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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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必須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方針,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調研報告,歡迎閱讀!

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在市政協“和諧社會建設若干問題調研”總課題領導小組組織協調下,我們採用問卷調查,召開情況通報會、座談會、委員約談會,實地視察、暗訪、查閱資料等形式,深入瞭解情況,分析梳理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提出了建議意見,現報告如下:

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突破

近些年來,我市逐步加大了對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的力度,主要體現在:

1、組織力量和經費支援初步得到緩解。至2007年5月,全市流動人口協管員人數已配備357名,配比為流動人口數的1:961,其中XX縣是我市第一亇按省要求1:500比例配備協管員的縣,今年8月市政府又決定按1:500為XX區配備協管員;2006年全市各級政府投入用於流動人口管理資金356.1萬元,其中XX縣就投入了114萬元,全市今年預算投入443.7萬元,比去年增加25%,至此,全市流動人口管理的組織力量和經費支援初步得到緩解。

2、體制機制有了較大的創新。全市總結推廣了蓮都白雲街道的管理改革試點經驗,初步形成了由黨政領導、財政經費保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公安業務指導、基層組織具體組織實施的管理機制。重視推行“以房管人、企業管人”的暫住人口管理做法。各地還積極探索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社會化路子,流動人口管理資訊化、規範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3、管理服務工作成效明顯。截止2006年底,全市登記暫住人口36.95萬人、出租房屋6.22萬戶,分別是2005年登記數的6.86倍和 13.98倍。與此同時,公安、人事勞動、計生、司法、衛生、教育、工會等部門團體結合自身工作職能,突出以人為本,在優化維權服務上邁出了一大步,全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突破。

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難點和薄弱環節

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綜合環境的不斷改善,以及市區東擴,來麗水創業發展、務工謀生的流動人口還將不斷激增和頻繁流動,聚居傾向將更為明顯,這將對我市的公共資源供給、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運作和社會治安穩定等帶來更大的.壓力,同時,從調研的情況來看,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工作難點和薄弱環節,主要有:

1、服務管理機制不夠健全,服務管理理念有待提升。儘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但這些組織在實際工作中並未發揮高效、協調統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連年度例會也難以保證;流動人口管理領導小組雖然有若干成員單位組成,但尚未形成齊抓共管的協調工作機制和監督考核制度;流動人口較多的XX區與市本級有些職能的資源難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動人口資訊資源管理系統建設任務重和資源共享應用水平低的問題十分突出;一些單位和幹部對流動人口存在排斥、防範的觀念,具體工作中往往是歧視多於尊重、管理多於服務、防範多於保護,導致工作開展不夠主動。

2、基層基礎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全市流動人口登記站點只有418個,覆蓋面偏小,社會化管理程度還不高;不少地方住宅無門牌、門牌混亂的情況還存在,特別在一些城中村和新開發區域,影響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記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亂搭建窩棚住人、出租房違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隱患大、管理難度大;一些區域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出租房登記率低、暫住人口漏管失控和資訊登記質量不高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動人口資訊更新不夠及時,暫住人口離去末登出的垃圾資訊也佔有相當比例;一些旅館業無證照經營,特別是城郊結合部情況更為嚴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單位管人”的工作機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單位主動申報意識不強,而且資訊員隊伍也不健全,少數機關單位幹部職工配合登記意識淡薄,重經濟輕治安的出租屋業主還普遍存在,參與治安管理的積極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工作進度緩慢,《XX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無力;房屋中介市場無序的狀況也給暫住人口登記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工作難度。

3、保障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按省有關檔案要求配備比例是500:1。按2006年底統計的36.95萬人暫住人口計算,應配739名,還缺382名,以致有的社群1名協管員要負責近1500名暫住人口的排模、登記,實際上工作難以做到位。另外,經費缺口較大,雖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經費逐年有所增加,但遠遠趕不上外來人口增長的實際需要,且流動人口協管員工資待遇偏低,月工資只有六、七百元、影響了協管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協管員隊伍的穩定性。

4、流動人口中高危人口管理措施還有待進一步落實。流動人口違法犯罪已成為左右全市刑事發案、影響全市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據統計,2006年全市抓獲流動人員案犯1961人,佔抓獲案犯總數的31.1%。其中流動人口犯罪率超過50%的有市開發區、雲和兩地,開發區尤為突出,今年抓獲刑事犯罪人員55人,其中流動人員53人,佔96.36%。由於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動人口沒能列入管控範圍。

5、服務維權任重道遠。一些企業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中不平等情況時有發生、勞動超時加班現象頻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資難以兌現、工資拖欠和不按時足額發放在有些企業和建築領域也很常見;流動人口享受公共服務覆蓋面較小,其子女享受義務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難以完全落實,絕大多數流動人口居住環境惡劣,精神文化生活貧乏。

三、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的建議

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必須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方針,進一步深化和加強流動人口的各項管理和服務措施,完善管理服務的長效機制,針對目前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工作難點,調研組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營造良好氛圍

黨委、政府要積極研究和解決實際工作中的一些難點、重點問題。同時,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組織開展對流動人口先進典型的評選表彰活動,組織對流動人口進行法律法規教育,提高流動人口服從管理的自覺性,努力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動人口的社會氛圍,增強流動人口對我市的親近感、認同感和歸屬感,促進流動人口與我市居民和諧相處。

(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升社會管理水平

1、整合力量,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網路。充分發揮社群管理和服務的重要作用,繼續構建以社群為依託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平臺,使之成為政府各部門對流動人口提供社會管理和服務的介面。要依託社群,落實對流動人口提供教育、衛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要推廣XX區城南村探索在流動人口中建立民主自治組織,讓外來流動人口參與社群服務和社群管理。要整合社會資源,動員和組織治保調解組織、治安志願者、物業管理人員、保安聯防人員等協助參與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

2、適合實際,建設協管員隊伍。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繼續加強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建設,應按照流動人口實有人數按城鎮500:1的比例配齊配強,並將其納入政府公益性崗位,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他們的工資標準,對外地員工較多的企事業單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協管員或資訊員,以配合做好相關基礎工作。同時,要加強對這支隊伍管理,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責任感。

3、強化“源頭”管理。繼續堅持“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重在加強宣傳指導,督促落實房屋出租人、用工單位業主的主體責任,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對房屋出租人不具備或難以履行治安責任的,實行有償委託管理;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研究《XX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無力的問題,並提出相應完善辦法,要集中力量清理違法搭建的窩棚,儘快解決一些地方無門牌號的問題。

4、強化治安管理。強化對流動人口中可能危及社會治安的高危人員的管理控制;加大對中小旅館、美容美髮、保健泡腳、建築工地、廢品收購站點、勞務市場、房屋中介、公共娛樂場所等流動人口容易聚集的場所、部位的日常檢查力度,堅決取締非法經營場所,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為,規範中介市場的經營秩序。

5、強化管理資訊化建設。建立完善包括暫住人口、出租房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稅收徵管、勞動就業、用工單位、旅館業、育齡婦女等在內的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資訊系統,為實時、準確掌握流動人口底數及相關情況提供服務,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水平,同時要加強資訊資源整合,進一步推進流動人口綜合資訊資源跨部門、跨系統共享,提高綜合管理效能以及為各有關部門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行政管理、開展公共服務提供支援。

(三)完善服務管理機制,提升服務質量

1、健全公共服務機制,提供優質服務。結合我市情況,儘快出臺加強和改進對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服務與管理問題的實施意見,促進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隊伍穩定。一是落實政策待遇。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積極落實流動人口在政治生活、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生活、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待遇,逐步把流動人口納入我市公共服務體系;二是解決突出問題。要將流動人口廉租住房建設納入當地城鎮居住體系建設規劃和工業園區建設規劃,通過政策引導、扶持、市場化運作等辦法,鼓勵企業根據自身需要和實力建造員工用房,通過政府劃撥土地、貼息貸款、城鎮建設配套費減免等,鼓勵民間資本建設“民工公寓”,實行產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和廉價出租,實行相對集中居住管理,為流動人員的聚居創造一個更為適宜的發展空間和外部條件;要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政府應對以接收流動人口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給予辦學經費、師資培訓等扶持,加強對這類學校監管、指導和規範,提高辦學質量,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發放一定面額的“教育券”以保障相關待遇的落實。三是建立健全權益保障機制。積極引導外來務工人員參政議政,推薦其優秀模範人物通過法定程式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推選外來務工人員擔任人民法院陪審員,逐步落實他們享有與我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民主權益,依法查處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各種違法行為,搞好就業服務和培訓,繼續做好對流動人口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時,建立流動人口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及時掌握新情況,主動做好疏導化解工作。

2、建立符合實際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撥付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所需經費時,要充分考慮流動人口實際增長情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把流動人口協管員工資、辦公經費和公共服務管理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同時,積極引入市場機制,依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多渠道籌集社會資金,形成保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