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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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是指通過對涉稅業務進行策劃,製作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運用國家的稅收政策和有關法律規定,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安排,使企業減輕納稅負擔的一種理財活動。納稅籌劃在我國還處於初級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稅收制度進一步完善和稅收法制程序的加快,納稅籌劃將會成為企業理財和經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新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的知識,歡迎閱讀。

新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一、企業所得稅以及納稅籌劃的定義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和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種。我國稅法對企業所得稅的徵稅物件進行分類,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對於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我們區分的主要標準是成立時依據的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若依據法律法規在中國成立或者雖是依照外國的法規法規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字中國境內的企業,在稅法是就是居民企業,其他的則劃分為非居民企業。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和國際稅收慣例,在稅法規定允許的範嗣內,並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對企業籌資、投資、運營等活動進行籌劃,目的在於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行為。其外在表現是使納稅人納稅最少,納稅最晚(主要考慮時間價值),即實現“經濟納稅”,在實踐中,我們把這一行為成為“節稅”。納稅籌劃與“避稅”相比較,有著本質不同。荷蘭周際財政文獻局(IBFD)《周際稅收辭彙》將“避稅”定義為“是用合法手段減少稅收負擔。通常表示納稅人通過個人或企業活動的巧妙安排,鑽稅法上的漏洞、反常和缺陷,謀取稅收利益。”在我國稅收法律制度推進完善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國政府是支援“節稅”行為的,但是對於“避稅”採取的卻是明確的反對態度。

二、新稅法對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影響

1.1對利用納稅主體謀求稅收優惠進行了嚴格限制

過去生產性外資企業、福利企業等具有某種身份就可以享受減免稅以及低稅率的優惠。對此,新法取消了此類優惠政策。使過去簡單地通過改變企業身份就能享受稅收優惠的籌劃方法已經失靈。新法把納稅人的範圍確定為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取消了以往內資稅法以“獨立經濟核算”為標準確定納稅人的規定。

1.2稅率的統一使稅率籌劃變得困難

新法把企業所得稅稅率確定為25%。同時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照顧性稅率。新稅率的確定統一了內外資企業和不同型別企業的稅率。將使企業之間的競爭更為公平,也意味著原來利用稅率高低進行納稅籌劃的時代也將告結束。

1.3收入內涵更加明確.扣除範圍有所擴大

新法對收入總額內涵進行了界定。與舊法僅就收入總額的外延進行列舉不同。新法將收入總額內涵界定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同時,新法嚴格區分“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前者本身即不構成應稅收入,而後者本身已構成應稅收入但予以免除。“不徵稅收入”具體是指財政撥款、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屬於財政性資金的收入。“免稅收入”是指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等。以上關於收入確定的規定都將使得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所得範圍變得更加明確,也使原有利用收入範圍進行納稅籌劃的方法受到了嚴格限制。新法還統一了內、外資企業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扣除政策等。

1.4稅收優惠政策總體上有所減少

由於新法取消了現行稅法下的許多優惠政策。比如,生產性外資企業、福利企業享受減免稅以及低稅率優惠。新辦的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諮詢業、資訊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等這些企業因為特殊身份而享受稅收優惠。這些政策在新法下已不存在。因此這些籌劃方法已經失靈。另外,舊法下在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高新技術開發區設立企業,享受減免稅以及低稅率的優惠。而按照新稅法的規定,除在新企業所得稅法頒佈前已經設立的企業可以在5年內繼續享受稅收優惠外。上述優惠已經取消,原來僅靠在特定區域成立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就能獲取稅收優惠的籌劃方法也已經無效。除此以外,新企業所得稅法還取消了再投資退稅、購買國產裝置抵免企業所得稅以及出口型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很多依存於這些優惠政策的籌劃方法也同樣失去了意義。

三、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對稅收的籌劃必須準確掌握有關的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

在不斷髮展的現代中國,會計準則總是在不斷的更新變化中,而稅法更是根據經濟發展的形勢而隨時完善以適應國家財政收支政策。稅法的體系繁雜,在徵稅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給公司帶來很大的損失,因此財務人員應該及時掌握最新的資訊,不能一成不變地進行籌劃。只有利用政策與企業自身業務相結合的最新的稅收籌劃,才能為企業帶來長遠的利益。

2.遵守稅法,依“法”籌劃。稅收籌劃的一個顯著特點在於合法性。

具體包括3方面的內容:一是以依法納稅為前提。二是以合法節稅方式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安排,作為稅收籌劃的基本實現形式。三是以貫徹立法精神為宗旨,使稅收籌劃成為實現政府利用稅收槓桿進行巨集觀調控的必要環節。合理的稅收籌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果利用法律的空隙故意違法偷稅逃稅漏稅,則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嚴厲制裁。

3.加快培訓人才是非常必要的,稅收籌劃是一項複雜的工作。

成功的稅收籌劃不僅要求籌劃主體以正確的理論作為指導,更要籌劃主體具備法律、稅收、財務會計、統計、金融、數學、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具備嚴密的邏輯思維、統籌謀劃的能力。因此,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納稅籌劃的成功率,重視企業內部稅收籌劃人才的培養勢在必行。

四、納稅籌劃的意義

從納稅人方面看,納稅籌劃可以使納稅人的稅收減少,有利於納稅人的財務利益最大化。納稅籌劃通過稅收方案的比較選擇納稅較輕的方案,減少納稅人的現金流出或者減少本期現金流出,增加可支配資金,有利於納稅人的發展壯大。從國家的稅制法規上看,納稅人為了節減稅收,總是密切地關注著國家稅制法規和最新稅收政策的出臺,一旦稅法有所變化。納稅人就會從追求自身財務利益最大化出發,馬上採取相應行動,趨利避害,把稅收的意圖迅速融入納稅人企業的經營活動的過程中。從這方面來說,納稅籌劃在客觀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貫徹稅收法律法規的作用。同時也時刻提醒稅務機關要注意稅法的缺陷,對稅法的健全起到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