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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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要點有哪些你知道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要點,歡迎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要點

(一)集團發生管理費,分攤稅法不理會

集團公司中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和綜合管理職能,並且為其下屬分支機構和企業提供管理服務,向下屬分支機構和企業分攤總機構管理費是時下比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經發生了變化,新政策規定母公司以管理費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費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給母公司的管理費,不得在稅前扣除。有關企業應當及時調整有關業務的操作模式,否則就會產生涉稅風險。在新政策環境裡改為有償服務計收入,不計管理費,這樣子公司可以稅前扣除,從母子兩公司整體看,只要掌握好盈虧平衡點,其服務費的企業所得稅總和可以為零。

(二)企業發生招待費,合理籌劃可不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一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5‰,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設企業當期營業收入為M,當期列支業務招待費為N,按照規定,當期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60%×N,同時要滿足不大於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這個點上,可以同時滿足企業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說,如果當期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等於營業收入的8.3‰這個臨界點時,企業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三)如何捐贈有學問,籌劃適當可當收益

一些企業發現自己的應納稅所得額很大,要繳納大筆的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希望利用捐贈的形式支援社會公益事業,建立企業的良好形象。因此,這些企業通常會採取向公益事業捐錢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減輕了企業所得稅稅負,又擴大了企業社會影響。從捐贈形式看,基金會形式最優,其次是現金捐贈,第三是提供勞務,最後是實物捐贈。現金捐贈中,最好由個人名義捐贈,其次基金會捐贈,最後為企業直接捐贈。其實,要達到上述目的,捐贈並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如果將捐贈變投資,合作雙方都能降稅負,效果更好。

在企業運營過程中,採取有效的合理避稅對於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此,企業應對我國現行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有充分的瞭解,這樣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稅,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