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標背景下的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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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師教育是中國小基層教育的基礎,中國小的教育教學又是對高師教育全面的檢驗和評定。在教育改革不斷深化的今天,高等師範教育如何為基礎教育培養高素質的師資,基礎教育又該怎樣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是目前師範教育與基礎教育共同關注的熱點話題。《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新課標”)自2001年7月正式公佈以來,至今已走過十幾年的歷程。中國小音樂教育根據新課標所實施的種種教育教學改革層出不窮,而高師音樂教學及課程改革的起步和進度都相對滯後於基礎音樂教育,其教改成果顯然不如基礎音樂教育豐碩,並且由於兩者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的諸種不同步,導致高師音樂教育教學及課程改革出現一些問題,因此許多中國小教學單位呼籲高師音樂教育改革要傾聽來自中國小的聲音。新課標對學生的全面發展給予新的闡述和定位,打破了傳統的只注重知識與技能的局面,它標誌著以傳授音樂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傳統課堂教學形式的解體,反映著對音樂理念和課堂教學進行重組或轉型以適應新課標的新要求。新課改背景下如何有效使高師與中國小對接,應探討以下內容。

新課標背景下的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研究論文

一、教育理念層面

在對部分基層學校新進教師的調查中常發現,剛從師範院校畢業任教的新教師明顯不適應課程改革,需要通過崗前培訓、集中系統學習等方式才能逐漸適應基礎教學。糾其一部分原因在於師範院校的部分專任教師一直以來沿襲“傳統學院派”教學,教育觀念落後、教學方法和手段單一甚至陳舊,制約了對師範生的教育觀念的更新和培養。

1.明確培養目標:高師音樂教育部門應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新課標的教學理論與基本理念,加深對新課標基本理念的解讀與理解,迅速轉變教育觀念,以期在教育教學理念上與基礎音樂教育達成思想的高度統一。師範音樂教育培養的是中國小音樂師資,師範性是其特色和優勢,培養學生的音樂綜合素質是其教育的重點。《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中的培養目標明確指出: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的高素質的音樂教育工作者。也就是說具有較全面的教師專業修養,才能成為合格的中國小音樂教師。

2.強調教師基本功的訓練:音樂教師基本功實際就是音樂學科的理論和技術水平,是一個合格音樂教師的基礎和前提。高師學生教師技能訓練是教師專業化的重要內容,是高師教學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必將影響到高師學生教師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化程度。為了提高中國小音樂教師的綜合素質,促進中國小音樂教學卓有成效的整體提升,國家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每兩年舉行一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教育專業本科學生基本功”的展示。這樣也是為了增加學生的鍛鍊機會,更能發揮教師的指導水平。全國高校音樂教育專業本科生基本功展示在“教育基礎理論綜合測試”、“專業基礎理論綜合測試”、“鋼琴演奏”、“歌唱與鋼琴伴奏”、“自彈自唱”、“合唱指揮”、“中外樂器演奏”等專案上展開綜合素養的全面比拼。綜合音樂知識測試,突顯出綜合音樂知識與文化知識學習的重要性。而唱、奏、指揮等基本功則要求選手的音樂素質要好,綜合能力要強,在音樂的音準、節奏、速度、力度、音色等方面準確把握;通過感知與想象、理解與創造準確體現作品的風格,實現音樂理論、專業技能及實踐之間的相互滲透與轉化。我們高師的教學中常是單科訓練,較少側重綜合;另外,高師畢業生由於受“技能至上”觀念的影響,只重視自己擅長的某項技能,偏科現象比較嚴重;在國內外教育教學思想與動態、姊妹藝術知識、民族民間音樂知識等方面掌握得比較單薄,知識面過窄,技能單一,不能適應教學對複合人才的需求,不能更好地勝任一線教育教學工作。因此,教師基本功的訓練,不僅是單項技能的訓練,而是綜合能力的訓練。

3.摸索教學方法:在音樂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上,由於受專業音樂學院的培養模式的影響,高師教育存在“重講授,輕參與;重技能訓練,輕音樂鑑賞與理解”的現象。在倡導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的時代,教學方法和手段顯得較傳統與陳舊。高師音樂教學也應大膽革新,在傳統的講授、談話、討論等教學方法的基礎上,摸索新的教學方法,如實地考察法、發現法、探究法、案例教學法等更多樣性、更具思辨性的教學方法,讓學生親身體驗在觀察中感受、探索、發現和積累經驗的樂趣,在不斷的質疑、討論與反思中提高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在潛移默化中融入教師角色。

二、課程設定層面

高師音樂課程設定與中國小音樂教學脫節是現今高師音樂教育中的一大弊端。新課標的培養目標從以往的將“音樂知識與技能的傳授”轉變為以“情感一態度一價值觀”為首要目標,強調通過音樂教育發展欣賞力、表現力與創造力,培養審美情趣與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而目前的高師音樂教育在教學中都沿襲了與專業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教學內容和質量觀念,因此師範教育中存在重專業輕通識、重理論輕實踐的傾向。

1.在課程的設定上,高師教育強調學科自身的知識體系,注重學科之間縱向的系統性、關聯性與整體性,但忽視學科之間的橫向聯絡,專業之間甚至同一專業的各門課程之間很少發生聯絡與融合,課程面狹窄。而且理論與實踐缺乏有機聯絡,依舊沿襲舊體制下的課程設定,沒能參照基礎音樂教學大綱來設定高師的音樂課程。因此課程改革中,首先要進行課程間的整合與滲透,課程結構不應再以單學科為主,既要考慮到某門課程自身獨立、系統的縱向結構發展,又要注重相關課程間相互關聯的橫向結合。

2.課程的內容銜接要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統一。高師專業課程應由基礎教育理論、教師職業技能、教育教學實踐部分組成。這樣學生在課堂中更能充分的吸收知識,將知識吸收轉化為自己的養分。如聲樂課應包含:聲樂理論、聲樂演唱技巧、童聲歌唱訓練實踐。在教學中將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的基本技能訓練結合起來,讓理論引導技能,將音樂專業知識最終轉化為技能的運用和發展。

3.音樂文化課程與選修課程的適當增加。新課標提出“以音樂審美為統領、音樂表現為載體、音樂創造與音樂文化為兩翼、音樂教育為基礎”的課程分類原則。這種劃分方式突出了課程的功能性,因此課時分配上也應做出相應的調整。如可增設音樂文化課程:藝術美學、藝術哲學、世界音樂文化等課程;如增加綜合性選修課:器樂合奏課、音樂表演唱、小舞蹈編排、音樂劇和歌劇的排練課等。這樣才會拓寬學生的音樂思維,開闊學生的音樂文化視野,以適應基礎教學需要的“綜合素質”教學論,更好地與中國小的教學對接。

三、實踐環節層面

大多數高師音樂專業學生在校期間鮮少有額外的.實踐機會,課餘時間也很少接觸中國小的音樂教材,更談不上深入瞭解教材,這造成畢業生的實踐能力不強,缺乏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其次,高師教育實習以6到8周不等的集中方式進行,多安排在第六或第七學期實施,實習時間太靠後,學生髮現不足,也沒有時間進行彌補和更正就將離校;實習的方式和內容體現出單調、模式化的缺憾;教學演練也多存在應付任務、走形式的情況。因此,要確實提高學生實踐能力,應設計校內、外兩種迴圈、銜接的實踐環節。

1.課外實踐:加強教育教學實習基地的建設,多與實習基地一線教師聯絡,結合中國小的課程內容,讓學生有計劃有目的地觀摩學習,並能參與其備課和評課甚至上課,使學生對中國小音樂課程教學有一個基本概念。要將藝術實踐課程和教育教學實習有機結合,設計各種型別的實踐活動,如:校季文藝活動、中國小藝術實踐及校園合唱節活動等,提高學生組織能力、舞臺表演能力,以儘早適應中國小的需要。這種實習方式應以其“長期性”為最大特點,讓實踐環節貫穿大學的整個階段。時間安排最好採取“課時分散式”的方式進行,讓學生提前進入狀態,便於知識的理解、接納和吸收,讓學生在見習、實習後能夠有機會將反饋的意見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歸納和解決,彌補他們在教學實踐中的不足。

2.課內實踐:安排實踐周,就是在每一學期拿出一週來實訓。實踐周是課堂教學活動的拓展與延伸,能夠使學生對課內的知識都得到理解與加深。所謂“知識教會思考,經驗教給你判斷”,立足點應建立在“創造與應用”能力的培養上。可展開個體之間、小組之間等多種形式的交流,以達到人在思維、理念上及所產生的最優效果為最終目的。在實施這一具體過程中,應不斷體現由淺入深、分層遞進的特點。

新課程標準呼喚高師教育不斷完善教學體系與課程模式,力求縮短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培養現狀與設定目標之間的差距,儘快達到中國小音樂新課程的要求。高師音樂學作為培養基礎音樂教育人才的搖籃,不能偏離自己的教學目標和原則,應依據培養目標不斷地充實與完善學科建設、課程設定與教學內容,這樣才能充分體現高師教學的本質特徵,緊跟音樂教育發展的步伐,起到引領和服務基礎音樂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