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會計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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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管理是企業一切管理活動的基礎,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會計工作薄弱不僅影響會計職能的有效發揮,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干擾了社會經濟秩序,對各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必將產生極為嚴重的消極影響。因此,規範會計管理工作,是建立會計工作正常秩序的需要,是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重要措施。

中小企業會計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現在中小企業在會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法制觀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當前,中小企業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企業的投資者同時就是經營者,企業領導者集權現象嚴重,法制觀念淡薄,忽視會計制度、財經紀律的嚴肅性和強制性。企業會計工作受制於領導,無法行使自己的監督權,不少企業會計機構人員站在個人或小團體利益上,不是如實反映企業經營活動,而是成為部分經營者營私舞弊、掩蓋真相的“合法”工具,造成企業會計管理工作混亂,財務監控不嚴;賬目嚴重混亂,賬外設賬,弄虛作假,造成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的假象,會計資訊失真,使會計基礎工作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弄虛作假、違規操作,隱瞞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會計核算方法簡單。沒有發揮會計應有的管理職能。會計方法的科學性與完整性,是全面履行會計職能的關鍵。目前對於中小企業會計管理的理論方法缺乏應有的認識和研究,使企業會計管理的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忽視了會計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沒有將會計管理工作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使會計管理工作失去了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會計人員僅完成自己職責範圍的記賬、算賬和報賬工作,與其他部門配合較少,忽視了會計監督和會計分析;提供的產量、產值、成本、銷售額、利潤方面的資料較多,而對資金的如何有效利用、成本費用如何下降、盈利能力如何提高等等在企業管理深層次問題研究的較少。重核算、輕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會計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聯絡少,不能有效地發揮企業整體功能,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會計機構不健全。會計監督不力。一些企業會計機構不健全,會計人員配備不合理,財會人員的崗位責任制不明確、不落實,缺乏行之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會計監督制度,會計機構形同虛設,無法真正發揮會計管理工作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監督作用,這與企業經營領導者不懂會計工作和對會計作用認識不足有關。此外,會計人員自身的素質也亟待提高。

二、解決中小企業會計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1、加強全員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識。必須從企業領導做起,不斷提高全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增強自覺性。中小企業不能把會計管理工作定位在企業經營領導者利益和企業眼前利益上,應當與市場經濟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相一致,正確反映企業自身經濟活動情況。只有依靠企業全員上下的共同努力,提高認識,才能防止和避免生產經營中的偏差及制止營私舞弊行為的發生,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才有可能改善企業管理狀況,提高企業的競爭實力。

2、提高認識。擺正會計管理工作的正確位置。企業管理是一個以會計管理為中心的系統工程,在中小企業的各職能管理部門中,除了會計部門外,還有生產與業務部門、技術開發部門、產品營銷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物資採購供應部門及物資保管部門等等。會計不是一個獨立的系統,會計管理工作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貫穿於每一項經濟活動之中,與其他管理系統緊密相關。任何一箇中小企業的會計工作都必須擺正其服務的位置,提供真實資訊,對其他管理系統起參謀和預測作用,只有會計資訊有效共享,會計部門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密切地結合,共同發揮作用,企業的管理工作才會再上一個新臺階。

3、健全會計機構,建立各種會計內控制度。各中小企業應依法設定會計機構,明確會計機構職責與許可權,做到工作目標明確、職責具體、權責分明,保證財會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增強會計人員責任感;各種會計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抑制、解決會計工作中存在問題的重要條件,是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重要制度保證。各中小企業應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內部管理的具體要求,建立如實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各類賬目,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牽制制度,逐步實現單位會計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同時,要抓好各項控制制度的貫徹實施。制度的貫徹實施需要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由財會部門牽頭,企業負責人的大力支援。在各項控制制度實施過程中各單位應根據內部管理的發展變化情況以及在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不斷進行修改、完善,使其建立在科學、合理、實用的基礎上。只有這樣,會計管理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才能抑制問題的產生,產生出來的問題也會得到有效地解決。

4、建立健全會計監督體系。強化會計監督職能會計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會計業務內容錯綜複雜,會計手段靈活多樣,會計人員素質千差萬別,加強會計監督是做好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保證。會計監督不單純是對一般費用報銷的審查,而應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從企業的經營資金籌集、資金運用、費用開支、收入實現,一直到財務成果的產生。對一個單位來說,加強監督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自我監督。這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牽制制度,也就是說單位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及其登記的每一項工作,都必須經過上下級之間不同人員分工掌管,使其成為相互制約的一種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單位的財務憑證稽核制度。為了保證會計資訊的真實性,會計機構內部應配有業務水平高、素質好的會計人員,賦予其一定的許可權,專職和兼職從事會計憑證的稽核工作。以建立會計機構的自我約束機制。另一方面是要加強單位領導人的監督。單位領導人是本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者,也是保障各項財會制度順利實施的組織者,他們對會計基礎工作認識如何,採取措施是否得力,直接決定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水平,因此,單位領導人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組織並督促會計和核算人員不斷加強和改善會計基礎工作,從而推動單位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的全面提高。為了保證會計監督作用的正常發揮,公司財會應在上級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正確核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交納國家稅收,維持投資者權益,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監督檢查。對於單位領導人違反國家財經紀律,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財會有權拒絕執行。從而強化會計監督職能,保證了制度的落實和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