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關於《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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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關於《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的看法

治理工資拖欠離不開大資料監管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按照《意見》要求,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努力實現到2020年基本無拖欠的目標。(1月20日新華網)

凡到年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會迎來從上到下的紅標頭檔案潮,有的是“全面治理”,有的是“專項治理”,還有的是“突擊治理”。這一方面說明,政府部門確實對此問題高度重視,但從另一視角看,十幾年了仍在年年發文治理,也說明這個問題至今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必須要依靠一年一度的“運動式執法”來兜底。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何如此難以治理?過去人們普遍認為是缺少狠招,於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設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儘管加大了威懾力,但欠薪畢竟是綜合性的社會問題,並不是只靠一味的嚴刑峻法就能徹底解決。相比之下,從這次的《意見》中,我們能看到很多技術層面的改進,比如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比如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等。

雖然這些技術改進看起來有點“小兒科”,但有效的監管本來就是一個細緻的技術活兒,一點點的技術改進就是不斷完善的過程。比如美國勞工部為了治理欠薪,幾年前就推出了一個叫做“勞工部-考勤表”的智慧手機程式。通過這個免費程式,僱員可記錄個人或多人的正常工時、休息時間和加班費,自己建立一份工資記錄表。如果發生勞資糾紛,政府介入調查,而僱主又聲稱沒有保留精確的考勤記錄,這項程式所記錄的資訊就能派上大用場。

當然,所有微小的技術改進要想形成合力,還得基於一個共生的土壤,那就是:大資料。馬雲有一句名言,“未來製造業要的不是石油,最大的.能源是資料。”大資料的商業價值讓人憧憬,大資料的政務價值同樣巨大。資料不是礦藏,而是土壤,基於大資料的監管,會變得更加透明更加有的放矢。就像《促進大資料發展行動綱要》中強調的,要建立“用資料說話、用資料決策、用資料管理、用資料創新”的管理機制。

以上海為例,目前上海已建立起所有入滬建築企業面面俱到的大資料庫,全市建築工程不分大小,農民工工資必須每月按規定期限線上支付。哪家建築工地出現拖欠,勞動監察部門不光線上實時監察,還自動納入監控黑名單庫線上“丟人現眼”,到年底,一系列綜合懲罰手段還要對失信企業再算一回總賬。如此一來,企業欠薪失信的成本會很高,自然更有威懾力。

拖欠農民工工資經過多年治理,之所以效果仍不理想,很大程度上正是因為地方治理的年末運動戰思維太濃,而沒有基於大資料的常態監管意識。“資料收集和資料分析必須成為基層部門的一種文化,一種管理哲學。”著名資訊管理專家塗子沛曾在《大資料》一書中發出這樣的呼籲。但願此次國務院的《意見》也能促進大資料思維在治理欠薪頑疾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重在長效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從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改進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個方面,提出十六條具體治理措施。

每逢新春佳節臨近,有關農民工討薪的辛酸事總會爆發式增長,但問題顯然是平時積累下來的。所幸,《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重在“全面”,而不是著眼於一時一事。

這些年來,各地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上做了許多工作。比如上個月,廣西住建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建築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不誠信行為的建築企業,將與全國互聯互通被列入全國“黑名單”。但是,毋庸諱言,問題依然客觀存在,依照《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先看看近期的一些新聞:在鄭州,七旬老人嶽中蘭率一家九口討薪半年,至今只拿到1000元;在西安,農民工李家富討要工資時,被老闆開車拖掛倒地致死。這只是極端的、被公開的案例,之外的呢?

在百度上搜索“欠薪”二字,會跳出23萬條新聞。僅是這幾天的事件,就叫人目不暇接。“青島專項檢查欠薪,為萬人討回4246萬工資”“武漢一公司負債數億,法院截留400萬發欠薪”“張掖臨澤縣為農民工追討欠薪2840萬元”“承德豐寧為農民工追討欠薪3200萬元”……

這些新聞傳遞出的資訊表明,歲末年關,是各地農民工大軍發起討薪行動的高峰期,也是相關部門突擊整治欠薪的集中期。不得不說,各地各部門在過年之前對欠薪的高度重視、緊急行動,恰恰印證了清欠在平日裡並沒有被足夠重視,或者說日常工作並沒有做到位。

如今新出臺的“意見”,明顯已意識到了根治欠薪的“短板”,把重點放在了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上。“長效”意味著一年365天,天天有效。尤其對那些容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重災區”——工程建設、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行業,要求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

這些“體系”“機制”,實施起來任重道遠。正像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說: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很大,必須依靠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才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所以,要拔除這一根深蒂固的社會“頑疾”,“意見”給出的時間表是2020年。

五年時間,對隨時有可能被欠薪的農民工來說,是一段挺長的時間。但對政府各職能部門來說,又非常之短。因為任何機制的完善都不可能功畢一役,必須點點滴滴積累,慢慢走向成熟。

這就要求職能部門不可一天懈怠。欠薪問題,需要平日裡用水滴石穿的勁頭去努力解決。問題出現之前有預案嗎?出現之後處置得當嗎?現有的法律執行得力嗎?這都是職能部門必須捫心自問的。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重在長效。只有平日努力作為,才不致年關突擊而為。新常態下,面臨的局勢更加錯綜複雜,治理欠薪問題更加考驗執政者的智慧。一方面,對惡意欠薪者,必須依法治罪,決不姑息;另一方面,對非惡意的經營失敗者,要儘可能去解困紓難,對事態的緩解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