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關於仁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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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仁”與“禮”的關係出發,探討了二者之間的關係,指出凡君子所行就是“仁”,即使在當下不符合“禮”,但從長遠看來還是符合“仁”的標準的;而小人就必須用“禮”來約束,使之行為不違背“仁”。以“仁”、“禮”關係作為標準,孔子從道德上把人分為君子與小人,從智力上把人分為上智、中人及下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孔子關於仁的論文,歡迎來參考!

孔子關於仁的論文

關鍵詞:“仁”;“禮”;劃分

對於孔子思想中“仁”與“禮”的關係,一般認為二者是意識實踐的關係,“仁”是孔子的理想人格和追求的最高目標,“禮”是價值標準和外在要求,二者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可以說“仁”就是內化的“禮”,“禮”就是外化的“仁”,“仁”是內聖的基礎,“禮”是外王的條件,只有二者相結合,才能成就內聖外王的聖賢。但是,在《憲問》中有記錄,“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可以看出,孔子對於管仲是肯定的,說管仲的行為是符合“仁”的標準的;而在《八佾》中,“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在這一句中,明顯可以看出,孔子認為管仲不符合“禮”的規定性的。由此可見,管仲這個人在孔子那裡,用孔子的“仁”和“禮”的標準去衡量,是隻符合“仁”而不符合“禮”的。一般的對於“仁”與“禮”的關係的認識,是認為二者具有內在一致性。也就是說,具有“仁”的品質的人,他們的行為也必然合乎“禮”的規定,反之,在行為上能遵守“禮”的人,也肯定就能達到孔子所說的“仁”的境界。但是孔子卻認為管仲達到了“仁”卻不符合“禮”,這與一般的對於孔子“仁”和“禮”關係的認識是相矛盾的。由此可以看出,孔子的“仁”與“禮”並沒有內在的一致性。那麼這二者之間究竟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里仁》)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君子是一刻也不會離開“仁”的,君子之所以叫做君子就是因為他們符合“仁”的標準。這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如果一個人是君子,那麼,他的所作所為就是符合“仁”的標準的,即使在當下不符合“禮”的要求,從長遠看來,還是符合大眾利益的,還是可以歸於“仁”的。就像《憲問》裡說,“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管仲未死,有利於天下民眾,便是大節,為公子糾而死,只是小信小節,小節要服從大節。顧炎武在《曰知錄》中說:“略其不死子糾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蓋權衡於大小之間而以天下為心也。”可見,即使管仲的做法不符合“禮”的要求,他依然是孔子心目中的“仁”人。在《伯泰》中有記載:“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蒽,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顏淵》中也說:“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曰無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可見,對於一般的民眾來說,他們本身不能達到“仁”的境界,所以他們的行為必須有一定的規定性以保證其不會破壞“仁”,這個規定性就是“禮”。“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憲問》)“禮”是統治者統治人民的一種工具,是維護一種秩序或者達到“仁”這樣一種狀態的必要手段。

可見,“仁”與“禮”的區別並不在於一個是“意識”一個是“實踐”,而是對於不同等級的人要達到孔子心目中理想人格的不同規定性。是孔子對人的不同劃分導致了“仁”與“禮”這兩個概念的差別。簡而言之,孔子認為能達到“仁”的境界,並且其行為不違背“仁”,不違背民眾利益的人是“君子”;而不能達到“仁”的境界,並且其行為必須依靠“禮”來約束才能不違背“仁”的要求的人是小人或者愚人,也可以說是一般民眾。根據這個標準,從道德上,孔子把人劃分為君子與小人;從智力上,把人劃分為上智,中人與下智。

孔子所說的君子始終是不違“仁”的,而小人卻在不同的方面,從不同的'程度上違反了“仁”。一、在對待“天”、“道”、“命”的態度上,“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季氏》)君子有所畏,所以他們在行事的時候,必然是以不違背“天命”、“大人”或者“聖人之言”為前提,或者說是出發點的。而他們行事的目的也是有利於這些他們所敬畏的事物的。而小人則無所畏懼,他們沒有任何敬畏,所以在行事中只依據自己的好惡來行動,所以行事的結果往往造成許多不利的結果或者影響。“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所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子路》)可見,君子通常在“大道”上有所擔當,而小人卻在小事上計較。

二、在對待義利的關係上,“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里仁》)君子始終把“德”和“義”擺在首位,並不以自己的私利為目的,心懷天下,為人民著想,所以能凡事皆以“仁”為出發點,小人卻正好相反,如果沒有一定的禮數來加以約束,他們就會沒有任何顧忌的去追求私利。

三、在對待他人的問題上,“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為政》),“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子路》)

君子在與人交往中,注重整體的利益以及團結,可以為了整體而犧牲自我。小人只會為了一己的私利而勾結在一起,當整體失去價值的時候,小人們便會分散開來。這種現象也就是“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顏淵》)而“禮”恰恰是要把大家約束在一個維度之內,使得人們不能隨意的破壞一種和諧或者說秩序。破壞整體利益的就是隻顧一己私利的小人,也可以說,“禮”就是用來規範小人的行為的。

四、在對待困難的態度上,“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述而》),“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衛靈公》)君子面對困難毫不退避,敢於直面問題,並且能夠堅守自己的立場與信念,不像小人一樣整天為了困難而哀愁,消極。君子解決問題依靠自己,不依賴於別人,也不會為了解決自己遇到的困難而危害別人的利益。小人就正好相反了。所謂“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衛靈公》)小人往往會藉助別人的力量實現自己的目的,有時甚至是使用損人利己的方式。

正因為君子在各個方面,無論是行為還是信念都堅持大眾為先,不以自己的利益為重,所以君子的行為從始自終都不會離開“仁”,也就是說,君子的行為就代表了“仁”。小人作為與君子相對的一群人,他們凡事以自己為先,這樣就容易做出損人利己的事情,更有甚者會禍國殃民,所以對於這類人,要制定一套“禮”來約束他們的行為,規定他們該做什麼,要如何做。這樣才不會危害人民的利益與統治的秩序。

在智力上,孔子把人劃分為三個等級:上智、中人和下智。“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雍也》),在這裡,孔子說的“上”指的就是他的道德理想、政治理想等等。對於中人以下智力的人,不必對他說太多高深的,他所不能夠理解的話語,即使告訴他,他也不知道應該如何行事,如何幫助實現“上”,只需要告訴他們應該做什麼,要如何去做就可以了。這樣形成的規定性就變成了“禮”,中人以下的人只要遵守“禮”就不會違背“仁”。對於中人以上的人,他們的智力可以領悟到孔子所說的“上”所容納的廣泛內涵,並且能夠自覺的為實現“上”而作出努力。他們會思考什麼於“上”是有益的,什麼於“上”是有害的,能夠自覺的趨利避害。所以他們的行為就不會違背“上”,也就不需要“禮”的約束。因為“唯上知與下愚不移”(《陽貨》),所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

可見,孔子理想中的人是君子,是上智之人,因為只有他們能實現孔子的理想與信仰。但對於小人和下智之人,孔子也沒有放棄,依靠“禮”來約束他們,依靠“教”來化育他們,期望他們能夠配合君子和上智之人來實現自己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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