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以下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了信宜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供大家參考!
信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信宜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信府辦〔2016〕54號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5號)的有關規定,為規範我市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調整我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現將調整後的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宜市城鎮居民(非農業人口)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人民幣,下同)
(一)結婚生育(雙方合計)
三倍 | 四倍 | 五倍 | 六倍 | |
超生1個 | 118298元 | 157731元 | 197164元 | 236596元 |
超生2個 | 236596元 | 315462元 | 394328元 | 473192元 |
超生3個 | 354894元 | 473193元 | 591492元 | 709788元 |
1、超生一個子女
(1)118298元(三倍);(2)157731元(四倍);
(3)197164元(五倍);(4)236596元(六倍)。
2、超生二個子女
(1)236596元(三倍);(2)315462元(四倍);
(3)394328元(五倍);(4)473192元(六倍)。
3、超生三個子女
(1)354894元(三倍);(2)473193元(四倍);
(3)591492元(五倍);(4)709788元(六倍)。
(二)非婚生育(單方計算)
1、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39433元(二倍)
2、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子女
(1)59149元(三倍);(2)78865元(四倍);
(3)98582元(五倍);(4)118298元(六倍)。
3、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一個子女
(1)118298元(六倍);(2)138014元(七倍);
(3)157731元(八倍);(4)177447元(九倍)。
二、信宜市農村居民(農業人口)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一)結婚生育(雙方合計)
1、超生一個子女
(1)77806元(三倍);(2)103741元(四倍);
(3)129677元(五倍);(4)155612元(六倍)。
2、超生二個子女
(1)155612元(三倍);(2)207482元(四倍);
(3)259354元(五倍);(4)311224元(六倍)。
3、超生三個子女
(1)233418元(三倍);(2)311223元(四倍);
(3)389031元(五倍);(4)466836元(六倍)。
(二)非婚生育(單方計算)
1、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25935元(二倍)
2、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子女
(1)38903元(三倍);(2)51870元(四倍);
(3)64838元(五倍);(4)77806元(六倍)。
3、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一個子女
(1)77806元(六倍);(2)90774元(七倍);
(3)103741元(八倍);(4)116709元(九倍)。
三、有關事項
(一)以上徵收標準,結婚生育的為按夫妻雙方分別計徵的合計標準,非婚生育的為單方計算的`標準。雙方情況不同(戶口、婚否等),按規定分別計徵。
(二)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超生多個子女未徵收的應累計合併徵收;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我市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一胎子女條件,但未經審批而懷孕的,應當補辦審批手續;生育時仍未補辦審批手續的,按計算基數徵收百分之二社會撫養費。
上述標準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
信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