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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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的論文範文,歡迎閱讀檢視。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和經濟活動的依據。只有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圍,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進行全員、全過程動態合同管理,加強分包商的管理,充分發揮監理方作用,及時進行索賠等,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的紐帶作用,不斷提高工程專案管理水平。

[關鍵詞]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是建設專案在完成工程設計和施工招標後進行建築產品生產的最後實施階段,具有投資大、週期長、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的特點。簽訂好建設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施工單位)都是十分重要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設專案的目標和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協議。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把技術、經濟、法律三者科學的結合在一起,它是訂立合同當事人在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經濟活動的依據,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協調工作關係,以及解決合同糾紛的依據,達到順利完成工程目標。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專案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規範、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運作有序,有利於在工程建設中,做好建築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三大控制,規避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扯皮、糾紛和經濟損失,確保按期完成建築工程目標和任務。

1.當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

現在我國施工合同履約率較低,據工商部門不完全統計:平均合同履約率只有50%左右,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嚴肅性、合同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嚴重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同時也影響到我國建築市場秩序,以致造成建設市場出現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症,進而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此外,由於建築市場執行尚不規範,部分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相互扯皮,形成拖延期工程,也嚴重影響了建築市場環境。

1.2部分施工合同檔案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權利義務應是對等的。但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字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針對承包人的,其中較多地強調了承包的義務和責任;相對而言,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的規定。這不利於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1.3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現在:(1)不嚴格按法律規定規範合同。不少承包人、發包人,由於法律意識淡薄,不是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以及工程專案和自身的具體情況,逐條分析,認真訂立。

(2)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不能依照合同辦理,而是習慣於找領導協調。即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

(3)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和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專案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域性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複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

1.4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由於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

建築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於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於建築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幹擾因素,再加上承包人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人。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2.1做好建築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工作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充分注意並處理好下列問題:

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字,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2)關於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工程施工永恆的主題,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實踐中關於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採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式,須簽署的檔案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式做出詳細規定。一般情況下,工程進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但如何申請撥款,需報何種檔案,如何稽核確認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額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定,引起爭議,影響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式的規定也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應特別注重工程進度付款和結算的程式約定。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範管

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係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上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衝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事實上,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中,違反合同的現象是屢見不鮮,部分當事人故意違反以謀取某些不法利益,但更多情況下屬於當事人法制觀念不強,沒有把違反合同提到違法的高度來認識。

2.3加強承包人素質的培養

應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在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承包人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範圍內,使合同管理貫穿於合同簽訂的前後和施工管理的全過程中,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2.4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

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在激烈競爭的建築市場上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可使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是解決承發包雙方合同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合同雙方認真履約的強有力的約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為合同履行時製造索賠機會;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採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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