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德治”思想的現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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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治”是孔子政治哲學的核心內容,春秋末年禮崩樂壞,其“忠恕”之道是實現“仁政”的必備條件,是社會生活秩序化的有力保障;其“制儀”之禮規範個人行為,是實現社會整合的工具和紐帶;其“德主刑輔”思想強呼叫道德維護統治,推動社會和諧執行。孔子“德治”思想的的實質是以道德為根基的儒家人性論,其意義不僅在於引領社會風尚,而且是社會發展戰略的終極關懷,對教化、規範、引導民眾行為向善有著積極影響。不可否認,孔子“德治”思想有其自身的理論困境,治理模式單一化,社會制度建設缺席,“德治”本身也有其歷史侷限性。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利益衝突時有發生,批判地吸收孔子“德治”思想,有利於我們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保持清醒的認識,比如要充分發揮“德治”的功能,堅持“德治”與“法治”相統一,注意制度建設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治理主體的修養是治理的關鍵,人的價值是國家治理的元價值。

孔子“德治”思想的現代價值

[關鍵詞]儒家政治哲學;德治;國家治理;孔子

春秋末年,禮崩樂壞,社會價值體系和政治建構被打亂。“禮崩樂壞的出現,不僅意味著夏商周‘三代’社會秩序的破壞,更意味著‘三代’社會秩序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精神本體的失落。”[1]在這種情況下,重建“周禮”,恢復禮制,尋求失落的精神本體,使被破壞的社會秩序得以復現、社會生活變歸有序,是時代賦予孔子的歷史使命。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是時代造就了孔子及其政治哲學思想。在孔子的政治哲學思想中,“德治”思想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是孔子政治哲學思想的核心和價值之所在。本文擬從孔子“德治”思想的主要內容談起,探討孔子“德治”思想的基本功能及其困境,發掘傳統文化中“德治”思想的有益價值,以期對我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鑑。

一、孔子“德治”思想的主要內容

“德治”是孔子政治哲學思想的核心,是其建立大同社會,實現家國同構、天下一體的理論基石,也是構建先秦儒家政治倫理的出發點。孔子“德治”思想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忠恕”之道

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中,“仁”是一個核心概念,具有豐富的內涵,“按照最初的用法,‘仁’指某種雄性或陽性品格,特別指君王所具有的此類品格……然而,到了儒家那裡,‘仁’逐漸變成了一種具有人道特徵的道德品質”[2](P20)。這就不難理解,在孔子與其弟子之間的對話中,“仁”有多種不盡相同的用法。首先,“仁”是“愛親”之心,是對長輩的敬順。“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孝順父母、尊敬兄長是仁德之本。一個人只有做到愛自己、愛親人,從內心產生一種仁愛之心,才可能推己及人,從而做到愛他人、愛社會、愛國家。孝悌是仁道的根本,是德性的基礎。其次,“仁”是“愛人”。“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在這裡,“愛人”的物件超出了“愛親”的範圍,從而獲得了“泛愛”的特性,“將‘仁’由‘愛親’推廣到‘愛人’,不僅體現了‘愛’由近及遠、由親而疏的量的變化,而且體現了質的飛躍”[3]。這種由“愛親”到“愛人”的拓展是“仁”的內涵的擴大,“泛愛眾”由家庭推廣到社會,這正是國家治理的內在要求,“仁愛”產生的家庭有序、社會和諧,是社會生活秩序化的有力保障。

在由“愛親”推及“愛人”的過程中,個體是如何實現由愛個人到愛大眾的呢?對此,孔子提出了“克己復禮”的思想。“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孔子這裡所謂的“禮”,就是社會生活秩序化的問題。約束自己的行為,使自己的行為合乎於“禮”,這就是“仁”。由此可見,“仁”是孔子政治哲學的道德起點,是其理論得以建立的根基。綜其所述,“仁”不外乎包含兩點,即“忠”與“恕”。“忠”具有“忠君”“忠誠”“忠厚”的意謂,是對人內在本性的感召;“恕”則是指“寬恕”,以“寬恕”之心和“寬恕”之度愛人、體人。換句話說,“忠恕”之道指的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境界。在孔子看來,這是實現“仁”的必備條件。統治者施行“仁政”也就是要行“德治”,要常懷不忍人之心,常行不忍人之政。

2、“制儀”之禮

要實現對社會的“善治”,就必須具有健全的社會禮儀制度,也就是說要有健全的、合乎規範的社會生活秩序規則。在孔子的政治哲學中,這種生活秩序就是“禮”,即制度儀式、道德準則等。以“禮”為中心的倫理標準是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的,只有心存敬畏,方可自覺歸正。“‘禮’根據一個人在特定關係中所處的位置,制定出不同的標準以規定得體的行為。這樣一來,個體就會熟悉在人際關係中的不同義務和情感。在理想狀態下,不斷依禮而行,就會越來越體會到人際關係的價值。”[2](P25)“禮”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對人們的言行有具體的規定,國家治理必須具有合乎“禮”的規範,也就是要有評價是非、對錯的規章制度和價值標準。禮是人們行為的規範,是社會生活的秩序,有禮則安,無禮則亂。

孔子的“禮”對人的行為規範提出了許多具體的要求。有學者總結出了孔子“禮”的三種內涵指向:一是個人的精神修養、行為規範和做事準則;二是和諧有序的社會結構,它既可以體現為家庭結構,又可以體現為國家結構或社會結構;三是推動實現社會整合、社會統一的工具和紐帶。[4]應該說,孔子政治哲學中的“禮”,不僅是個人的行為規範和準則,也是社會整合的工具和紐帶。同時,“禮”還要以“仁”為道德基礎,換句話說,“仁”規定了“禮”,沒有“仁”就談不上“禮”。“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論語・八佾》)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如果沒有仁德,怎麼會遵循禮?因此,“仁”是“禮”的前提。可以說自有社會組織建構以來,人類社會無不以各種“制儀”之禮來規範個人行為,制定社會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