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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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策略1

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策略
稅收對經濟的調控和影響來自納稅主體對課稅的迴應。稅務籌劃是納稅主體對稅收的正向迴應。納稅人都有降低納稅義務的慾望,本文擬從企業的組建、籌資方式、投資決策、經營管理等方面謀求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策略,以為企業合理避稅提供借鑑。
一、投資決策中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策略2

一、納稅人的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身份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概念,以法人主體為標準納稅。居民企業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就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納 稅;非居民企業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來源於境內的所得納稅。並且採用了註冊地和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相結合的雙重標準來判斷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註冊 地標準較易確定,因此,籌劃的關鍵是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實際管理機構一般以股東大會的場所、董事會的場所及行使指揮監督權力的場所等來綜合判斷。《企業 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其定義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

二、計稅依據的籌劃

1.收入的籌劃

收入確認金額是在確認收入的基礎上解決金額多少的問題。商品銷售收入的金額一般應根據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確定,無合同和協議的,應按購銷 雙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價格確定;提供勞務的總收入,一般按照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交易總額的,企 業應及時調整合同總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中的金融企業利息收入應根據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存、貸款利息確定;使用費收入按企業與其資產使用者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確定。

但是,在收入計量中,還經常存在各種收入抵免因素,這就給企業在保證收入總體不受較大影響的前提下,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 間。如各種商業折讓、銷售退回,出口商品銷售中的外國運費、裝卸費、保險費、佣金等於實際發生時衝減了銷售收入。因此,在計算商品銷售收入中應儘可能考慮 這些抵免因素,以減少計稅基數,降低稅負。

2.扣除專案的籌劃

(1)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 費的籌劃。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按標準扣除,未超過標準的按實際數扣除,超過標準的只能按標準扣除。因此,在準確確定工資、薪金合理 性的基礎上,儘可能多的列支工資薪金的支出,超支的福利可以以工資薪金的形式發放,工資總額增加,按工資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准予扣 除的金額也會隨之增加,因而在減少所得稅稅負的同時還可以增加職工的教育和培訓機會,改善職工福利,提高職工工作積極性。

(2) 業務招待費的籌劃。依照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 入的0.5%。其中,當年銷售(營業)收入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設定了雙重標準。稅法對 這兩個條件採用的是孰低原則。也就是說,企業發生的招待費,其中40%是肯定要交稅的,而剩下的60%,還要看其是否超過了營業額的0.5%。如果超出 了,要就超出部分繳稅。因此,企業應避免招待費的過度支出。

(3)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籌劃。《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發生 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結轉以 後的納稅年度扣除。雖然超出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扣除,但扣除時間是多長,要看企業以後的經營情況,是一個不確定的因素。因此,從籌劃的角度考慮,支出應 儘量在限額內。

稅法將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進行合併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那麼企業的部分業務宣傳可以將自行生產或委託加工的印有企業標誌的禮品、紀念品當作禮品贈送給客戶,既達到廣告的目的,同時又可以降低成本。

(4)對外捐贈的籌劃。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雖說是限額扣除,但由於會計利潤是以會計準則為標準計算得來的,可調控的空間比應納稅所得額大;另外,企業也可以結合自身情 況,適度進行捐贈,這樣既會對社會作出貢獻,同時也可以擴大企業知名度,樹立良好形象和聲譽,為企業產品的銷售和拓展市場都有積極的作用。

三、稅率的籌劃

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比原暫行條例的規定低8個百分點。除此之外,實施細則中規定有兩檔優惠稅率分別為15%和20%。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方案。

1.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稅率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 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所以,小企業可以考慮調整企業從業人 數、資產總額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使其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從而適用20%的低稅率。

2.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15%的稅率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研究 開發費用佔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科技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高 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據此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可以考慮調整企業的產品(服務)範圍、提高研究開發費用佔銷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術產品 (服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的比例和科技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等,使其成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而適用15%的低稅率。

3.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決定減徵或者免徵。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積極爭取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支援,以享受減徵或者免徵所得稅的優惠。

四、優惠政策的籌劃

1.優惠年度

合理選擇企業享受減免稅優惠年度,讓企業的優惠年度分佈於企業利潤最大年度,從而最大限度地節約稅款。對於新辦企業,如為年度中期開業,當年實際生產經 營不足6個月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選擇就當年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其減徵、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執行期限,可以推遲至下一年度計算。如果新創辦的符合減免 條件的企業當年實際經營不足6個月,而且能夠預測到第二年的經濟效益較當年好,則可以選擇第二年為免稅年度,這樣享受到的優惠更大。

2.投資地區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為了適應各地區不同的情況,相繼對一些不同的地區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從而為進行投資地區的稅務籌劃提供了空間。投資者選擇投資地 點,除了考慮投資地點的硬環境等常規因素外,不同地點的稅收差異也應作為考慮的重點。稅收作為最重要的經濟槓桿,體現著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稅收政策。因此投 資者應選擇既能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又能使企業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的區域投資方案,作出投資決策。

3.投資專案

現行稅制對投資專案不同的納稅人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國家實行稅收傾斜的企業型別有國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術企業、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企業、街道創辦的 福利生產單位、安置“四殘”人員的企業、水利部門舉辦的企業、農業部門舉辦的企業等。同時,稅法還對下列產品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第三產業的發展專案,可 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限內減徵或免徵所得稅;“老、少、邊、窮”地區的新辦企業,可在3年內減徵或免徵所得稅;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 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淨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投資者應綜合考慮目標投資專案,結合稅收優 惠政策,合理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