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工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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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工資制度
  一.目的:
  通過計件多勞多得的方式提升人員及團隊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員工學習技術,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並體現各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的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範圍:
  適用於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直接生產人員或屬生產輔助性人員。
  三.實施前提:
  3.1平衡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達到雙贏目的,維持員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礎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礎上,同等增加員工收入;
  3.2品質及效率直接與薪資掛鉤;
  3.3兼顧新老員工之薪資架構,鼓勵老員工繼續服務,激勵新員工積極性與進取心。
  四.權責:
  4.1管理部負責草案的擬訂及調整和定期檢討;
  4.2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內相關的資料記錄及分配;
  4.3管理部人事課負責稽核計件薪資的核發;
  4.4計件單價由IE提供,副總稽核,總經理核准。
  4.5IE提供總單價,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等部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本部總單價細分至每一個工位。
  五.定義:
  5.1計件工資:以各車間產量作業計算各車間應得計件工資總額,並按個人生產數量的多少來計件的薪資,是按照車間和員工個人生產的合格產品的數量或完成的一定作業量,根據一定的計件單價計算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
  5.2用工說明:
  1)臨時工:簽訂臨時僱用協議,並按本市最低小時工資計算;
  2)試用工:按公司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相關規定試用的員工;
  3)計件工:按公司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計件取酬;
  4)技術工:按公司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負責技術指導。
  六.說明:
  6.1用工形式:臨時工、試用工、計件工、技術工。
  6.2各車間定員(附各車間人力架構定編表):
單位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大包裝工務質量
定員976469300115242041
  6.3各車間輪轂出庫單價:
類別車間13-15寸16-18寸19-21寸22-23寸24~26寸
半成品鑄造4元/pcs5元/pcs6元/pcs9元/pcs12元/pcs
加工3元/pcs3.5元/pcs4元/pcs5元/pcs6元/pcs
成品塗裝8元/pcs9元/pcs11元/pcs14元/pcs18元/pcs
電鍍17元/pcs19元/pcs24元/pcs26元/pcs40元/pcs
大包裝1.9元/pcs
  6.4各車間產能(理論工時):
類別車 間13-15寸16-18寸19-21寸22-23寸24~26寸
半成品鑄 造240pcs/天200pcs/天180pcs/天150pcs/天130pcs/天
加 工360pcs/天300元/pcs260pcs/天230pcs/天200pcs/天
成品塗 裝700pcs/天600pcs/天500pcs/天400pcs/天300pcs/天
電 鍍800pcs/天700pcs/天600pcs/天500pcs/天350pcs/天
大包裝700pcs/天
  注: 1).鑄造不含模檢人員;精車人員編制在塗裝課; 2).工務人員取現場人員1.0~1.2係數;
  3).品檢人員按工作電位取現場人員0.8~1.0係數;4).部級主管薪資未納入車間核算;
  6.4考核資料確認:
  6.4.1月產量以當月各車間實際入庫的半成品、成品數量為計算計件工資的依據,月底以生產日報總
  表作業計算計件工資的憑證,且由質量部和PMC確認方可。
  6.4.2生產計劃完成率,由生產部對各工序的生產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月底以生產日報總表作業獎懲依據,彙總在綜合考核中並在各車間工資總額中體現。
  6.4.3質量完成情況,由質量部對各工序的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月底以質量部的考核考核匯
  總報表作為獎懲依據,並在各車間工資總額中兌現。
  6.4.4成本、安全、5S、體系管理等,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考核,月底以綜合考核彙總表作為獎懲衣據,並在各車間工資總額中兌現。
  七.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考核實施標準:
  7.1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金額與生產材料的總金額比率小於或等於 %至 %,不獎不罰;
  7.1.1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金額與生產材料的總金額比率大於 %時,所在部門必須承擔全部制損金額,具體的材料損耗率範圍及處罰金額如下:
  A.材料損耗大於 %,小於或等於 %時,處罰金額為 元/月;
  B.材料損耗大於 %,小於或等於 %時,處罰金額為 元/月;
  C.材料損耗大於 %時,處罰金額為 元/每人。
  7.1.2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金額與生產材料的總金額比率小於 %時,公司將獎勵該部門,具體的材料損耗率範圍及獎勵金額如下:
  A.材料損耗小於 %,大於或等於 %時,獎勵金額為 元/月;
  B.材料損耗小於 %,大於或等於 %時,獎勵金額為 元/月;
  C.材料損耗小於 %時,獎勵金額為 元/月。
  7.2具體的材料損耗由PMC提供,具體的獎罰金額由各部最高主管提報(提報時必須附上倉儲課提供的.具體材料損耗率資料及表單),由副總審批,總經理核准。
  八.異常工時補償:
  8.1異常工時補償統一按 元/小時計算。
  8.1.1如因供應商來料不良造成返工等工時,由生管、工務、品管確認後,按 元/小時標準補償該部門;
  8.1.2因機臺裝置故障造成的停工工時,由工務確認後,按 元/小時補償該部門;
  8.1.3如因生產部門本身原因造成不良返工,不給予任何補償;
  8.1.4換模:各部門由生產一個產品的狀態轉換為生產另外一個產品的狀態稱為換模。換模工時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異常工時,但可以縮短。
  不同類別的產品換模依IE頒佈的換模工時計,由研發部經理籤認,100%公司吸收。
  由於急插工單造成二次換模和待料/待工具裝置等異常工時由提出單位籤認並吸收。
  因製程異常無法順暢生產而換模,不可申報換模工時,造成的工時損失由責任單位籤認並吸收。
  8.1.5特採:
  來料合格,製成的成品特採出貨後,客戶退貨所造成的損失工時由判定單位籤認,責任單位吸收;
  來料判特採,損失工時(含材料挑選,返工工時)由IE提供工時,採購籤認轉供應商100%吸收。
  來料判特採,製成的成品特採出貨後,客戶退貨所造成的損失工時(因來料特採造成時),由品管籤認,判定單位吸收 %,責任單位吸收 %。(判定單位如為多家則損失工時均攤)
  8.1.6返工
   OQC判退,責任部門自行返工,不可申報產出工時。產生的損失工時由IPQC籤認並吸收 %。所在部門自行吸收 %;
  支援其他部門返工,按支援計即可;
  客戶退貨(包括庫存和未入庫之成品),返工損失工時由品管籤認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