負責實施,並作記錄,但在使用前後或使用中必須校正者,則由使用人隨時實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週期,排定日程實施。

3.臨時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時發現,或品質部門在巡迴檢驗時發現檢驗儀器、量規不精準,應立即校正。

(2)、檢驗裝置、計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損壞,經修復後,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時。

(4)檢驗儀器、量規經校正後,若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若因技術上或裝置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託經國家認可的計量檢定單位代為校正,且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6)檢驗儀器、量規經專門技術人員監定後,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得由品質部門依本公司請購規定請購。

第六條、實施與修訂

本制度經質量管理部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