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現金股利會計處理的缺陷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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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現金股利會計處理的缺陷與改進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投資辦取得現金股利,視分配的現金股利的利潤來源不同,分別進行不同的處理:如取得被投資方接受投資前累積利潤分配的現金股利,則衝減“初始投資成本”;如取得投資後累積利潤分配的現金股利,則確認投資方的“投資收益”。但在具體處理時,現行核算有一定侷限j生。  [例]A於2000年1月1 H購入B公司發行的普通股股票20000股,即10%的股權。2000年B公司實現淨利潤20萬元。按現行處理方法分別不同情況處理如下:  1、假定2000年度B公司未分配現金股利,2001年1月10日B公司分配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共10萬元。  (1)投資當年B公司未分配現金股利,不需進行相關處理。  (2)投資以後年度現金股利的處理。至2001年末被投資企業B公司共分配現金股利10萬元,而2000年度B公司實現淨利潤20萬元,即投資後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10萬元≤投資後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淨損益20萬元,且以前年度末衝減投資成本,則2001年度應確認投資收益10000元(100000x10%)。  借:應收股利 1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  2、假定2000年度B公司分配1999年度現金股利5萬元,2001年1月10日B公司分配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10萬元。  (1)投資當年現金股利的處理。由於投資當年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萬元,則投資方獲得現金股利5000元全部衝減初始投資。  借:應收股利 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5000  (2)投資以後年度現金股利的處理。至2001年末B公司共分配現金股利15萬元,而2000年度B公司實現淨利潤20萬元,即  應衝減初始投資成本金額=(150000-200000)×10%-5000=10000(元)  又因投資後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15萬元≤投資後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淨損益20萬元,且以前年度衝減投資成本5000元÷則可以轉回的投資成本≤5000元,此處為5000元,所以  2001年度應確認投資收益=100000x10%-(-5000)=15000(元)  借:應收股利 10000      長期股權投資 5000        貸:投資收益 15000  3、假定2000年度B公司分配1999年度現金股利5萬元,2001年1月10日B公司分配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21萬元。  (1)投資當年現金股利的處理同2(1)。  (2)投資以後年度現金股利的處理。至2001年末被投資B公司共分配現金股利26萬元(21 5),而2000年度B公司實現淨利潤20萬元,即投資後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