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構建和諧社會的利益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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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構建和諧社會的利益協調機制
摘要:利益關係和諧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根本上皆源於制度安排的缺陷,必須從制度上啟動利益槓桿,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均衡機制、健全暢通的利益訴求機制、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系統完善的利益保障機制。

關鍵詞:和諧社會;利益協調;機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質上就是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而這必須從制度予以保障,因為社會制度在本質上就是利益制度,是“調節、限制、疏導人們利益行為的一套機制”[1](p.10)。
  
  一、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均衡機制——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出發點和突破口
  
  利益均衡是現代社會是否和諧的“風向標”。“如果說個別利益的對立使得社會的建立成為必要,那麼正是這些個別利益的一致才使得社會的建立成為可能”[2](p.381),而“利益均衡就是儘可能地調整好利益體系的內部矛盾關係,把利益衝突減少到最低限度”[3](p.210)。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沒有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的社會,而是一個有能力解決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並由此實現利益均衡的社會。要實現利益均衡,目前最為關鍵的是要形成合理的社會利益結構。
  “利益結構是社會結構的物質基礎,是決定該社會和諧程度的重要因素。”[4]一種合理的、被社會成員普遍接受的利益結構的存在,是社會利益關係融洽的前提。人類發展的歷史表明,有兩種利益結構不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一是平均主義的利益結構;二是貧富懸殊的利益結構。顯然,和諧社會所需的利益結構既不是平均主義,也不是兩極分化,而是保持一定差別的相對均衡的利益結構形式,可稱之為“橄欖型”的利益結構,即:處於結構下層和頂層的利益主體數量規模都較小;而擁有絕大部分利益資源,處於中間層的利益主體要佔人口的多數。我國目前還遠沒有達到這種狀態,而是處於一種“金字塔型”中:處於結構底層的利益主體擁有的利益資源最少甚至沒有什麼利益資源,但數量卻很龐大;處於上層和頂端的利益主體擁有的利益資源最多甚至幾乎壟斷著所有的利益資源,但數量卻極小[5](pp.64-65)。“金字塔”式的利益結構的缺點是缺乏一個成熟穩定的“中間利益階層”。根據國際經驗,如果一個社會的利益結構中的中間利益階層規模過小,占人口比例很小的上層佔據了絕大部分的利益資源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就會不穩定,更談不上和諧。亨廷頓曾指出:“中間階層與穩定的關係,頗似富裕與穩定的關係一樣,一支龐大的中間階層猶如普遍富裕一樣,是政治上的一支節制力量。”[1](p.251) 李培林通過調查也發現:“那些中間階層都很少有衝突性意識和潛在衝突性的想法。”[6](p.128)因此,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均衡機制,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最為關鍵的是培育一個成熟穩定的中間利益階層,要在制度的設計和安排上創造有利條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各種生產要素在市場競爭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如建立資本、勞動力等要素的自由流動機制、生產經營中的公平競爭機制以及合理的價格機制等。取消省區之間、城市之間、城鄉之間的壁壘,加快建立全國範圍的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使廣大低收入者和有專業技能的人才能夠合理、自由、有序地流動;使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技術市場等要素市場逐步形成一個即時反饋、資訊對稱的市場價格體系,保證要素貢獻與要素分配相符合的分配機制的正常執行。在全社會建立一種獲得政治、經濟、法律等各種制度支援的創業機制,形成追求財富最大化的持續動力機制。正如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的:要形成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和創業機制,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援人們幹成事業的社會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以造福於人民。
  
  二、建立健全通暢的.利益表達機制——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