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知識之個人消費的納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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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消費是指為滿足自身需要而對各種物質生活資料、勞務和精神產品的消耗,它是人們維持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個人消費主要包括用於個人及其家庭消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消費品。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個人消費的納稅業務的稅法知識,歡迎閱讀。

稅法知識之個人消費的納稅業務

1.購進貨物用於個人消費的增值稅不得抵扣。

企業購進生活用品,發放給員工,屬用於個人消費。

如果企業購進的貨物原本計劃用於生產經營,如果用途發生改變,採購後直接用於個人消費,如果取得了增值稅發票,而且已認證抵扣了,那麼在用於個人消費時就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2.自產貨物用於個人消費,增值稅視同銷售。

企業將生產的貨物發放給員工或客戶,屬用於個人消費。

企業生產的產品原本用於銷售而沒有用於銷售,直接用於了個人消費,因此會計在核算時沒有確認收入,那麼雖然會計沒有確認收入,但稅法是需要視同銷售,需要按市場售價計算銷項稅額。

3.購進服務用於個人消費,增值稅不得抵扣。

企業從租賃公司租賃小汽車給公司管理人員上下班使用,屬用於個人消費。

如果企業對外購進的服務是用於個人消費,取得了增值稅發票也不能抵扣,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4.銷售服務用於個人消費,增值稅視同銷售。

餐飲企業年終開總結會,員工在自已餐廳聚餐,屬於銷售服務用於個人消費。

服務型企業為自己員工免費提供無償服務,應該視同銷售,需要按市場售價計算銷項稅額。但如果餐飲企業免費為社會流浪人員免費提供餐飲,則不需要視同銷售。

5.改變用途用於個人消費,增值稅不得抵扣。

公司購置了一棟辦公樓,即有辦公,又有住宿,後由於公司搬遷,將居住用房分配給了企業的老員工。

如果企業購置不動產時抵扣了進項稅額,後續發生了用途改變,用於個人消費專案,應根據不動產的淨值率,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

6.交際應酬用於個人消費,企業所得稅部分扣除。

7.贈送禮品用於個人消費,代扣代繳個稅。

企業在年會上給前來參加年會的.優秀員工家屬代表免費贈送手機一部。

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專案,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專案,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