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兌出甲醇汽油可否扣除已納消費稅?

才智咖 人氣:1.32W

問題內容:
  用溶劑油、石腦油、汽油、塔頂油,甲醇等原料勾兌出甲醇汽油,購進的這些原料是含消費稅的,那麼這些原料所含的消費稅是否可以做為進項抵扣我生產的甲醇汽油所要上的消費稅?
  回覆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規定: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費稅政策。……。對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於連續生產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後相關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68號)規定:
  “五、對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於連續生產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六、2008年12月31日以前生產企業庫存的用於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石腦油、潤滑油、燃料油原料,其已繳納的消費稅,准予在2008年12月稅款所屬期按照石腦油、潤滑油每升0.2元和燃料油每升0.1元一次性計算扣除。
  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貴公司用溶劑油、石腦油、汽油、塔頂油,甲醇等原料勾兌出甲醇汽油,其購進原料的消費稅,按上述規定處理。
 

勾兌出甲醇汽油可否扣除已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