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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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考勤制度

(一)全域性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幹部、職工考勤制度,嚴格按縣府規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二)上班時間各科室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時間較短者,應告知辦公室人員,如時間較長者應向本局分管領導彙報。

(三)本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各科(室)長(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長審批;請假七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四)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滿30年者年休假20天,滿20年者年休假15天,滿15年者年休假10天,滿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統籌安排,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休假原則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內事假累計達到本人應享受休假時間,病假相加超過30天的或自學(函授)考試複習請假超過本人休假時間的,當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親假、生育假、婚喪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請,報辦公室稽核,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蒼政辦[2004]27號檔案執行。

(六)考勤登記,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以“考勤表”記錄為準,每次上下班簽到時差為15分鐘,超過15分鐘按遲到或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二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月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按曠工半天論處(依次類推)。無故曠工一天扣50元,月累計無故曠工2天以上取消當月考勤獎;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獎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週一上班或週末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

(七)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請其他同志代請假,事後說明原因,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每月違反二次者,辦公室向其提警告;違反三次以上者,違反者寫書面檢查,並與年終獎金掛鉤,扣發的獎金分別獎勵給優秀和遵守紀律者。

(九)各科室應及時將請假條送局長室審批,作為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依據。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辦公室做好統計,實行按月登記,全年彙總,並報局長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縣人事局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