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基於兒童生活視野的藝術教育平臺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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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活動是一種沒有直接功利性的、以活動過程本身需要為目的,能夠滿足幼兒精神成長性需要的活動。藝術表現是內在於兒童生命的,體驗性與表現性是兒童藝術的特點,藝術教育應該順應兒童發展的特點,建構兒童的審美心理結構,達到人格的健全與完善。我們從幼兒的視野出發,立足於文化傳承的角度,開發適合幼兒發展的經典藝術作品資源,組織和引領幼兒自主活動,自主表達對藝術作品的認識和情感,喚起幼兒自主表達的激情和潛能,支援幼兒富有個性和創造的表達,讓幼兒真切、快樂地享受自由表達和創造的快樂。

搭建基於兒童生活視野的藝術教育平臺論文

一、藝術主題架構中的生活視野

兒童教育應充分利用兒童生活的價值,和兒童周圍的現實生活有機結合,讓兒童在現實生活的背景中擴散、遷移和鞏固經驗。從這個意義上說,兒童藝術教育就是生活中的藝術教育。基於兒童的生活視野,找到兒童生活視野與經典藝術作品之間的平衡點,充分尊重兒童發展的需要,建立經典藝術作品資源庫。我們將兒童的生活、興趣、探究物件與經典藝術作品資源庫進行連結,建構基於兒童生活視野的藝術主題活動課程。

(一)體察兒童生活、觀察兒童、研究兒童

兒童藝術教育應源於兒童的生活,融入兒童的生活,看兒童所看、想兒童所想,敏銳地覺察兒童的需要,將兒童的視野作為主題架構的源點,將兒童的需要作為課程選擇的依據,在兒童生活經驗中進行取捨和引導,把握時機架構由兒童生活所引發的活動主題。

我們通過調查兒童的假日旅行和製作親子小報,幫助孩子回憶旅行經驗,拓展相關的熱點話題,生成了主題活動“我的假日旅行”。在“旅行中的發現”和“記錄旅行”的活動中我們引入了反映各地人文風情的攝影作品、音樂作品、美術作品和遊記,引導兒童感受與欣賞來自生活、自然、藝術作品中的美。在主題的實施過程中我們提供各種生活中的材料,支援兒童在遊戲中嘗試設計一?欠旅行,計劃、繪製明信片和景點門票、創編民族舞、建構各地著名建築、模擬旅行社活動。我們將兒童印象深刻的記憶加以整合,不但讓兒童獲得了藝術審美經驗,而且直觀地獲得了有關社會生活和文化方面的經驗。在這個過程中兒童可以用自己喜歡的藝術方式諸如繪畫或舞蹈表達所見所聞,這種藝術表徵的方式既發展了兒童的藝術表現能力,又讓成人透過兒童的藝術作品更好地瞭解兒童的發展。

(二)重視兒童在活動過程的參與

正確處理藝術活動中兒童表現技能與情感體驗表達之間的關係,關注兒童在藝術活動中的表現與反應,耐心傾聽,用照片、視訊、文字、調査問卷、藝術作品等多種方式記錄幼兒的藝術體驗與創作的過程,以此直觀呈現主題活動的程序和幼兒成長的軌跡。從主題生成、話題討論、探索發現、感知欣賞到創造表達,我們強調兒童的全程參與,兒童的藝術教育蘊含在整個主題活動中。通過藝術活動,兒童開始熟悉這個世界的事物,記錄想法並獲得發展。

(三)創設讓兒童與外部世界聯絡的環境

兒童生活的主要形式就是遊戲,因此在藝術主題活動實施的過程中,我們儘可能為兒童創設了豐富的區域活動環境,讓兒童在與環境的互動中與空間、物質、他人進行積極的互動作用。首先,我們根據翅的架構對區域遊戲環境進行整體設計,充分利用活動室、午睡房、陽臺、公共走廊等區域,根據活動的內容為兒童創設封閉、半封閉、開放等不同形態的空間,以滿足兒童獨處、隱祕、小集體等不同的遊戲心理需要。其次,投放來自兒童生活的低結構遊戲材料,如廢舊盒子、報紙、鈕釦、瓶子、樹枝、落葉、毛線、碎布等。在這些低結構材料的支援下,兒童發揮自己的想象進行藝術創想。最後,我們設計了有趣的藝術遊戲。以遊戲方式來豐富藝術概念’這裡所描述的遊戲,重在兒童通過遊戲進行藝術學習。比如,通過設計“作品對對碰”“作品連連看”“材質對對碰”“色彩列隊”“神祕的照片”等遊戲活動,讓兒童在遊戲中感知韻律、節奏、強弱、色彩、冷暖、紋理等基礎的藝術概念。

二、藝術活動中的戲劇體驗

成人多運用語言這一推理性符號來認識、表達和交流,兒童則更多地傾向於運用視覺、聽覺和身體動作等藝術表現性符號。具體來說,兒童在表達形式、色彩和構圖方面常常有驚人的表現,在音樂、表演、語言藝術等領域,他們也能創造出有吸引力、動人的藝術作品,儘管他們對這些表現媒介的掌握僅是“初稿”式的。不僅如此,他們還特別善於完成各種媒介之間的自然交流,從一種形式轉移到另一種形式,輕鬆地跨越不同的領域。因此,我們在兒童藝術教育中自然地融合其他領域,讓幼兒在運用多種形式感受、體驗的過程中進行創作。

戲劇是一種集音樂、舞美、臺詞、道具、服裝、故事、衝突等多種元素為一的綜合舞臺藝術表現形式’它以多姿多彩的舞臺形式呈現美與愛的核心,我們將其納人兒童藝術教育,讓那些巨集大的生命主題隨著“演故事”在兒童心中生根、發芽。我們和孩子一起在區域遊戲中體驗兒童劇的生成過程,將戲劇舞臺日常化、生活化,將舞臺表演的短時效果轉化為幼兒生活的長期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孩子們經歷著發現問題與矛盾--嘗試協商解決、求助他人協助的.過程;經歷著角色分配一聯絡與調整一成功“演出”的過程;經歷著藝術感受——藝術創造的過程;膽在此過程中個體與他人、環境之間的關係,體驗自由創作、參與的成就感。

三、藝術集體活動中的轉變

遊戲不僅是兒童的重要活動方式,還是兒童的重要權利。很多時候在兒童藝術活動中成人更多關注的是兒童創作的結果、作品的呈現,而忽略了兒童在藝術感受、表達和創造的過程中同樣離不開其最本質的生活方式--遊戲。因此,我們追求兒童藝術精神實質上是在尋找兒童藝術活動中缺失的遊戲精神。德國著名美學家席勒和英國學者斯賓塞認為藝術是一種以創造形式外觀為目的的審美自由的遊戲。由此,我們可以說兒童的遊戲往往是充滿著藝術感覺的活動,而他們的藝術也往往是在一種遊戲的狀態下展開的,遊戲著的兒童就是創造著的兒童,同時也是進入了忘我藝術狀態的兒童。

我們以遊戲的方式進行藝術集體活動,將民間遊戲、網路遊戲、語言遊戲、體育遊戲、音樂遊戲中的元素加以重疊或轉化,努力打破藝術教學活動兩段體的結構,讓兒童用接近其生活的狀態進行藝術活動。如我們在音樂背景中和孩子們一起玩滴流畫,在宣紙上用拳頭蘸墨印畫蝦,用椅子替代小山丘玩起音樂遊戲狩獵,在用不同的方法傳遞草帽的遊戲中感受西班牙民間音樂,在躲藏追逐遊戲中體驗音樂的強弱、連續和斷頓的變化。

在迴歸遊戲的集體藝術活動中充分讓孩子們玩工具、玩形式,並引導兒童根據已有的生活經驗、遊戲經驗、審美經驗進行替換,替換物件、替換工具、替換動作、替換遊戲結構,使集體藝術活動“常玩常新”“百玩不厭”,以此不斷增加藝術活動對兒童的挑戰性、積累和提升各類經驗,這樣藝術活動不以技能為最終目的,而是以兒童通過遊戲經審美體驗、審美創造而產生的愉悅為追求,這對於兒童來說是充滿挑戰和發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