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社會工作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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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社會工作學科將與專業發展相適應,進一步朝著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方向發展,這突出地表現於社會工作的研究和實施方面。社會主義國家根據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的理論,從該國的特點出發,開展了多方面的實際的社會工作及其應用研究,具有實踐性和理論性、應用性和學術性相統一的特徵。

淺談社會工作的價值觀

社會工作的價值觀

社會工作的價值觀包含的內容較為豐富,是近些年城鎮社群工作者考試當中的一個核心內容,因此需要各位考生多加重視。

一般而言,社會工作價值觀,是指一整套用以支撐社會工作者進行專業實踐的哲學信念,以人道主義為基礎,充分體現了熱愛人類、服務人類、促進公平、維護正義和改善人與社會環境關係的理想追求,激勵和指導著社會工作者的具體工作。

三秦出版社的官方教材當中將這些價值觀概括為對服務物件的接納、對服務物件的尊重與包容、個別化原則、對服務物件的知情同意與自我決定、注重服務物件的保密的原則。

首先,對服務物件的接納:

對服務物件的接納指的是把服務物件當做是服務活動當中的重要夥伴,從內心接受服務物件的價值觀念、信仰、行為等。這裡需要各位同學注意接納並不等於認同,它是指社會工作者對服務物件的價值觀與個人背景特徵等的一種寬容。

其次,對服務物件的尊重與包容:

尊重指的是社會工作者重視服務物件的基本生命價值和其他基本權利,保證服務物件能夠公平的獲得社會工作的服務和其他社會資源。

第三,注重個別化原則:

社會工作者應尊重服務物件的'個體差異,不應當使用一般或統一的服務方法迴應他們的獨特需要,要充分考慮到服務物件的價值差異,以及與社會主流價值之間可能存在的差異。

第四,知情同意與自我決定

知情同意:社會工作者有義務向服務物件提供必要的資訊,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選擇服務的內容、方式,並在事關自身利益的決策中起到主導作用。注意這裡的措辭是主導作用。

自我決定:如果服務物件沒有能力進行選擇和決策,社會工作者應根據法律或有關規定由他們代行選擇和決策權利。自決權是個人尊嚴的體現,除萬不得已,即便是社會工作者出於好意,一般也不主張由社會工作者代替服務物件做決定,因為這樣做可能不利於服務物件發展自尊和挖掘潛能。當然如果出現了非常緊急的情況社會工作者可以幫助服務物件進行決定,但是事後必須履行一定的程式,進行必要的存檔和備案以便檢視。

最後,注重為服務物件保密的原則:

社會工作者應當保護服務物件的隱私,未經服務物件同意或者允許,社會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務物件個人身份資料和其他可能威危害服務物件權益的隱私資訊。這裡注意是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在特殊情況下比如司法判案或者刑事偵查活動中需要社會工作者配合相關部門提供必要的資訊。這裡分為兩種情況。

(一)在特別情況下必須透露有關資訊時,社會工作者應向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並告知服務物件有限度公開隱私資訊的必要性及採取的相關保護措施。

(二)如果在緊急情形下,必須打破保密原則而來不及提出報告,社會工作者事後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並補辦手續,已記錄必要的工作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