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析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歷史發端哲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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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行政倫理思想;儒道墨法;歷史發端;理論核心

論析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歷史發端哲學論文

[論文摘要]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有著悠久的歷史與其產生的邏輯。生產力張力的釋放、政治結構的重塑、多元地域文化的交流,以及“士”階層作為思想主體的崛起,是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萌生的社會土壤。在百家爭鳴時期,儒道墨法成為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源頭,並形成了與中國歷史發展相契合的理論核心。

20世紀70年代,行政倫理作為一門系統的學科在西方才得以誕生,但行政倫理思想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梁漱溟先生對傳統中國社會特點有過精闢的總結:“政治之根本法則與倫理道德相結合,二者一致而不分,而倫理學與政治學終之為同一學問—這是世界所知之惟一國家。換言之,他認為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倫理色彩非常濃厚的政治國家,因此,也孕育著豐富多彩的行政倫理思想的典範之作。原始氏族社會有諸如“天下為公”、“選賢與能”、“平等互助”、“講信修睦”等自發、樸素的原始道德風尚;夏、商、西周時期的統治者也逐步建立起一套諸如三公、六卿等官吏制度,並提倡以“孝”為主的宗法道德規範,主動踐行“修德配命”的道德生活,形成了“敬德保民”的“德治主義”雛形。儘管原始社會有零星的行政道德風尚,夏商周也出現了古典的行政倫理思想火花,但系統的行政倫理思想博弈場所,則是在“周之子孫日失其序”之時,即中國社會歷史進人一個嶄新的時代—春秋戰國時才得以展開。這是一個百家爭鳴的諸子蜂起的“思想博弈時代”,儒道墨法等諸子繼承、批判與發展了前人的行政倫理思想,形成了不同的理論,建構起各具特色的思想體系,成為隨後數千年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不斷生成、演繹、深化之源泉,也是建構有中國特色的當代行政倫理的歷史根基。

展開來看,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歷史發端,根源於中國社會獨特的歷史與社會環境,在此基礎上,催生出內涵著行政倫理闡釋的諸家思想的爭鳴,經過歷史的錘鍊而形成了支援中國行政倫理思想的儒道墨法的理論核心。本文試從這三個方面來闡述中國行政倫理思想的歷史發端。

一、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萌生的社會土壤

任何一種思想的誕生、發展和演變都離不開現實的社會生態環境,都是根植於當時的社會土壤之中。這種社會土壤依其重要性程度,依次包括特定的經濟根基、政治結構、文化基礎以及思想主體的自由思考。春秋戰國時期之所以能孕育出百家爭鳴的諸子百家,併成為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萌生與發展的源泉,都歸屬於這一時期特定的社會歷史土壤。

1.社會土壤之一:生產力張力的釋放。在人類歷史上,“一切以往的道德論歸根到底都是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的產物”。春秋戰國之前,我國社會的發展基本上處在一個比較平穩的狀態下,因此,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相對緩慢的。春秋以降,原有的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這一變化首先發生在社會經濟領域裡,具體表現為生產力張力的釋放。不同的階級、集團或階層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在社會生產力張力的釋放中,紛紛成為推動生產力發展的動力因素。因此,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為思想領域的百家爭鳴局面的形成,注人了源源不斷的動力,代表著不同利益階層的各種思想與意識經歷了一個衝突、整合的過程,並形成了思想繁榮時代。

春秋戰國時期的生產力得以解放和長足發展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春秋初期,人們發明了冶鐵技術;到春秋後期,鐵器農具被廣泛應用。(2)春秋中後期,耕牛使用作為技術已得到推廣,到戰國時期,鐵犁已替代石犁、來粕。(3)私人工商業的發展已初具規模,打破了“工商食官”的局面,出現了“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的繁榮景象。(4)大規模地興修水利,如鄭國渠、都江堰水利工程等,為農業灌溉、確保糧食增產打下了基礎。以上這些變化使生產力的發展率先突破原先與其相適應的生產關係的平衡框架,導致了新舊經濟制度摩擦、衝突與更替的態勢。這些變化也必然在思想領域引起觀念上的新舊雜陳、相互更替。正如恩格斯所言:“人們自覺地或不自覺地,歸根到底總是從他們階級地位所依據的實際關係中—從他們進行生產和交換的經濟關係中,獲得自己的倫理觀念。”生產力張力的釋放為百家爭鳴時期的思想文化繁榮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也為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生成與發展提供了社會經濟條件。

2社會土壤之二:政治結構的重塑。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生產力的變革必然會引起生產關係的調整,從而導致上層建築的重塑。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的發展,加速了周王朝“大一統”生產關係的解體,“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逐漸讓步於“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的政治結構。歷史發展進入奴隸制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封建制不斷生根與強大的過渡階段,階級構成不斷分化,除了奴隸和奴隸主兩大階級陣營外,又出現了農民和地主等新生力量。同時,社會分層中既有大量的破落貴族面臨退出,又有大量的新貴即將登場。職業領域裡既有農夫、小私有商業者,又有職業政客、職業謀士等登上歷史舞臺。這一時期新舊勢力的對抗預示著觀念碰撞,促進了百家爭鳴局面的形成;諸侯國之間的對峙與兼併,從而形成了多極的政治格局,為百家爭鳴時期的到來提供了寬鬆的社會生態。面對王綱解體、列國紛爭、社會激盪的局面,新興的地主階級政治家及“士”階層不得不思索安邦‘治國之策,探尋制度轉型之路,以迴應“禮崩樂壞”的政治困境,並尋找“救世”之方。

此時,“既沒有中央集權、帝王專制的大一統政治體制,也沒有某種國家哲學一家獨大的思想專制局面。各國諸侯也沒有以行政命令形式推行某種思想,壓制不同學說。各家各派的學說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信徒和生存空間”。可見,這種政治結構的多元衝突與博弈,就意味著社會政治結構在尋找著一條重塑之路,因此,原有社會結構的內在衝突與重塑成為這一時期的特點,而這一因素恰恰為百家爭鳴時期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生成與發展提供了一個非常寬鬆的政治環境。

3.社會土壤之三:多元地域文化的交流。春秋戰國時期,在經濟上,由於生產力得到了空前的釋放,導致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在政治上,民族之間兼併、融合加劇,從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這一時期的文化具有以下特色:(1)春秋戰國時期,以中原為座標,中華文化可分為中原文化、中原以東的齊魯文化、中原以西的周文化及秦晉文化、中原以北的燕趙文化、中原以南的.楚文化等,體現了文化的多元性。(2)多元文化的生態環境必然具備開放的特點。春秋戰國時期,頻繁的征戰破除了阻礙民族文化交流的政治與行政壁壘,促進了社會經濟與文化的交流、碰撞與融合。(3)多元而又開放的地域文化相互交流、相互滲透、相互吸收、取長補短,在融合中形成了諸如儒道墨法等諸子百家的獨特風格。多元、開放而又相容的地域文化有利於形成平衡的生態文化環境,這樣的文化氛圍是一種“和而不同”、百家爭鳴的文化格局,而不是一家獨鳴、一家獨大的文化局面。因此,學者們可以自由著述、自由講學、自由批評、自由流動。於是,儒家推崇的“堯舜、文王、周公”,道家信仰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家堅守的“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等話語,都在這一個多元、開放而又相容的地域文化中形成一個交流的場所,為百家爭鳴時期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生成與發展提供了豐厚的文化基礎。

4.社會土壤之四:“士”階層作為思想主體的崛起。春秋戰國之時,“士”階層的崛起是一道亮麗的風景。在“禮崩樂壞”、“天下無道”、“政出諸侯”的時代,他們滿腔熱情、上下求索、奔走呼號,承擔起拯救蒼生、重建理想家園的歷史重任。儒家提出了“王道”和“仁政”的學說,道家勾畫出“絕聖棄智”與“小國寡民”的藍圖,墨家設計了“兼愛、非攻、尚賢、尚同”等一整套救世方案並身體力行,體現了他們高度的責任感與救世情懷。春秋戰國時期“士”階層的崛起,一是因為轉型時期社會結構的解體與重組,上層貴族落敗後的下移,下層優秀庶民脫穎而出的上移,二者雙向互動,形成了一個獨特的以思想與文化傳播為業的“士”階層。二是禮樂制度的崩潰與多極政治格局,為“士”階層的崛起解除了思想顧慮,並提供了寬鬆而自由的政治環境。三是教育下移促進了“士”階層的發展與壯大。“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可見,當時的教育由上層貴族壟斷的“官學’,走向民間的“私學”,併為“士”階層開通了“學而優則仕”的途徑,以致諸侯們陷人了“得士者昌,失士者亡”的境遇。春秋戰國時期的“士”階層既是社會變革的設計師、實踐者,也是政治輿論的製造者與鼓吹者,同時,他們還是不同思想文化的創造者與傳播者,因此,他們構成了百家爭鳴的思想主體。“士是‘百家’的本源,‘百家爭鳴’是士階層之間的爭鳴”。在百家爭鳴時期,“士”階層擔當著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生成與發展的思想主體。

二、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演進的歷史之源

從古至今,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以其獨特的風格與特點在演進,因此,這一思想的演進必然具有其歷史源頭。當然,我們這裡所言的歷史之源實際上是指行政倫理思想系統化的開端。因為春秋戰國之前的思想家大多數是以“思想之碎片”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思想的,而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的出現是以一種“系統化的理論”呈現出來的,這一點與西方歷史文化的產生及其發展是基本類似的。也正是因為這一時期思想家的理論具有系統化的特徵,因此,它就成為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歷史之源。

春秋戰國時期先後登上百家爭鳴歷史舞臺的諸子百家,各領風騷。為實現各自理想中的治國藍圖,他們開啟了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系統化的探索之路,也取得了驕人的成就。在眾多的諸子百家之中,以儒道墨法四家影響最為深遠,從而成為春秋戰國時期的“顯學”,也是我們追溯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起源的必經之路。

1.孔子、孟子、荀子:儒家行政倫理思想的源頭。儒家行政倫理思想的系統化,源於先秦時期的孔子孟子荀子;它由孔子創立,經孟子繼承和發揮,再到集大成者荀子正式生成。孔子生活於春秋末期,其時代背景是:在經濟上,以分散、封閉的小農經濟為主導;在政治上,諸侯割據,社會急劇變革,新舊勢力鬥爭激烈;在文化上,魯文化佔有優勢地位。因而,作為代表一部分奴隸主貴族利益的代言人,孔子在面對“禮崩樂壞”的時局時,對傳統文化周禮進行了與時俱進的批判、繼承與超越,構建了“仁學”的思想體系,其中蘊含著諸如“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以德行政”和“以禮治國”等一整套行政倫理思想的觀念和規範。同時,孔子通過興辦教育和周遊列國等途徑,傳播和推廣“仁學”思想,以實現“德政”與“禮治”貫通的行政倫理模式,為先秦儒家行政倫理思想的形成與完善奠定了基礎。孟子生活於戰國中期,代表著由奴隸主貴族轉化過來的較為保守的地主階級的利益,他以性善論為假設,在系統繼承和發揮孔子行政倫理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以“仁政”得民心的倫理思想和“民為貴,社翟次之,君為輕”的民本思想,豐富了孔子行政倫理思想的內涵。荀子屬於戰國末期新興地主階級的理論代表,面對統一的中央集權即將形成的時局,立足而又不拘泥於儒家立場,博採諸子之長,以性惡論為假設,提出了“隆禮重法”、“以民為本”及“尚賢使能”等行政倫理原則。因而,荀子被譽為先秦儒家行政倫理思想的集大成者。至此,先秦儒家傳統行政倫理思想正日益走向成熟。在隨後的秦漢至明清長達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先秦儒家的行政倫理思想始終能在各種思想流派的爭鳴中,從多元存在到相互相容,形成了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理論體系。而且,儒家的德治、民本、誠信等諸多的行政倫理思想資源,仍然是我們建構當代中國行政倫理不可或缺的歷史元素。

2.老子、莊子:道家行政倫理思想的淵源。道家的行政倫理思想源於先秦時期的老子莊子。它以老子為開山始祖,經楊朱的過渡,後經莊子的深化與發展,構建起以“道”為邏輯起點,以“無為而治”、“治國愛民”等為原則的行政倫理思想體系,形成了與儒墨法相抗衡的行政倫理思想。生活於春秋末期戰亂頻繁時代的老子,是沒落中小奴隸主階級利益的代表,他既反對傳統的宗法等級道德規範,又不滿新興地主階級的“法治”與“尚賢”治國之策,他以“道”來立論,勾畫了以“無為而治”為核心的行政倫理思想框架,設計了以“小國寡民”為原則的行政組織倫理思想,提出了“聖人無為”的行政倫理思想。老子的“無為而治”實質上是“有為而治”,是以退為進,正題反作,以隱世反襯人世,以求曲徑通幽之效。楊朱獨特的貴己眾生的“自我主義”思潮源於道家,而又與老子、莊子有別,在先秦諸子中獨樹一幟。戰國末期,過著隱士生活的貧窮知識分子莊子,面對統治者嚴刑重斂、窮兵默武的現實,深感無能為力,只好退而求其次,以“隱士”的方式表達其高遠的“道法自然”的治國之術。憤慈世俗的批判精神和追求內心自由的《逍遙遊》蘊含著深刻的“治國愛民”的民本思想,以及對自由、民主、平等價值的追求。今天,在我們建設和諧社會時,仍需訴求道家“和”之概念的理性力量。因此,“從一定意義上來看,‘和’的概念與範疇是對我國古代社會那種原初的、質樸的和諧社會狀態的一種反映,這一認識常常會成為現代社會建構更高階的和諧社會可資利用的思想資源和觀念發端”。 3.墨子:墨家行政倫理思想的發端。墨家的行政倫理思想,由戰國初期墨翟創立,代表著小私有勞動者和平民的利益,曾盛行一時,擁有與儒家並稱“顯學”的光環。墨子先學習儒家之學,而後創立墨家,以“兼愛”為核心,建立了涵蓋政治、經濟、倫理與哲學四位一體的思想體系,其中包含著一系列諸如“非攻”、“尚同”、“尚賢”、“貴義”、“貴利”等具有行政軍事思想、行政組織思想和行政人事思想的諸多內容。墨家的思想蘊含著大量的傳統行政倫理的原則與規範,如在人事管理上,墨家宣揚“以尚賢為政”的舉賢觀念,明確“以德就列”的用人標準,規定了“自上而下”的選拔方法和“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的錄用程式。經“鉅子掌權”、“相謂別墨”、“墨離為三”等三個時期的分化,“墨家後學”繼承與發展了墨子的學說,並在認識論、邏輯學、自然科學等領域也頗有建樹。由於階級鬥爭加劇,小生產者階層的分化瓦解,以及墨學自身空想性與脫離現實的不足性,墨學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以致“其學幾絕,其書僅有”。然而,隨著歷史的演進,墨家諸多思想精華被整合到儒家、法家等學派之中,彰顯其不朽的思想價值。“雖然,墨學的繁衍傳承沒有像其他諸子學說那樣的款款綿延,但是,這並不妨礙其時代價值的展現,其‘墨子精神’依然在不同時代顯示出其獨特的魅力,無論何時,墨學總有許多的東西需要我們去探究,也總能發掘出許多新的理論點”。所以,先秦墨家思想必然成為追溯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發源地之一。

4.管仲、商鞍、韓非:法家行政倫理思想的端點。首先,法家行政倫理思想的最初源頭,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齊國管仲與鄭國子產的改革。管仲提出了“循道重民,禮法兼濟”的行政倫理原則,子產“鑄刑書”標誌著成文法的誕生,並主張“寬猛並用,以猛為主”的治理思想,即既要實施“為政必以德”的道德教化手段,又要實施“以猛服民”的刑法管制,這種重刑法的思想被戰國時期的思想家繼承並發展。其次,法家的行政倫理思想興起於三晉(趙、魏、韓)時期,李惶、申不害、慎到等有膽識的法家代表人物,進行了以富國強兵為宗旨的變法改革,形成了法家的“法”、“術”、“勢”的法治觀念和“利國”、“利眾”的行政倫理思想。再次,秦國的商鞍變法是法家思想成熟的標誌,作為戰國中期的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商鞍在七國對峙爭雄的形勢下順應歷史潮流,主張變法,終使“棄禮任法”的秦國脫穎而出,為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體現了行政管理與時俱進的思想,“緣法而治”則表達了堅持法治、反對人治的原則,“刑無等級”更是突破了“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奴隸制原則。最後,戰國末期的韓非建立了“法”、“術”、“勢”三結合的以君主專制為典型特徵的行政領導思想,成為法家學派的集大成者。概括地說,“法”是韓非思想之根本,它為官吏樹立了一種準則,具有規範性、統一性、穩定性、公正性等特點;“術”則是其思想之核心,作為君主統治手段的“術”有“君道無為”、“聖人執要”、“賞罰二柄”等特點;而“勢”是其思想之精髓,也是君主實行統治的前提,它源於“法”和“術”又超越於“法”和“術”,是“法”和“術”的目的之所在,三者是一個有機整體,相互交融、相互支援。總的來說,法家的行政倫理思想蘊含著豐富的制度規範的內涵。

三、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核心之理性辨識

在先秦時期昌盛一時的諸子百家,經過歷史的洗禮,真正對中國傳統文化與行政倫理思想產生深刻而持久影響的只有儒道墨法這四家。當然,其他的理論學派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筆者認為,理論內涵所具有的生命力,以及這一生命力與歷史需要之間的契合性是關鍵的要素。因此,儒道墨法之所以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咳心,是因為它們都具有與中國傳統社會發展及其需要之間持續的契合性,而這一契合性的根源就在於其理論核心的存在與生命力。具體到行政倫理的領域,筆者的這一推論也是成立的。儒道墨法的行政倫理思想,也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當今中國行政管理的現實。鑑此,筆者試從理性的視角來挖掘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之核心,並辨識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核心的特點。

1.無為而治:道家行政管理的“一種精神”。由老子開創的先秦道家,關注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主張“無為而治”,以求“無為而無不為”之境界。其倫理思想核心是“守樸去智”、“以慈為懷”、“崇儉寡慾”、“謙下不爭”等行政倫理規範。這些規範的文化基礎是“絕聖棄智、清靜無為”的虛無文化,蘊含著以自然為中心點的價值觀,體現著無為、順應自然的價值標準。與儒墨法的社會本位主義不同,道家的思想是建立在自然本位主義之上的,其社會調控理論是順應自然、無為而治,注重自然消解作用。儘管在這種自然秩序的追求中,洋溢著“見素抱樸”的非道德主義精神,然而其“無為而治”實質上是“有為而治”,是以退為進,正題反作,以隱世反襯人世,以求曲徑通幽之效。這種倫理訴求,從其語言形式與內容展開來看,體現出與當時社會倫理追求別樣的情懷。這種具有普遍意義的倫理情懷,在中國歷史發展的轉折時期,或者在中國社會動盪之後的恢復時期,會以一種異樣的力量發揮著獨特的歷史作用。因此,“無為而治”的道家精神是以一種似斷非斷的方式,影響著我國行政管理的實踐,併成為中國傳統行政倫理思想的重要元素之一。

2.既仁且禮:儒家行政管理的“兩手措施”。深受殷周時期禮儀文化浸潤的儒家繼承了西周以來的“以德配天”的行政觀,追求禮治秩序和道德信仰的理性自覺。因而其行政倫理思想是建立在以“仁學”為基礎之上的“德政禮治”,既體現“仁”的制度,又遵循“禮”的行為準則。可見,其核心思想是以內聖外王為理論中軸的“雙旋結構”—以“仁”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義的心性儒學與以“禮”為核心的倫理中心主義的社會政治儒學。故儒家追求的道德理想狀態是“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訴求的人生境界和社會政治生活狀態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社會治理理論上,儒家的“禮治”有別於道家的“無為”、法家的“法治”和墨家的“尚同”,表現為道德調控,注重道德自律,主張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體現了儒家人世的社會本位主義人生價值觀。同時,儒家行政倫理思想在社會治理實踐中,“表現出了極強的包容性和融合性,能夠把其他文化體系中的因素吸收進來以豐富自己。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直到今天,人們還會經常談起儒家文化的現代價值問題”。所以,儒家在秦漢以後的發展中能夠勝過其他各家,“承擔著秦漢以來的大一統的思想共源的基礎作用,並據之建構起中華民族的公共交往平臺,成為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

3.“法”、“術”、“勢”:法家行政管理的“三劍齊發”。先秦法家,從“禮法兼濟”的法治思想開始,經歷了“棄禮任法”的演變,再到韓非子與商鞍注重“法”、申不害關注“術”、慎到看重“勢”,三者得以完美結合。法治思想的最終形成,彰顯了“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的中央集權與君主專制的精神。法家治國平天下的治理模式是“法”、“術”、“勢”相結合的“三劍齊發”。具體地說,“法”是針對老百姓這一治理物件的,“術”是針對統治階級內部管理者,法與術的結合就形成了有利於君主個人企圖的社會走勢。因此,“三劍齊發”是維護統治者或統治階級利益的,併為治國提供了嚴格的制度保障。與儒墨的社會本位主義不同,法家的思想中流露出“君主本位”的價值觀,它是建立在功利主義及專制主義文化基礎之上的,因而其社會調控措施是“不務德而務法”的非道德主義,即採用“以法代德”的利益驅動和法律制約的手段,強調“他律”而非儒家的“自律”作用。這種“去私行公”、“廢私立公”的“惟法為治”的實質是為以君主利益為代表的地主階級的整體利益服務的。

4.“兼愛”、“非攻”、“尚同”、“尚賢”:墨家的“四維訴求”。墨家以“兼相愛、交相利”為原則,主張“尚同”的行政組織倫理思想,提出“尚賢”是為政之本的人事行政倫理思想,力主“非攻”反戰的政治觀點,表現出“士”這個階層要求開放政權、參與政事的行政倫理思想。墨家的文化基礎是建立在實用主義基礎之上的,儘管其人生價值觀總體上與儒家一樣訴求社會本位主義,也提出了諸多顛覆性的行政倫理思想,並與儒家並行與爭鳴,如在“兼愛”與“仁愛”、“尚賢”與“舉賢”等問題上與儒家論爭等,從而能與儒家並稱“顯學”,兩家並行不悖,長期共存,顯赫一時。然而,隨著階級基礎的分化,墨家“兼愛”原則的烏托邦精神與脫離歷史現實的弊端日益暴露,“尚同”主張既不能勝過儒家中庸之道與民本主義,也無法超越道家無為之術,於是墨家由“顯學”而潛人地下,時隱時現地閃現在其他各家言論之中;雖然其走向式微,但終究沒有退出歷史舞臺。

總之,在中國歷史發展的長河中,那些能與社會實踐相適應的理論,最終能在歷史發展中留下印跡。雖然有時這四家的理論會融合、會交叉,但是每一家的核心都是獨特的,否則,就不會有四家之說。正因為每一家獨特的倫理思想核心的形成以及在理論交鋒中的固化,才使之成為中國行政倫理思想之文化基因。當我們弄清楚這些文化基因時,也就能夠合理地解釋今天中國行政管理過程所面對的倫理境遇,以及由這些倫理境遇所生髮出來的道德困境與衝突。尤其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面對文化交融與文化衝突並存的歷史境遇,我們審視中國行政管理的過程,既需要廣闊的世界眼光,也需要深刻的歷史意識。因此,本文對中國行政倫理思想歷史發端的討論,尤其是“四家”行政倫理思想核心的辨識,是一個具有積極意義的理論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