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市民社會和文化批判

才智咖 人氣:2.71W

〔論文關鍵詞)市民社會 文化批判 現代性

淺論市民社會和文化批判

〔論文摘要)市民社會是理論界關注的熱點,市民社會的理論從古希臘開始人們就討論、探索,馬克思對市社會的理論作了經典性的概括。文化是人類文明的標誌,批判是理論完善的內在動力,市民社會的發展完善不能沒有文化批判。現代性就是市民社會和文化批判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過程。

市民社會是近年來學術界熱衷討論的話題之一。在我國,隨著市場經濟秩序的完善,社會法治化、生活多樣化、規則人性化,一個強大的市民社會正在形成。一般而言,市民社會既指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歷史形態,又指稱這種歷史形態的概念。市民社會既內涵豐富又有現實意義,並是具有相當的理論深度和廣度的概念。市民社會一詞最早出現於古希臘。西塞羅提出市民社會的概念首先是將城市的文明共同體與野蠻人的社會和野蠻狀態相區別。市民社會的標誌在於:一是它有自己的文化、商業生活;二是它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三是它有自己的道德體系。這三個特點為以後市民社會的研究奠定了基礎。

直接把市民社會與現實聯絡起來的是以洛克、盧梭和康德等為代表的近代契約論者。在他們那裡,市民社會指的是與自然狀態或自然社會相對立的政治社會,也就是早期資本主義社會那種“由貨幣經濟、在像自由市場一樣的地方隨時發生的交換活動、給開化而聰穎的人帶來舒適和體面的技術發展,以及尊重法律的政治秩序等要素構成的—臻於完善和日益進步的人類事務的狀況。”契約論者的市民社會概念實際上反映了他們建立在自由基礎上的以民權來抗衡專制君權的政治理念。也可以說是啟蒙運動的積極成果,是對君權神授的批判,是對人在社會中作用的關注和重視。

真正對市民社會作出理論上論證的是黑格爾,他的貢獻體現在他將市民社會規定為與國家相分離的獨立領域。按照黑格爾的唯心體系,市民社會是國家理論的一個環節。他試圖讓市民社會成為各種利益和社會力量衝突的場所,而讓國家從各種社會與歷史力量中抽繹出來,成為普遍利益的體現和代表。因此,區別於家庭和國家,市民社會是經濟和經濟關係的領域,是法律和司法行政與內務行政管理的領域,是實施立法和強制執法的公共權威的領域。實際上黑格爾的市民社會就是現代國家的經濟、司法和社會制度。與以前理論家不同,黑格爾的市民社會基本是一個現代的現象,它是工業革命以來西方人所生活的那個自由的資產階級社會的概念化。黑格爾認為,市民社會是“各個成員作為獨立的個人的聯合”,是“為了達到他們的個別和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外在組織”。這個聯合體的種種設定都是為了保證自由的充分發展和個人利益與需要的滿足。從整體上看,市民社會只是黑格爾法哲學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法哲學要討論的歸根結底是倫理生活。因此,市民社會只是倫理生活的一個必要的辯證因素,然而,拋開它的體系意義,仍充分反映了現代性的社會政治思想。從這裡可以看出,黑格爾關於市民社會的理論與其他啟蒙思想家的思想是一致的。

馬克思是第一個立足於現實去揭露近代市民社會理論神話的人。在馬克思看來,黑格爾關於市民社會的闡述不過是唯心主義的虛構。任何關於個人的有意義的說法必須同時聯絡他的現實的環境。黑格爾只看到個人的肉體特徵,即只看到人的自然性,忽視人的社會性,而社會性才是人的真正本質。市民社會歸根到底是物質交往形式。構成了唯物史觀的出發點:“這種歷史觀就在於:從直接生活的物質生產出發來考察現實的生產過程,並把與該生產方式相聯絡的、它所產生的交往形式,即各個不同階段上的'市民社會,理解為整個歷史的基礎;然後必須在國家生活的範圍內描述市民社會的活動,同時從市民社會出發來闡明各種不同的理論產物和意識形態,如宗教、哲學、道德等等,並在這個基礎上追溯它們產生的過程。與黑格爾關於國家和市民社會的理論相區別,馬克思是從現實的歷史發展程序來考察市民社會的。但他們的結論是一樣的,馬克思對現實歷史研究得出的是同樣的市民社會與國家相分離的結論。在馬克思那裡,國家不是市民社會的基礎,相反應該從市民社會中理解國家,市民社會是經濟基礎領域裡的東西。這樣,馬克思就把黑格爾顛倒的國家觀重新顛倒過來,認為“政治國家沒有家庭的天然基礎和市民社會的人為基礎就不可能存在。他們是國家的必要條件”閉馬克思認為,古代城邦國家,不論君主制、貴族制,還是民主制其特徵都是沒有區分市民社會與政治。市民社會完全從屬於國家,社會生活中沒有政治地位的人就是奴隸,政治不自由意思就是社會奴役。政治滲透到一切私人領域,社會與國家,私人和公共自我,個人與團體間沒有區別。馬克思認為在封建時代由於皇帝的至高無上性,他是國家財產的唯一所有者,私人財產的分配其實是一種安排,在這裡,財產、商業、社會關係和階層,都有很強的政治烙印。在近代,市民社會與國家完全區分開來了。市民社會完全擺脫了政治限制,作為一種獨立的組織力量,影響制約著政治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