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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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城鄉低保工作情況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鄉低保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為了全面深入瞭解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提升城鄉低保規範性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城鄉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縣人大常委會成立調研組,採取檢視資料、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入戶調查等形式深入全縣各鄉(鎮)就全縣城鄉居民低保工作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鎮低保和農村低保工作分別於1999年和20xx年啟動實施,由民政局下屬單位社會救助局具體實施管理,共有5名工作人員,各鄉(鎮)配備1-2名兼職人員。

近年來,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擴大保障範圍,提高補助水平,強化資金管理,形成了覆蓋城鄉的低保保障救助體系和“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工作格局,全縣城鄉低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在冊城鄉低保x戶x人(其中農村低保x戶x人),全年累計發放低保金x萬元;至20xx年7月底在冊城鄉低保x戶x人(其中農村低保x戶x人),城鎮低保標準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補差x元,農村低保標準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補差x元,1—7月累計發放低保金x萬元,併為在冊低保物件免費參加醫保,非建檔立卡農村低保按人均330元購買了重大疾病補充保險。

 二、主要做法

1.出臺了低保工作相關制度。為規範管理我縣城鄉低保工作,先後出臺了《xx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關於排查上報城鄉低保等五類民政物件死亡情況的通知》、《關於轉發江西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關於建立基層幹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關於成立xx縣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小組的通知》、《關於印發xx縣民政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等規範性檔案。

2.健全了低保工作機制。一是建立社會救助統籌協調機制,明確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牽頭,財政、民政、監委等相關部門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小組,及時協調解決城鄉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提高低保物件的精準度。三是建立基層幹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極大限度杜絕“人情保”、“關係保”等行為。四是建立民主評議制度,成立由村民代表、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鄉鎮駐村幹部等組成的村(居)委會評議小組,及時就家庭情況及經濟狀況對申請家庭開展民主評議。五是建立低保物件公示制度,全縣131個村(居)委會建立了低保長期公示欄,公示村(居)委會低保物件名單及舉報電話,設立了舉報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六是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在全縣11個鄉鎮(場)全面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服務視窗,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七是建立保障資金監管機制,低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設立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專戶,實行專款專用。

3.健立了有效銜接機制。一是定期開展臺賬比對。將建檔立卡貧困物件與低保物件進行系統比對,摸清各鄉鎮建檔立卡貧困物件沒有納入農村低保的具體情況,至目前止,經比對確定,在全縣738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4788人納入保障範圍,其中五保物件407人。二是實行應保盡保。結合低保的專項治理,在全縣各鄉鎮對農村困難群眾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扶貧辦提供的建檔立卡貧困物件名單為依據,把沒有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未整戶納入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發至鄉鎮,要求鄉鎮作為重點,逐戶上門核查,主動發現主動受理,實行應保盡保。三是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建立社會救助與扶貧攻堅的協同機制,進一步加強資訊資料共享、人員臺賬比對、救助和扶貧政策銜接等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把新增低保名單函告扶貧辦,建議由扶貧辦根據認定標準和程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低保物件納入建檔立卡貧困物件範圍;同時,以扶貧辦提供的脫貧名單為依據,把已脫貧的農村低保物件作為核查重點,及時把通過扶貧幫扶後家庭人均收入超過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低保物件按程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應退則退、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四是統籌實施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特別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應急補充救助等各項救助制度,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保障扶貧中的託底作用。

4.加強了低保動態管理。一是積極開展在保人員的年審與半年審工作;二是建立民政五類人員死亡情況月報制。三是建立健全在保物件動態管理臺賬,對進出低保的人員及時更新;四是建立低保減退制,對生活條件好轉的低保物件及時退出低保。20xx年1-7月,動態調整城鄉低保341戶1067人,其中清退155戶274人。

5.開展了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按照省市要求,報經縣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由縣政府辦公室下發了《xx縣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及時召開了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會。從20xx年6月10至8月31日,對全縣城鄉低保物件進行重新核查,重新評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物件,將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保障範圍,完善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登記制度,對“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政策保”問題要堅決糾正。20xx年全縣退出了政策保128戶,全年退出城鄉低保x戶x人。

6.加大了低保政策宣傳力度。根據政策的變化,及時製作宣傳冊及宣傳頁下發各鄉鎮;在縣民政局、鄉鎮、村(居)委會顯眼的地方製作了政策宣傳欄;在服務視窗放置宣傳資料,發放給前來辦事的群眾,結合縣“一號大調研”20xx年印發了社會救助指南5000份,用於宣傳低保政策。

三、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多數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認識不全面,甚至有的對政策理解出現一定偏差;隨著扶貧攻堅工作的深化,以及國家對低保物件的優惠政策力度加大,在扶貧攻堅工作與低保工作相銜接時,群眾對新規定、新政策、新標準的學習教育和接受有偏差;同時由於缺乏激勵低保物件自食其力的有效機制,部份低保物件對低保產生依賴思想,就業意識淡薄,甚至有的人產生了以爭取低保為榮、享受低保為榮的不良心態;“等著吃低保、爭著吃低保”的現象依然存在。

2.扶貧物件精準認定難。在受理低保等社會保障救助業務時,由於核查平臺僅限於江西範圍內,且進駐平臺,提供資訊共享的單位有限,核查出來的資訊不全面,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導致無法精準認定;

3.申請程式複雜繁瑣。低保從申請到審批決定、發放低保證等需要十幾步程式,並且程式複雜繁瑣,需要的材料較多,而能享受低保政策的人群往往文化程度不高,部分肢體殘疾,難以獨立完成,造成部分困難群眾難以及時得到保障,群眾反映強烈。

4.低保與扶貧銜接不到位。由於兩項制度對物件的認定有區別,部分幹部群眾對低保政策不理解,少數村幹部主觀上認識不到位,造成事實上部分扶貧家庭不能整戶納入低保,整戶保比例偏低,一戶保一人現象各鄉鎮仍普遍存在,戶均保障比例為1.75人,常補物件594戶937人,只有11.56%,離省市目標有較大差距。對已脫貧的農村低保物件作為核查重點,把通過扶貧幫扶後家庭人均收入超過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低保物件退出低保,工作難度仍很大。

5.民政基層基礎薄弱。鄉鎮民政所不是獨立的`法人單位,鄉鎮黨委為不影響幹部成長,往往不會安排優秀的年輕幹部專職從事民政工作,造成工作人員整體偏少,年齡偏大,換崗頻繁,工作得不到及時銜接,造成群眾不能得到及時的救助,影響了民政政策保障作用的發揮。

四、意見和建議:

1.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民政部門要把低保有關政策編印成冊,同時採用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多種形式及時進行有聲有色的廣泛宣傳;要對全縣各級低保保障工作人員就低保扶貧政策、工作流程、規範管理等進行全方位培訓,培養一批懂政策、會管理、能盡責的專業低保保障隊伍,做到民政低保幹部人人懂政策、個個是行家,政策宣傳有的放矢,工作開展有條不紊,形成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濃厚氛圍。

2.把握政策,精準識別貧困人口。嚴格遵循政策規定,廣泛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核實、精準識別貧困人口。構築完整的社會救助工作資訊共享平臺,加強與公安、社保、房產、金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全面開展貧困家庭收入資訊比對工作,及時掌握低保物件的收入變化情況,定期開展低保物件清理工作,全面清退“人情保”、“關係保”,防止“錯保”“漏保”。真正落實“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國家低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簡化程式,嚴格落實低保政策。靈活掌握低保政策的有關規定,簡化稽核程式。對已出臺的政策,要分別制訂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從部門責任、物件鎖定、資金整合、操作規程、兌現撥付上進行簡化完善,確保已出臺政策落地,讓低保戶受益。

4.嚴明紀律,建立低保保障責任體系。各責任部門應將低保保障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範 疇,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啟動低保工作問責機制,強化幹部隊伍管理,防止違紀違規和政策執行不力現象發生。通過把嚴的要求、實的作風貫穿於工作中,使幹部作風更紮實,工作成效更顯著。

5.充實人員,築牢民政基層隊伍。基層民政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事務繁雜,而基層民政機構不健全,專職民政幹部少、年齡大、待遇低、隊伍極不穩定,直接影響了民政保障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縣、鄉兩級政府應引起重視,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提高待遇,招聘文化高、懂電腦、肯吃苦、不嫌煩的年輕人充實民政隊伍,築牢民政基層基礎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在扶貧開發中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