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環境稅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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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國環境稅制的思考
摘 要: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幾十年裡,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環境代價,而我國現行的環境稅費制度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現實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環境的急劇惡化在影響我國人民生存質量的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通過對我國實施環境稅的必要性分析,我們應該進一步調整和完善現行有關環境保護的稅種,井在學習、研究外國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開徵新型稅種,爭取構建一個既有利於經濟可持續發展又能起到環境保護作用的綠色稅收體系。
  關鍵詞:環保;環境稅制;構建;開徵
  
  1 環境稅的概念和特點
  
  環境稅又稱生態稅、能源稅、綠色稅收,可以看作是一種生態環境補償費,它體現了“誰汙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利用誰補償,誰受益誰付費”的生態環境保護原則。
  環境稅作為一個稅種,具有稅收的一般特徵,即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除此之外,它還具有自身的特點;
  (1)環境稅是一種行為稅,徵稅範圍廣,它運用稅收的調節作用對破壞環境、危害環境的行為加以規範、控制和管理,任何破壞環境資源和利用環境資源的行為都應納入徵稅範圍。
  (2)徵收環境稅的目的不在於改善和保護環境。徵收環境稅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增加中央或地方的財政收入,而是在於改善和保護環境。
  (3)稅款專用。環境稅是出於環保的目的徵收的,因此環境稅收人不能用於其他方面,只能用於環境保護方面。
  
  2 我國構建環境稅制的必要性分析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與此同時,經濟增長也付出了沉重的資源環境代價。2006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的5.5%,卻消耗了世界54%的水泥,30%的鋼鐵,15%的能源,在國內,80%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汙染,全國2800多個湖泊由於接納城鎮汙水,大多出現水體富營養化;由於海上油田開發,油輪排汙,海洋也在經受巨大的環境汙染考驗,據我國環保總局的調查預計顯示,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0-2010年間年均增長4.2%,2010-2020年間年均增長4.7%,平均每年大氣汙染損失近200億元,我國30%的國土面積被酸雨覆蓋,森林覆蓋面積銳減;水土流失佔國土面積的16%,全球空氣汙染最嚴重的20個城市有10個在中國。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不斷增強,對生態和環境的破壞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公眾壓力。控制環境汙染,改善環境質量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我國現行稅制存在諸多問題,對環境保護甚至於資源節約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1)增值稅,增值稅中規定,對化肥、農藥、農膜等適用低稅率,在鼓勵產品銷售和進口促進農業發展的同時,也加大了對環境的汙染和破壞。
  (2)消費稅,2006年4月11日消費稅做了重大調整,新增成品油、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專案,調整了小汽車、摩托車、輪胎的稅率,體現了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但其中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的稅率偏低,起不到抑制消費、節約資源的作用;再比如徵稅範圍窄,像多種一次性用品、電池、含磷洗衣粉等日常且極易產生汙染的產品並沒有納入徵稅範圍。
  (3)資源稅。開徵資源稅的主要目的是調節企業的級差收益,而不是以節約、合理地開發資源為主要目標,資源稅的徵收範圍很窄,很多稀缺和重要資源,如:森林、名貴中藥材、淡水資源等未納入徵收範圍。而且資源稅率與現在的經濟發展速度不相符合,過低的稅率造成資源的盲目開採。
  (4)現行排汙收費制度存在問題。我國現行的環保收費制度主要是指排汙收費,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繳費人的汙染行為,促進企業汙染治理。但它也存在以下問題;
  ①徵收範圍較窄。它只對汙水,廢氣、噪聲等五大類113個小項收費,這遠達不到控制環境汙染,改善整體環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