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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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完善
摘 要:現代企業集團中,總公司和其成員公司的高層經營者往往對經理層的行為存在資訊劣勢,內部審計制度是彌補這一劣勢的有效方式,從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降低由於資訊不對稱的帶來的代理成本。它有助於委託層在不干預公司的日常經營時保證受託層維護好公司的利益,有助於集團公司多種委託關係的履行,但內部審計制度本身也存在代理成本的。從這個角度看,如果不能合理有效地設計和執行內部審計制度,可能會使集團公司的代理成本增加。分析有關內部審計在減少集團公司代理成本方面的重要作用,並提出完善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降低內部代理成本的建議。?
  關鍵詞:企業集團;內部審計?
  
  1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基本概念 ?
  
  我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中所稱的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部分,而內部審計是公司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的主要手段,並最終是為了加強企業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風險評估、控制確認和遵循工作構成內部審計活動的主要部分,這三個要素一起共同直接勾畫出組織治理。此外,內部審計人員還可以花費大量時間在諮詢或經營導向的工作上,以提高組織的效率或效果。?
  企業集團複雜的組織結構在加大經營規模和競爭能力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錯位的產權安排、不統一的代理鏈和複雜的委託代理關係。核心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管理層的資訊不對稱、道德風險、逆向選擇、利益目標差距等問題很可能給企業集團帶來更多的內部代理成本問題。內部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集團內部的三層委託代理關係,一是總部經營層與總經理管理層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二是總經理管理層與各組成公司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三是組成公司內部各經理管理層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企業集團多層次的內部代理關係,使得第三類代理成本問題更為突出。?
  從這個意義上說,內部審計制度就是為了保證受託責任有效履行的經濟監督制度,它能有效降低內部代理成本。企業集團可以看成是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網路,代理人的行為是理智的(或有限理性的),自我利益導向的,客觀上需要用財務激勵監督這樣的.制衡機制來對抗潛在的權力濫用,降低代理成本。所以在採取激勵措施的同時需要有專門從事日常監督工作的內部審計機構。不同層次的經營管理者對企業集團有各自不同的經濟利益要求,內部審計通過有效地增加資訊的透明度幫助他們利用好各自的權力,對其能夠顧及的領域或範圍實行財務監督。減少由於資訊不對稱造成的決策失誤,監督下屬的偷懶、越軌等行為,減少不必要的財務支出,降低企業的運營費用、管理費用和其它支出,及時對下屬經營管理者違規代理行為進行懲罰。?
  
  2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分析?
  
  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是站在委託人的角度減少其代理成本的。它降低剩餘損失的功能主要體現在緩解集團內部資訊不對稱上,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加強總經理與各成員公司之間的資訊對稱性。?
  總公司對成員公司是出於各種產權關係,將市場的分權控制方式集權化。內部審計有助於總公司控制各成員公司的外部性問題。根據成員公司在集團公司的地位不同,企業集團總公司內部審計降低剩餘損失的具體形式也有所不同。首先,核心企業是企業集團的主體部分,是集團總公司內部審計的重點,內部審計可以較好的確保產權代理責任的有效履行,降低總公司對核心企業的代理成本。其次,對緊密層企業的審計是建立在資本紐帶上的產權和人事控制上的,所以這一類的企業集團總部的內部審計可以有效為總公司提供資訊,降低與緊密層公司的代理成本。再次,根據半緊密層企業的特點,內部審計主要是基於較鬆散的資本紐帶,內部審計可以反映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成本、利潤及分配的真實性以及合同的履行情況,以降低總公司對半緊密層公司的代理成本。最後,鬆散層企業與核心企業只有互惠性的協作關係,彼此之間達成的契約或協議決定他們之間的關係。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反映協作的事項和契約的履行狀況來緩解總經理的資訊不對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