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與效益淺談作文

才智咖 人氣:1.71W

政府採購作為政府的一項經濟活動或者一種公共支出的方式,必然會在其活動過程中產生一系列成本效益。因此,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既是政府採購的目標之一,又是提高政府採購效益的基點之一。

成本與效益淺談作文

我國政府採購制度正處於不斷完善和深入階段,搞清楚政府採購成本效益的內涵和外延,有利於推動我國政府採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少走彎路,少繳“學費”,降低成本。

成本與效益

成本效益是一個矛盾的統一體,二者互為條件,相伴共存,又互相矛盾,此增彼減。從事物發展規律看,任何事情都存在成本效益問題。

政府採購的成本大致可劃分兩個層次:一是直接的、有形的成本。主要包含政府採購部門在政府採購過程中各環節所產生的直接且可用貨幣計量的各項費用。如政府採購機構及人員經費、政府採購活動中流通費用(組織招投標、市場調研、資訊蒐集與諮詢、網路建設等)、政府採購的價格成本等。也就是講與政府採購自身活動直接相關的各種有形費用,即微觀的成本;二是間接的、無形的成本。前邊已經談到政府採購活動不同於一般採購活動,更具有巨集觀調控的意義。因此,除了政府採購活動本身直接費用外,還會產生許多間接的、無法通過貨幣形式表現的費用,如政府採購制度從無到有建立完善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為配合政府採購活動所進行的配套改革費用,與政府採購有關的供應商和消費者為適應政府採購而進行相應調整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政府採購不規範造成的浪費、腐敗等成本,均應歸為政府採購成本範圍內,稱之為巨集觀成本。正因如此,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既十分複雜、艱難,又意義深遠。

與政府採購成本分析相對應,政府採購效益也包含兩個層次:一是直接的、有形的效益。主要是指政府採購價格成本的降低,常常用“節資率”或“節約率”來衡量。節資率是指某項政府採購的節約資金額與該項政府採購預算金額的比。而節約資金額指政府採購預算金額與政府採購實際金額之差額。可見,節資率與政府採購預算金額成同向變化,而與政府採購實際金額成反向變化。因此,在實際政府採購工作中,往往用節資率的高低說明政府採購的優越性及政府採購工作的成績。這種做法欠科學性,只考慮政府採購自身的微觀經濟效益,而忽視了政府採購間接的、無形的效益,即社會效益和政治效益。實行政府採購制度最直接、最明顯的成效就是節約財政資金,節資率作為衡量政府採購效益的重要指標也屬正常。但由於政府採購的特殊性,其效益有很強的外溢性,節約財政資金只是其效益最起碼的體現,更重要的`效益則體現在:完善財政支出管理體制,健全財政職能;促進公平競爭,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政府行為市場化,政務公開,剷除滋生腐敗的制度源頭,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建設等。可見,政府採購所產生的廣泛而長遠的社會效益、政治效益和經濟效益更能全面、客觀地反映其成效大小。而節資率作為衡量政府採購效益的指標具有片面性和階段性。它只反映政府採購的直接微觀經濟效益部分;同時,根據節資率的影響因素,在開始實行政府採購和擴大政府採購範圍等變動時期,通過對比分析節資率高低,可反映其實施成效,而隨著政府採購極其配套制度改革趨於成熟穩定,節資率會逐步降低且相對穩定。否則,說明政府採購及其相關改革還不到位。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辨證看待節資率,而不能一味追求高的節資率。

因此,必須建立科學衡量政府採購成本效益的指標體系,既反映政府採購過程本身直接的、有形的微觀成本效益,又能囊括政府採購廣泛而深遠的巨集觀成本效益。在此基礎上,對各項政府採購活動進行成本控制,降低不合理費用開支,提高政府採購的成本效益比。

兩點建議

根據文章所述觀點,對降低我國政府採購成本,提高政府採購效益提出下列建議:

一是加強政府採購機構設定和人員隊伍建設。

政府採購活動是集政治性、經濟性、社會性、政策性、法律性於一身的一種商務活動。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是政府採購活動的載體和主體,直接決定政府採購的效益;同時,其執行經費又是屬政府採購固定成本。因此,政府採購機構設定和人員隊伍建設是否科學,對政府採購成本效益比有直接的決定作用。

政府採購機構設定至少包括:政府採購的主管機構、政府採購的專門機構、對政府採購的主管機構和專門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及中介服務機構等。借鑑國外成功經驗,結合我國試點情況,我國應建立以財政部門為依託的政府採購主管機構,既延伸了財政職能,又簡便高效。根據我國分級財政體制,分設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採購主管機構,負責制定本級政府採購法規政策、受理上訴並進行仲裁、負責監督本級政府採購專門機構的行為等;政府採購的專門機構設定區別於主管機構的是,市、縣級可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決定設與不設本級政府採購的主管機構,不要求一定上下對口,這樣既可節約成本,又可採取委託採購提高政府採購效益;政府採購過程的公開公平自然存在內在的監督制約機制,以及主管部門的監督制約,但作為政府的重要活動,必須要有外在的監督制約機制與之配合。我國可委託有相對獨立監審權的國家審計署對政府採購活動中有關各方進行外在審計監督制約;逐步建立各種中介服務機構,如招投標公司、專家諮詢庫、政府採購人員培訓和資格認定機構等,為政府採購活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服務,提高政府採購效益。總之,政府採購機構設定應堅持“精簡、高效、運轉協調”的原則。

同時,必須配備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政府採購隊伍。我國目前有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證券師、諮詢師、工程師等資格考核與認證體系,隨著政府採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須建立對政府採購人員的培訓、考核與認證制度。

二是實行法制化管理。

法制化管理是政府採購最主要的、最高階的管理方式。用法制化管理手段確保政府採購活動以公開、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則使用財政資金,從而實現政府採購“物有所值”和“廉潔高效”的目標。避免“換湯不換藥”導致更大的財政資金浪費與滋生新的腐敗,最大限度地發揮政府採購的正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