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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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唐某通過朋友介紹進的公司,試用協議和合同都沒有簽定,只是當時口頭答應支付唐某固定工資,應聘的理由是實習生。唐某向公司要過幾次工資,領導總是推拖,不說不給,但是總是說工作忙總向後拖。唐某今年3月進的公司,一直到現在了也也未領得工資。唐某這種以實習生進的公司有口頭協議的情況能不能得到補償?口頭答應的工資是不是能全額得到?另外是不是還應該給其相應補償?

問題

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專家說法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同時,根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的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勞動者賠償金。

因此,唐某可以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結合自己的`情況確定索賠的數額。

相關法條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

第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一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