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整改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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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整改監督工作也應當與時俱進,創新方式法,適應發展需求.農村信用社對於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農民發家致富具有重要的作用.

探討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整改監督

摘要: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信貸的主要機構,對我國農村的發展和經濟建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加強其內部審計整改監督工作,是新時期下實現我國農村地區進一步發展的需要.為此,介紹了當前我國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工作現狀,探討了審計整改監督作用,並對整改監督工作的開展提出了幾點建議.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整改監督;作用

農村信用社自成立以來,一直承擔著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信貸金融業務,其主要作用就是支援農村地區的建設和發展,具有濃厚的中國特色.隨著時代的發展,傳統的農村信用社模式已難以適應農村地區的發展和需要.因此,深化農村信用社的體系改革,加強其內部審計整改監督工作,實現其在新時期下的良性發展,對促進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均具有重要的現實和歷史意義.

1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整改工作存在的問題現狀

1.1審計監督體系不完善

當前農村信用社普遍存在審計監督體系建設不完善、不健全的現象,尤其是在廣大基層信用社,由於種種原因,常常存在審計查證不到位的情況.部分信用社甚至對審計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迴避了事,不予處理,有的甚至直接提出異議,對審計方式方法提出疑問.究其原因,主要在於審計整改監督體系建設不完善,部分審計人員由於缺乏經驗,在審計過程中,對一些隱蔽的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者在一些人為因素干擾的情況下,難以做到依照規定進行,給審計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1.2審計整改執法力度偏軟

由於相關設計理事會並非獨立的審計機構或者部門,因此,在審計過程中常常受到上級部門的壓力或者權力限制,從而使得監督的獨立性大打折扣.再者,由於我國對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較少,尤其是在針對農村信用社這類特殊的機構,相關的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更少,這就造成了審計過程形式化嚴重,問題不斷.

1.3缺乏有效的事後監督平臺審計整改工作重點在審計,但核心在整改.我國目前在對整改工作的後續落實監督上,缺乏相應的平臺建設,致使只審計、不整改的現象比比皆是,導致審計整改工作流於形式.在事後的整改監督過程中,缺乏相關的技術人才和規章制度保障,設計單位對整改方不進行及時溝通和監督,對其執行情況也不做進一步跟進調查,從而使得整改工作流於形式,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2審計整改監督作用的發揮

2.1健全監督體系

體系建設是監督審計監督工作的重點,是設計監督整改工作正常開展的制度保障.在實際的審計整改監督工作中,首先要完善監督體系的建設,確保監督整改人員應有的權利,保證審計整改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內部體系建設,形成一整套科學合理的審計整改監督工作制度,杜絕內部人員監督工作流於形式,充分發揮監督工作的約束的作用.

2.2加大執法力度

首先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對審計過程中,存在故意為難、不願配合的信用社人員,應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確保審計工作的有序正常開展.同時,在審計過程中,要嚴於律己,堅持以事實為中心,嚴格做到對事不對人,用事實說話.對存在違法違規現象的人員,應當視情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於涉及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2.3完善監督平臺

當前大多數審計工作之所以不見成效或者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在於只審計、不整改,缺乏有效的監督,使得多數時候的審計整改工作流於形式.因此,加強事後監督平臺建設十分必要,對於改變目前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甚至完全不落實的.情況具有重要的作用.事後監督主要負責整改監督工作的進行,它與實時預警、視訊監控、集中授權共同構成了風險防控中心,是審計現代化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發展趨勢.

2.4創新方法技巧

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整改監督工作也應當與時俱進,創新方式法,適應發展需求.在進行整改審計工作之前,審計人員要與相關部門提前進行溝通,明確審計工作中的重點和需要注意的容易出現漏洞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審計實施方案.對審計結果進行分類整理,對出現的問題按照嚴重性進行分類,然後再向受審計方下發相關檢查報告,責令其按期進行整改.完善檢舉制度,鼓勵客戶和員工對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檢舉,一經查實,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嚴格落實責任追查制度,有責必究.

3結束語

農村信用社對於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農民發家致富具有重要的作用.隨著時代的變化,其內部審計整改監督工作也應與時俱進,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設,依法依規嚴格行使審計監督權力,加大執法力度,做到有責必究、又問必查.完善事後監督制度,確保整改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加強人才建設,提升審計人員業務能力,創新審計方法技巧,為我國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朱豔蓓.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監督獨立性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13.

[2]張志偉.如何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整改的監督作用[J].當代會計,2014,(12):48G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