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有為與無為 -從郭店楚簡看儒道性情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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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人皆知,道家無為。無為的對立面是“有為”,諸子百家,誰主有為?學者間似乎鮮有論及者。今因郭店楚簡出,似可提出新說。<?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有為”之義,實際上在《荀子·性惡》中已有表述。《性惡》雲:“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此處的“偽”,與“為”字通,是人為之義,下文“器生於工人之偽”語可為明證。唐人楊倞注《荀子》猶知此義:“偽者,為也,矯也,矯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為之者,皆謂之偽,故偽字人旁加為,亦會意字也。”宋儒主心性,故推尊孟子。因荀子性惡說與孟子性善論違拗,故猶惡荀子,遂望文生義,將《性惡》偽字理解為“虛偽”而對荀子妄加訾議。清儒錢大昕、盧文弨、郝懿行等糾正宋儒謬說,方使荀義復明。

先秦的“偽”字泛指“人為”,但《荀子》中每每有特定的含義。《性惡》雲:“凡禮義者,是生於聖人之偽”,“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可知荀子的“偽”特指聖人制作的禮義,進而又指用禮義改造人性。古漢語文例,“為”與“有為”同義,所以《性惡》之“偽”就是“有為”。

《禮記》中有兩處涉及“有為”的詞語,一見於《檀弓》,有子聽到孔子云“喪欲速貧,死欲速朽”,而說“然則夫子有為言之也”。二見於《曾子問》,子夏向孔子問及“三年之喪卒哭,金革之事無闢也者”一語,孔子說“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二文中的“有為為之”、“有為言之”,歷代注家均無說,以往每每苦於不得索解。

今讀郭店楚簡,《性自命出》雲:“《詩》、《書》、《禮》、《樂》,其始出皆生於人。《詩》,有為為之也。《書》,有為言之也。《禮》《樂》,有為舉之也。”居然三次提到“有為”,遂恍然大悟,“有為為之”、“ 有為言之”並見於楚簡與《禮記》,殆為春秋、戰國時之恆語,有為為之,當即有為之為;有為言之,當即有為之言。

儒家主張以道德仁義化民,文以載道,《詩》、《書》、《禮》、《樂》為百王之道之所歸,所以《荀子·儒效》雲:“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詩》、《書》、《禮》、《樂》之歸是矣。”郭店簡也有類似的表述,《六德》雲:“故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職而獄訟亡由作也。觀諸《詩》《書》,則亦在矣;觀諸《禮》《樂》,則亦在矣;觀諸《易》《春秋》,則亦在矣。”也以六經所載為人倫之正。禮為“道德之極”(《荀子·勸學》),故儒者每以禮義總括六經之旨。

《性自命出》又云“交性者,故也”,並解釋說:“有為也者之謂故。”“故”可以訓為舊典,如《左傳》定公十年,孔子對樑丘據說“齊、魯之故,吾子何不聞焉?”注:“故,舊典。”《漢書·藝文志》之《詩》類有《魯故》二十五卷、《韓故》三十六卷,引申之,可以泛指,聯絡到上文所引的三個“有為”,“故”殆指有意義的古文獻。所謂“交性”,就是用《詩》、《書》、《禮》、《樂》等文獻施行“有為”,使人民“可學而能、可事而成”。

儒家為何主張“有為”?有為與道家的無為有無關係?回答這一,需要從心性論談起。郭店簡關於心性情志的論述相當豐富,《性自命出》雲“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認為人性出於天賦,有其天然的`合理性,必須得到尊重。天道形諸萬物,萬物“莫不有道”(《尊德義》),故水有水道、馬有馬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猶如治水要尊重水之道、御馬要尊重馬之道、藝地要尊重地之道,治民必須順應人之道,“不由其道,不行”(《尊德義》)。簡文的作者甚至說“道始於情”,把情作為儒家之道的基礎。類似的論述,與注重性情的道家頗有相似處,以至有者認為子思學派是唯情主義者,還有學者說子思思想包含有許多道家思想成分。對此,筆者不敢苟同,郭店簡心性論大體不出《中庸》範圍,不過因為《中庸》的作者和年代長期紛爭,學界未能予以足夠注意罷了。現有的材料尚不足以推翻對儒家思想的固有認識。此其一。

責任編輯:應屆畢業生論文網

論有為與無為 -從郭店楚簡看儒道性情同異
  

其二,《性自命出》等篇雖從性情下筆,而大旨卻是落在對人性的改造上。儒家認為,人性固然可貴,但有其自身的弱點,人的性情的宣洩,未必處處得當;而且萬民之性並不齊一,同一事物可引起各種反應;如果聽憑自流,“縱情性,安恣睢,禽獸行”(《荀子·非十二子》),則無法及於“大順之道”(《唐虞之道》)。人是萬物之靈,不能將人性等同於牛馬之性。人性有可塑性,所以《性自命出》說“惟人道為可道也”。人能自覺,通過引導和,可以揚善去惡,“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荀子·勸學》)。所以儒家注重性情,但更強調教育,“君子美其情,[貴其義],善其節,好其頌,樂其道,悅其教”(《性自命出》)。教育即是“有為”,教育是使人從精神上區別於動物界的重要手段,“為之,人也;舍之,禽獸也”(《荀子·勸學》)。

儒家提倡教化,有其天道觀方面的原因。儒家所謂的天道是哲理化的天道,其主要特點的陰陽兩極的和諧至善、中正不倚。人道取法天道,人性人情的最佳狀態應該是“中和”。《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並將中和稱為“天下之達道”,正是追本於此。人性由於稟賦的差異,不能自發地及於“中和”,因此要以義統性、節性,使人“好惡以節,喜怒以當”(《荀子·禮論》)。《性自命出》雲:“道始於情,情生於性。始者近情,終者近義。”主張從情出發,歸終於義,使人道諧於天道,是對儒家思想最精闢的歸納。(參閱拙作:《始者近情,終者近義——子思學派對禮的詮釋》,《史》2001年3期)

儒、道兩家都注重性情,而最終分道揚鑣,根源在於對天道的不同認識。郭店簡“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一語,也見於《莊子·大宗師》,兩彼此都主張以人法天,而道不同於儒,莊子認為“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終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萬物皆應順其。老莊尊崇的天道,是純粹的自然之道,天道無為,故人性應與天道同化。莊子認為“性不可易,命不可變”,“聖也者,達於情而遂於命也”(《天運》),所以應該縱情率性,“任其性命之情”(《駢拇》)。他讚美“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踢”的自然之態(《馬蹄》),甚至提出,駢(大指與食指並連)和枝(六指)都是“性命之情”,“合者不為駢,而枝者不為岐”,(《駢拇》),不必過慮。進而言之,應該屏絕常人的情感。《養生主》說,老聃死,秦失吊之,僅“三號而出”,“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人生於自然,歸化自然何悲之有?生者當冥情任運。故妻死,莊子鼓盆而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