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批評中美化與醜化的探討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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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化”的內涵

文學批評中美化與醜化的探討論文

從“十七年”時期“美化”的“使用史”來看,其內涵首先是指作家錯誤地美化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人物形象。這是較為常見的一種用法。1949年新中國成立,我們建立了無產階級專政的共和國,階級鬥爭在當時被認為是社會的主要矛盾之一。階級論的分析方法是當時文學批評的一個主要方法。無產階級是資產階級的掘墓人,那麼在無產階級已經翻身做主人後還把資產階級人物寫得比較“好”,比較“善”,那就有“粉飾”資產階級,美化資產階級的嫌疑了。影片《林家鋪子》被批評是“一部壞影片”,因為“它美化了資產階級”,把林老闆和店員學徒之間的關係寫成和諧一致,林老闆和店員們竟然像一家人似的同桌吃飯,還一再說林老闆做生意勤快,對人很客氣,不失為一個“好人”。批判者因而憤怒地指出:“夏衍同志美化這個資產階級分子為‘好人’的依據是完全脫離階級分析的。所謂‘做生意勤快’、‘對人很客氣’、‘做事很巴結’,不都是為了多做些生意、多得點利潤嗎?這有什麼可稱道、可同情的呢?”總之,資產階級作為無產階級的“敵對”階級是剝削成性的,“如蠅之嗜血”,一切都是為了壓榨工人階級,而《林家鋪子》對資本家還表示“同情”“理解”,夏衍改編電影時沒有充分揭露資產階級的剝削本性,對資產階級加以美化,是完全錯誤的。

二、“醜化”的內涵

如果說“美化”是讚揚了不該讚揚的,那麼“醜化”則主要是把本應該描寫得更美的事物故意描寫得很醜。在“十七年”文學批評中,“醜化”的內涵主要是這樣幾種:

首先是錯誤地醜化人民群眾。新中國成立以後,人民群眾成為新政權的.主人,人民群眾的政治地位得到了極大的提高,他們的形象變得越來越高大,中國進入了一個“人民的世紀”,文學也進入了一個“人民文學”的時代,這時候文學作品中落後群眾的形象開始被指責為“醜化群眾”。本來中國文學中的落後群眾形象並不少見,20世紀上半葉以魯迅為代表的啟蒙文學為了揭示國民劣根性,以圖引起療救的注意,塑造了很多愚昧落後的群眾形象,如阿Q、祥林嫂、華老栓等就是這些落後形象的典型。這些形象在“五四”時期基本上都沒有被指責為“醜化群眾”,而是啟蒙群眾。但在左翼文學及建國後的文學話語中,魯迅的落後群眾形象已經被批評為沒有充分估計到農民群眾的革命性。周立波在《談阿Q》中就提出魯迅畢竟出身於士大夫家庭,又沒有在革命實踐中多多地和農民接觸,因此他所看到的農民的氣質只能是一些“消極”的方面,沒有看到農民群眾“光芒四射的崇高的、英雄的氣質和性格”。馮雪峰也曾指出魯迅“對於農民的革命性就顯然還是估計不足的”,對於農民革命“流露了他的某種程度的悲觀情緒”。這雖然沒有明說魯迅在“醜化”農民群眾,但可以看出當時已經更看重描寫群眾的優點而不是暴露其缺點了。

趙樹理在1949年以前曾經塑造過一系列落後農民形象,如“二諸葛”“三仙姑”等,但那時趙樹理沒有因為創作了這些“醜”的農民群眾形象而受到批評,他的這種創作還被稱讚為“趙樹理方向”,被認為是當時解放區文學創作上的一個重要收穫。但是建國後趙樹理《三裡灣》《鍛鍊鍛鍊》描寫的落後農民群眾“常有理”“小腿疼”“吃不飽”“惹不起”等人物形象,卻被批判為“醜化貧下中農”,誣陷貧下中農。丁玲的《太陽照在桑乾河上》描寫了拿了好的東西就“笑逐顏開”的毫無“階級覺悟”的農民形象,這被批評完全是對農民群眾的“醜化”。康濯在《東方紅》裡描寫了農民“搶糧”“鬧事”的事情,這被批判是“把社會主義的新農村寫成一片混亂,一無是處”,作品因此被批判是“醜化農民群眾”的“大毒草”。像這樣被加以“醜化農民”罪名的作品還不少,幾乎只要寫農民群眾的缺點就有醜化農民的嫌疑。按照這樣的思路,這一時期編寫的《中國文學史》對於歷史上寫了農民缺點的小說也進行了批判,比如《施公案》就被批評是“醜化勞動人民,誣陷人民的正當的鬥爭”的作品,把愚昧、自私等缺點都栽贓在人民身上。

三、“美化”與“醜化”的邏輯

“美化”一詞我們並不陌生。《毛詩序》裡對《漢廣》一詩的解說即有:“《漢廣》,德廣所及也。文王之道被於南國,美化行乎江漢之域,無思犯禮。”這裡的“美化”是指美德教化推廣天下的意思。“美化”的另一種意思是指主動讓一個事物變得更加美好,裝飾點綴,遮蔽掉一些缺陷,這也是人之常情,是一種美學的技巧,按說這應該是一件好事。比如我們經常說的美化園林,美化家園就是這個意思,正如魯迅先生在《擬播布美術意見書》中所說:“然所見天物,非必圓滿,花或槁謝,林或荒穢,再現之際,當加改造,俾得其宜,是曰美化。”這就是說“天然之物”難免盡如人意,所以我們要修飾裝點,加以“改造”,使其更符合我們人類“美的規律”,這就是美化。藝術中使用各種藝術手法,美化自己的人物形象,這更是基本的美學原理,鄒弢在《三借廬筆談》中說蒲松齡偶聞一事,“歸而粉飾之”,這樣二十餘個寒暑,《聊齋志異》方才完成。“粉飾”就是美化自己的作品,這是文藝基本的手段。劉西渭在評價沈從文時說:“他熱情地崇拜美。在他藝術的製作裡,他表現一段具體的生命,而這生命是美化了的。”我們可以看到這裡的“美化”是藝術家的基本藝術手法。因此,藝術家按照自己的藝術理想來典型化、美化自己的人物形象,按說這是不足為怪的。而且中國自古追求“十全十美”,愛“美化”自己的生活,“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大團圓”以及“十景病”等,這些“善意的謊言”都是追求美化的結果,所以我們的民族心理是有著追求美化的根基的。我們這種美化,雖然有些不真實,但畢竟只是表達人們一種美好善良的願望,對於這種“美化”,人們似乎並不十分厭惡。但是新中國成立後文學批評中的“美化”這一概念卻成了一個貶義詞,變成了專指為不好的事物塗脂抹粉的意思了,這種美化變成了一種惡意,它不是指一種美學意圖與美學技巧了而主要是一種思想政治性的批判了。

“醜化”本來主要是指主觀上把一個事物變得更醜,把一個事物的缺點誇大膨脹,充分暴露它的缺陷,使之呈現出喜劇化的特點來。我們對於自己不喜歡的物件往往就會故意醜化,這本來也無可厚非。比如我們對於大奸大惡的秦檜恨之入骨,自然就會醜化他,甚至妖魔化他。但是“十七年”時期“醜化”卻主要是指醜化了正面人物,是一個批判性詞彙。美化了不該美化的東西,醜化了不該醜化的東西,這種主觀錯位成了“十七年”時期“美化”與“醜化”的主要用法。文學藝術上的美化與醜化本來主要是“典型化”的一種手段,但“十七年”時期美化與醜化的用法卻失去了藝術手法層面的意思,變成了思_想政治層面的動機分析,主要是指“不真實”地反映社會歷史以及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