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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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中的作用
內部控制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是指企業為了實現一定的控制目標,針對企業單位與會計核算相關的各生產要素與各項業務活動,由企業內部組織運用財務會計與其它方法對企業所進行的控制。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主要包括:為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而實行的資產管理和內部牽制控制、保證會計資訊質量的內部控制。內部會計控制的作用與目標基本上可以概括為:①保證業務活動有效進行;②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③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④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可見,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是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使企業能夠正常、平穩、有序、高效地執行具有基礎性的作用。   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在內的內部控制制度在我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明顯的缺陷與不足,主要體現在:認識不到位、輕管理重經營;制度設計上存在缺陷,缺乏預先性、系統性、可行性,偏重於事後控制;制度執行不力、效果欠佳,流於形式、有章不循、管理越權、甚至謀取私利的情況突出;內部控制制度監督檢查不夠、考核獎懲乏力,有些企業尚未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有些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得不到重視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有些企業缺乏賞罰有度的激勵約束機制。  針對一些企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鬆馳、管理弱化的,除要求有關企業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提高認識,搞好宣傳,完善控制環境,加強制度構建,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以外;按照《會計法》第二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與程式應該明確”的有關規定,企業單位在內部會計控制建設中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制度作用,強化內部監督。  內部審計是指企業單位組織內部設定的審計機構與審計人員,對單位內部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和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監督、檢查、評價。由於在很多方面內部審計的職能和目標與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具有一致性,所以往往將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把強化內部審計工作作為完善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在內的企業內部監控制度的重要手段。  以下談談在具體業務中如何發揮內部審計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中的作用:  第一,掌握恰當的審計測試方法,運用合適的審計測試技術,搞好內部控制的測試與調查工作,為審計評價、監督提供基礎資訊資料。  內部審計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常用的測試方法包括:健全性測試、符合性測試、真實性測試。健全性測試,主要是指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調查與描述,目的是比較與評價內部控制程式是否恰當、措施是否有效、方法是否、過程是否規範;符合性測試,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進行健全性測試後,根據企業所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實際的`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活動進行檢查,以確定這些控制環節是否確實存在,控制措施是否貫徹執行,是否始終一致,有無失控之處,目的在於檢查現行內控制度執行效果,並確定該制度的可信賴程度;真實性測試又稱實質性測試,包括檢查、取證、判斷、評價四個環節,目的是取得足夠的審計證據,對照審計標準進行,找出重大缺陷與低效率問題存在原因以及對企業經營管理的程度。  第二,做好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工作,以便發現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弱點與缺陷,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提供依據。  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分析與評價應該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從內部會計控制的具體構成要素與存在的薄弱環節上分為: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與溝通、內部監控等構成要素的評價;②對可能發生差錯、舞弊等違規行為的薄弱控制環節的評價;二是根據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情況,主要包括:①合理性評價;②健全性的評價;③有效性的評價。  在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進行調查測試、分析評價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應對所發現的內控制度的缺陷進行記錄、歸類、彙總,並說明制度的缺陷可能產生的弊端以及對內控制度的。內部審計人員在對制度進行全面深刻的認識瞭解後,便可以進行恰當的分析評價,一般有三種不同類別的評價結果:可信賴度較高、可信賴度一般、可信賴度較低。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針對不同的評估結果,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與措施,幫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提高效益。  第三,實行審計監控模式轉變,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中的監控作用,督促各項內控制度的落實,防止減少差錯舞弊等現象,提高經濟效益。  企業內部審計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監督控制,一般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業務環節、會計核算的內容來分類的,主要包括:銷售與收款環節的內部審計控制、購買與付款環節的內部審計控制,成本費用的內部審計控制、實物資產的內部審計控制、貨幣資金的內部審計控制、籌資與投資的內部審計控制等。  由於企業內部審計具有監督經常性與過程控制性的特點,並且強調對經濟活動的事前監督與過程控制。因此,能有效地將某些差錯舞弊等違規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內部審計在某種程式上可理解為對內部控制的控制。在強化內部監控、加強內部審計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作用時:一是要求企業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包括監督原則、監督內容、監督方式、監督責任與監督獎懲等內容的內部監督辦法,達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使企業內部監督規範化、系統化、制度化;二是狠抓落實,嚴格照章辦事,使企業內部控制與內部監督達到事事有人負責,事事有人監督的要求;三是拓寬內部審計監控範圍,加強內部審計職能,儘量覆蓋所有的經營活動領域,除著眼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以外,還應兼顧效益性;在對重要的業務與崗位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強對企業重點、難點、熱點的專項檢查與審計;實現從以突出為主的內部審計監督方式,向常規性內部審計為主、以必要的定期與不定期突擊性內部審計為輔的審計監控模式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