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民企融資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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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而言,中小民營企業面臨的金融環境與此要求尚有較大差距,存在著通常所說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在浙江中小民企融資的難題該怎麼解決呢?

  

融資問題成為中小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瓶頸

1.融資難。人民銀行杭州中支調統處的一份調研報告指出:“中小企業金融市場缺口巨大。以全國中小金融發展先行地區台州為例,截止2012年3月,台州中小企業(含個人經營性)貸款佔全部貸款比例達46.9%,比全國高約20個百分點。但據調查顯示,台州僅有不到20%的中小企業獲得貸款,全國而言,缺口更大”。截至2013年6月末,台州的小微企業(含個人經營性貸款)貸款佔全部貸款比例達48.6%。“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更是基本沒有,並且這一現狀在較長的時間內很難改變”。

2.融資貴。據《改革內參》2013年第2期:“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2012年對浙江企業融資成本的調研顯示,浙江小額貸款平均利率是20%,大型民企的融資成本在10%以上,而央企的融資成本只有5.3%,比大型民企低了將近一半。”

據省金融辦資料,2012年全省小貸公司的平均利率(名義)為19.16%。據人民銀行杭州中支,2012年四個季度的民間借貸利率分別平均為25.62%、24.67%、23.96%、24.59%。這就是“80%以上得不到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課題組的調查印證了上述情況。多家民營企業向課題組訴苦,企業不僅要承擔較高的貸款利率(通常是基準利率上浮20%),還要承擔貸款過程中的各項隱性成本和隱性風險。如有的銀行要求必須先存相當高比例的資金,然後才予貸款。有的銀行以承兌匯票形式發放貸款,企業用承兌匯票貼現,又要額外增加3%的貼現。據杭州市浙江紅葉園藝集團(中型民企)反映,該公司獲得的貸款名義利率為6釐4,但要為銀行拉存款,補差貼息3釐,再加上請客送禮,實際融資成本高於10%。

3.“互保”危機。銀行對小微民營企業的貸款有很多附加條件。大多數中小民營企業是靠租賃的土地和廠房創業的,無擔保物,銀行為分散風險,於是讓民營企業搞“互保”。“互保”往往導致較大範圍的金融風險,一旦有個別企業出現經營困難而無法償還貸款時,就會產生連鎖反應。

融資問題的國家政策因素

1.貨幣政策不對稱。“不對稱”是一種向央企、銀行傾斜的貨幣政策。這樣的貨幣政策對於銀行借貸市場中的強勢群體(央企、上市公司、大型民企等)來說,仍然可以得到低利率甚至負利率的貸款。而對於銀行信貸市場中的弱勢群體中小民營企業來說,則是十分“緊”的。奇高的存款準備金率大大壓縮了銀行信貸,致使弱勢群體大量被“擠出”,被迫轉向民間借貸。最終,相當數量的中小民營企業虧損累累,甚至倒閉。

2.資本市場不完善。現行資本市場遠不是真正“市場化”的多層次、金字塔式市場。管理方針尚未脫離“為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服務”的框架;股票市場僅有頂端的主機板、二板市場,缺乏廣大的基礎性市場,且一級市場是封閉的;債券市場則主要為國債及特大型央企服務,一般的大中型企業都難問津。

“不完善”的資本市場對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的負面影響主要有三。第一,中小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極窄、機會極少。第二,由於直接融資規模偏小,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主要流向大中型企業,中小民營企業則勢必處於被忽視的地位。第三,風險投資缺乏順暢的退出渠道,難以充分發展。

3.大銀行融資比例低。從中小企業實際融資的來源看,真正從銀行借貸的比例很小。雖然杭州銀行等地方性銀行都專門成立了小企業貸款部,甚至有的銀行規定在總的借款規模中劃出一定比例專門用於中小企業融資,但沒有規定這部分資金必須貸出去。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靠銀行來解決目前是有難度的。陷入“聯保融”、“互保融”危機的企業一般規模比較大,如溫州的中泰莊吉都不是中小企業。

而且在利率市場化發展的背景下,高風險必定意味著高利率,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是非銀行金融,本來屬於“高額貸款”領域,貸款利率下降是不現實的。銀行垂直管理後,地方政府很難左右銀行的信貸政策與風險偏好。

4.小銀行實力弱。為當地小客戶服務的小銀行數量少、整體資金實力弱。眾所周知,在中國目前的銀行體系中,不缺少大銀行,只缺少小銀行。

雖然國家出臺了政策鼓勵建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但是,2012年末,才開業村鎮銀行800家,不到縣級行政區數目的一半,同時小銀行的活力也參差不齊。比如,不少農信機構的運作機制尚未“市場化”,活力不足;村鎮銀行中也有個別機構活力甚差,難以發揮“鯰魚效應”;一些城市商業銀行規模擴大後,市場定位發生變味,逐漸脫離了小客戶。

5.郵儲行活力差。郵儲銀行的規模巨大,營業網點超過3.8萬個,名列全國銀行之首,存款餘額僅次於“四大銀行”,列全國第五。然而,由於“體制不到位”,即資本金不足,股權結構欠合理,信貸運作機制刻板、低效,以致存貸比太低,鉅額資金“放空”,給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帶來了明顯的負面影響。

欲消除上述“五個因素”,出路在於調整有關政策思路,並加速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比如,注重貨幣政策的“公平性”,努力縮小正規金融市場與民間借貸市場的利率差距,加速推進利率市場化;調整證券市場管理方針,儘快造就真正“市場化”的多層次、金字塔式市場;向民間金融資本開放縣域小銀行市場準入,允許其主發起村鎮銀行、社群銀行,造就一批真正的“草根銀行”;深化郵儲銀行改革,增資擴股,調整股權結構,實行總行、省行兩級法人制,以增加靈活性,適應經營小額信貸的需要等等。但是,這些事情都需要中央決策,浙江省只能呼籲、建議。

有的銀行規定在總的借款規模中劃出一定比例專門用於中小企業融資,但沒有規定這部分資金必須貸出去

改善浙江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狀況的建議

1.利用好有利於融資的積極因素。浙江省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市場份額較高。2012年末,浙江省農信+城商行+村行的貸款市場份額為23.3%,而全國僅19.7%。並且浙江省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佔GDP比重較高,2012年為172%,而全國僅130%。

浙江省法人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與活力均相對較好。如農信機構,2011年戶均貸款為43萬元,不良貸款率為1.27%,資產利潤率達1.70%。城商行中,更有國內小額信貸最為優秀的台州銀行、泰隆銀行,民泰銀行也不錯。浙商銀行、杭州銀行的規模雖然較大,但通過設定專營支行,小額貸款也放得很紅火。村鎮銀行、小貸公司也發展得較好,2012年末全省有村鎮銀行50家,佔全國的1/16,但貸款餘額佔全國的1/7,單家平均貸款餘額是全國的2.3倍,並且湧現出一些優秀的“品牌”,如“聯合村鎮銀行”、“銀座村鎮銀行”等等;2012年末全省有小貸公司277家,是全國的4%,但是貸款餘額則為全國的12%。

浙江省郵儲銀行的存貸比也遠高於全國,2012年末為39%,而全國還不到20%。其次網路金融走在全國前列。

承認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機構身份,為解決槓桿率問題及有效監管掃清道路,進而發展成為與銀行“聯姻”的金融公司

“電商金融”等金融創新成果明顯。阿里巴巴小貸公司利用電商資料和網路平臺發放小額信用貸款,2013年5月末為止,貸款餘額已超過53億元。雖然它是面向全國客戶的,但是浙江客戶畢竟最多。還有一些金融創新,如德清的“P2C”,台州市農村自發的合作金融組織,一些地方的中小企業轉貸基金等等。

2.營造良好融資環境。第一,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中小企業的政府主管部門應當著力於營造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的市場環境建設,並通過優化中小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使中小企業的融資能按公司法的規定規範封閉執行,使公司的有限責任真正發揮防火牆的作用,從而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級別,增強中小企業融資的還款履約能力,從根本上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制約瓶頸問題。

第二,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貸款標準,分類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根據產業政策導向,確定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的標準,使政策性貸款成為引導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向,帶動商業信貸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將中小企業分為服務型、科技型、電子商務型、出口型和生產型,分類解決融資難題。如,結合政策性銀行的信貸政策如進出口銀行的出口信貸,支援中小企業融資;又如,制定支援中小企業轉型發展的地方性貸款政策,並通過地方金融體系實現中小企業的對接。服務型中小企業,以提供勞務為特點,輕資產,缺乏擔保物,但營業收入達標且業務相對穩定,其開拓新業務或新市場所需要的經營性資金,在確保資金封閉執行的前提下,給予一定額度的政策性貸款。

第三,開放民營投資,建立多層次立體式地方金融組織體系。地方金融市場已經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應當繼續發揮地方金融市場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援作用。同時,地方政府應當加大地方金融市場的建設力度,在保障地方國有投資適度控股的基礎上,加大地方金融市場對民間資本開放力度,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資金供給的總規模,構建多層次立體式地方金融組織體系,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別中小企業對資金的`共同需求。

3.提升浙江省銀行體系服務能力。第一,促進農信機構進一步市場化。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農信機構尚未實現經營機制轉換。為此,應當要求省聯社在努力抓好“人頭”的同時,切實推動、督促經營機制的“市場化”,吸引優秀民營企業參股入股。在農信機構改製為股份制農商行時,可以考慮由已有的優秀農商行充當戰略大股東。

第二,加速發展村鎮銀行。村鎮銀行的作用不僅是金融服務“三農”與中小企業,而且還要發揮“鯰魚效應”。因此,既要數量,更要質量。浙江省首先要儘快實現縣域的“全覆蓋”;個別村行活力極差(如蓮都建信等),則應增設一家(省內已有先例,慈溪、寧海各有兩家)。

第三,支援城商行發展。比如,對於台州銀行、泰隆銀行,應加大支援力度,讓它們成為某些城商行、農商行的戰略大股東,使“銀座模式”、“泰隆模式”迅速在更廣闊的地域“開花”。

第四,促進小貸公司發展。當前主要有兩點:一是發展“資產轉讓”,承認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機構身份,解決槓桿率問題。二是“迴歸”2008年5月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出臺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允許自然人充當主發起人,並降低資本金門檻。

4.加快、擔保體系建設。中小企業自身缺乏融資所需要的物權抵押,是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原因,缺乏合格的抵押物,使中小企業的貸款成為沒有還款保障的純信用貸款,即使由擔保公司提供增信擔保,由於中小企業無法為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措施,使擔保公司的風險敞口擴大。2008年以來全省的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業務大多處於停滯狀態,可以說明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的風險是很大的。

第一,要“因地制宜”的發展擔保公司,目標是讓那些“第一還款來源”良好但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業能夠獲得貸款。比如,溫州目前急需發展一批會員制的,由財政、會員企業共建的擔保公司。

第二,加快權利融資市場的建設步伐,提升中小企業融資保障能力。權利市場的建設包括股權交易市場、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以及配套的評估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自我保障問題。如生產型企業可以用土地或廠房抵押貸款,但也需要解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轉讓的融資難題;而科技型企業,智慧財產權是企業的核心資產,智慧財產權貸款不僅可以解決企業的經營性資金,也可以加大科研的投入力度,更為金融機構的中小企業融資安全撤回提供市場環境。

5.建好金融試驗區。對於麗水、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的成果與經驗應注重在全省的推廣、借鑑。

溫州,首先要支援、促進民間金融資本發展壯大,突破“玻璃門”。民間借貸“陽光化”不能停留在“登記中心”上,而是應當讓它們先組建“小貸公司”,然後走向“村鎮銀行、社群銀行”。其次,根據溫州發展的實際需要,將市區的甌海、鹿城、龍灣等三家農信機構合併組建“溫州發展銀行”。這樣的改組,國內已有先例,蘇州銀行就是由吳江農商行改組的。再次,要建設好地方金融監管局,對小貸公司及各類準金融機構進行規範、有效的監管。

麗水,除了要完善“林權抵押貸款、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銀行卡助農取款工程”等三大亮點並發展“保險服務社會民生”和農村擔保體系外,也應當探索對小貸公司及其他準金融機構設立有效監管的問題,並爭取“升格”為國家級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