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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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希望大家喜歡!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的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菸草企業的菸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稅前扣除注意扣除比例

一、扣除比例一 0%。

菸草企業的菸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扣除比例二 15%。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三、扣除比例三 30%。

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四、扣除的特殊情況。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