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中國家族文化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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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餘法社會 家族文化 批判

試析中國家族文化批判

論文摘要:忠、考、禮、義一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驕傲。然而,這種文化的揮垃卻更多地體現在典籍之中,考察歷史的實際發展過程,我們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結論。中國文化中,文獻芳述與社會現實的分裂令人睦目,“家族式”傳統丈化的莊偽性使人深思。

論及文化問題,先得從文化的定義談起。文化,一般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又特指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從本質上說,文化是一定的政治、經濟關係在觀念形態上的反映。本文試就中國家族式文化在精神與物質方面表現的不同特點及其成因,以及因此而形成的中國人的人格在文化層面的二重分裂做一些粗淺的探討。

中華民族自從進入宗法社會,就一直維持著宗法制度和宗法文化。宗法制度,就是大家族制度,就是中國的農業經濟組織,就是中國兩千多年來社會的基礎構造。一切政治、法度、倫理、道德、學術、思想、風俗、習慣等文化都是建築在大家族制度上而做它的表層構造。宗法社會以家族為本位,個人是沒有權利的,全家人都聽命於家長。《詩經》說:“君之尊之。”政治首腦和宗族家長是一樣的。(禮記》說:“有餘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為宗族,組成社會,進而構成國家。這種家國同構,父為家之“君”,君為國之“父”,家國一體滲透到中國社會生活的最底層。孟子一語開中國兩千多年傳統社會的文治武功。

宗法文化尊家長,所以教人以孝,“百善孝為先”,其餘各個方面,都由此而來。國家政治、國家組織,都像家族內尊重家長一般尊重帝王、尊重統治者,所以又教人以忠。忠,是孝的道德信念在社會組織中的自然延伸。“以孝治天下”,孝道轉化為治國之道。忠、孝不能兩全,往往犧牲孝而盡忠,因為“君”是家長(家庭)的“家長”—最大的家長。天下大約所有的家長都是愛護自己的孩子的,統治者自然也應愛護自己的人民,因而人民百姓就是統治者的孩子,叫做“子民”。家長們做到“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己及人”,於是構成一個“君仁巨忠,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的充滿愛的社會。寄希望於“誠意正心”,潛意識裡親子愛民的渴求對應著的“忠”、“孝”二字,是宗法社會的根本道德,也是古老的中華民族主流意識形態所鼓吹的一貫精神。

傳統的家庭裡,沒有因為領導無方而自動下野的家長。家長再無能也是天定的。宗法社會的中國便是這樣一個傳統家庭的自然放大。只是在這個大家族制的社會中,“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天定”的“家長”打上了欺騙的烙印,因而在一定的迴圈週期之內往往就要來一次天翻地菠。中國文化表面上不尚力爭,更不提倡戰爭,窮兵默武向為國之大戒,卻到底改不了一治一亂,造反有理。鼓吹宗法文化的儒家說“君子動口不動手”,評說“春秋無義戰”,不厭其煩地向世人描述一個人人安居樂業、遵循著繁複的“禮”的世界;道家主張小國寡民,“使有十百之器而不用之”,兵者是凶器;佛教也反對殺生,極力營造一個所有生物都和諧的人間天國;不受歡迎的墨家也是一再夢想著“兼相愛,交相勝”的理想社會;勇於向前看的法家認為“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卻無人理會。因為在一個相當於家庭的社會裡,掌握話語霸權的'家長要維持自己的家庭秩序,先是“盡收天下之兵”,然後無視自然產生的競爭,製造出充滿著愛和忠孝的溫暖的家庭氛圍,以此掩耳盜鈴。而在事實上不可能時,就使出高壓鉗制的手段,讓人連動口都不可能,更不用說動手。因為動口是容易激起動手的。傳統的領導藝術是要達到讓人既敬又畏,和平頭百姓保持距離。溫情文化的傳播者在理想與現實矛盾的兩難境地中學會的是逃避現實,自欺欺人。萊溺向子路嘲笑孔子說:“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且與其從避人之士也,豈若從避世之士哉?”接輿也說他“何德之衰”。在萬馬齊暗的時候,中國人做著大家庭的沒有戰爭的溫情夢。中國式的愛好和平有時不過是被家長們奸的結果,當然就體現不出中國文化的實質。長期的對外“協和萬邦”的現實和理想不過是“攘外必先安內”的被迫做法。家長們深知孩子們內心的躁動,隋場帝楊廣撫著自己的脖頸笑著對左擁右抱的妃殯們說“不知此頭何人砍去”—畢竟“家天下”不等於宗法的家庭,孩子們和家長的角色轉換隨時可能發生,“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為了集中力量隨時防備“禍起蕭牆”,中國文化中成為定論的“善鄰懷遠”、“不事侵略”等得以變為表面現實。漢初高祖欲烹曾經教唆韓信自立為王的齊辯士蒯通,蒯通說:“天下銳精持鋒,欲為陛下所為者甚眾,顧力不能耳,又可盡烹之邪?”一語揭示了表象之下的全部真實,乃是“安內”的無所不用之其極。“愛好和平”,往往不過是寧願忍辱負重也要苟安著得過且過的卑劣無恥根性的反映,哪能高談禮教文明?“亂”的時候,各方勢力機巧變詐,獄君犯上,挾天子以令諸侯,均貧富、等貴賤,南征北戰,四處殺戮;“治”的時候,為了欺騙人們相信君權神授,實現主子和奴才之間“尊卑有序”,極力維持每個人都想打破的社會秩序,講求“禮”的文化人至此才成了“天子”的寵物。每一次相對穩定的社會秩序形成之後,既得利益者就成為了“天定”的“家長”,重新洗牌,釐定規則,山呼萬歲,社會分工不同,百姓各認其命,“人人皆可為堯舜”變為在自己的固定位置上死心塌地。社會分割,“安貧樂道”。既定的倫理關係取代了個人的努力奮鬥,家長意志凌駕於任何人頭腦之上,必然地導致權利與義務不相對等。最終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任子制、恩蔭制、頂替制橫行,老子英雄兒好漢。“民為貴,君為輕”在現實的統治秩序面前顯得蒼白無力。人人在暗地裡對家長的權威垂涎三尺,社會地位改變之後就變本加厲,“替天行道”不過是壯烈犧牲一次社會生產,然後重新開始原始的遊戲,人治的弊端到底改變不了,還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天定”與“寧有種”成為家長的“主流文化”和子弟的“非主流文化”分流的源頭,冠冕堂皇的教育文字和民眾的思想脫節了,中國文化由此分裂。被統治者的文化,外在文字的文化、內在精神的文化構成了同質的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