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中的和諧與“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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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是《老子》書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概念。換言之,理解老子就必須要理解其“無為”思想的真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老子》思想中的和諧與“無為”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幫到各位讀者,更多內容請瀏覽()。

《老子》思想中的和諧與“無為”

摘 要:《老子》書中蘊涵了和諧以及“無為”的思想,二者關係緊密。“道”的目的是為生成一團和氣,“無為”乃大道施為的方式。大道的和諧就要行“無為”,也只有“無為”才可達到大道的和諧。《老子》思想源遠流長,至今仍為當代社會的發展提供有益借鑑。

關鍵詞:和諧;和;無為;道;不爭

《老子》作為先秦道家學派的代表性著作,幾千年來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形成、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老子》全書內容涉及修身養性、論道治國等諸方面。在傳統的“儒道互補”的理論構建中,《老子》一書並不迴避對“治國平天下”層面的理論探析。相反,在歷史的沿革和發展中,人們對《老子》思想“無為而治”的研究熱情始終未曾冷卻。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任何有益的理論思想和改革實踐都可以拿來為社會主義服務,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千百年來,《老子》以其博大精深的思想牽引著人類對大道和諧的希冀,這一點與當前世界“和平與發展”的主題也是相吻合的。本文旨在透析《老子》思想中的和諧與“無為”,發現二者間的密切關聯,以資管理理論的豐富和發展。

一、和諧

歷來在儒道的理論互駁中,儒家從仁義道德的制高點,批判道家消極遁世,道家的和諧思想也往往被認為是侷限於“小國寡民”的狹隘視閾之中。從《老子》的文字解讀來看,這種說法似乎有點道理,但並未真正觸及《老子》思想的底蘊。《老子》全書語言正言若反,委婉隱諱,對其文字的理解向來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各種觀點和見解正誤難辨、深淺不一,不免以訛傳訛,但《老子》書中和諧思想的理論構架直接觸及人類社會存在發展的基本要素,一定意義上講,人類社會只要存在,其發展就不能違背這些基本要素的運作規律。

《老子》全書開篇便提到一個重要的概念“道”。“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而在第四十二章中,老子則明確提出了“和”的概念,“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在這裡,“道”是以唯一的整體出現的,“道”“一”齊一,同乃天地之始、萬物之母。天地含有陰、陽二氣,互相交衝而產生和諧之氣。可見,“道”是萬事萬物的產生的原因,是最為基本的元素,而“道”的終極目的則是產生這股和諧之氣。換言之,“道”的運作小到風雲變化,大到操控宇宙,其目的都是“和”。這種“和”具備“道”的某些特徵,也是不斷變化發展的,是一個無限運動變化的結果。《老子》用“和”字表述宇宙的統一穩定狀態,實際上,這種“和”是具有推廣意義的。《老子》從宇宙生成論的角度提出“和”的概念是有重要旨義的,宇宙萬物至微至大,“和”則是紛壇複雜的宇宙萬物處理相互關係的準則,無論宇宙萬物之間存在什麼樣的差異,自然的結局都必定趨向於“和”。

此外,《老子》全篇有諸多章節也都閃爍著和諧思想的'光輝。例如《老子》第八十一章提出“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天之道”實乃純粹意義上“道”的實體或曰自然法則,天道是利物而非害物。上文已經指出,“道”的終極目的是一團和氣,和的結果就是“利而不害”。那麼,巨集觀意義上的天道如此,具體的人又是如何呢?聖人之道則是幫助而不爭奪。顯然,老子在這裡是借天道為人道立法,即從人倫角度為現實社會提供準則,通過促成人道的和諧,進而實現整個天道的和諧。老子又說:“人法地,地發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這實際上又從根底上把“道”與自然和諧的本性連線在一起,也就更加鮮明地凸顯了老子所追求的“域中四大”[1]相互和諧、存而並一的和諧之境。

二、“無為”

“無為”是《老子》書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概念。換言之,理解老子就必須要理解其“無為”思想的真諦。《老子》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第三十七章)。此句依託“道”而言“無為”,實質上也是從“道”之和諧的根底出發,指明“無為而無不為”乃復歸“道”之方式和途徑。“道”永遠是順應自然的,自然又是崇尚和諧的;“道”之無為非無所作為,而是不妄為。由此,從“道”復歸和諧,又從和諧倒推“無為”,在老子看來,“無為”依然是以終極的一團和氣為目的。

在老子看來,天地萬物取法自然之道,有其自己的生長規律。既然天道是和諧的或者說是求和諧的,那麼“四域之大”的人也應該秉承這種自然之道,行“無為”而“有為”。老子曾說:“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無有入無間。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老子》第四十三章)此話是講,天下最柔弱的東西,可以驅使天下最堅硬的東西;無有之形可以進入無間隙之中。老子此話在做隱喻,“至柔”“無有”歸根結底都可化歸為“無為”之為,然而就是這樣的“無為”可以驅動最為堅硬有形的事物。老子主張“治大國如烹小鮮”(《老子》第六十章),《韓非子·解老》對此作過解釋:“故以理觀之,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虛靜而重變法,故曰:‘治大國者,若烹小鮮。’”《老子》第五章也說:“多言數窮,不如守中。”政令繁多而屢次遭受失敗,還不如堅守空虛無為。小鮮的烹飪不能多動,大國的治理就不可勞民傷財。在這裡,老子的“無為”一方面依附當時社會大變革的背景,強調當政者要考慮民生疾苦,不可一味恣意妄為,否則這樣的“有為”真的“不若守中”;另一方面老子也意在指出,真正的“無為”是“少動”,最終目的是產生和諧。“無為”“有為”的分辨並不重要,而產生的效果卻是至關重要的。圍繞這個最終的價值追求,老子提出了一系列的“無為”之道。《老子》第五章提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此話單從字面上進行淺薄的判斷恐難登大雅之堂。“大道廢,有仁義”(《老子》第十八章),老子認為此等“仁”是等差之愛,是不足取的。老子提出“天地不仁”“聖人不仁”意即消除私愛,將愛博大拓展。從這個意義上講,差等性違背和諧的根本要求,不是“道”所欲也,老子是要通過“無為”而達到澄明的和諧境界。

三、“無為”通向和諧的理論可能性和可行性

《老子》六十三章指出,“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很顯然,老子的“無為”不是離俗避世,相反,“無為”實則暗示了一種方法論意義。人們通過“無為”,能夠更加貼切地把握天道人事執行的規律,更加有效地行為而不會導致天道和諧的破壞。

《老子》四十八章:“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學的東西越多,看事物看得越仔細,心機就有變壞的可能性。老子在這裡說的“為學”是指政教禮儀等外在的世俗之學,學得越多,心機就可能愈加偽詐奸邪。當然這都不利於和氣的生成,故而要“損”。“損之又損”就是要修行自然天道、減損私慾。至於“無為”,我們也斷然不可理解為無所作為。助長私慾的“有為”當然要減損,“無為”姑且可以理解成無私慾之“為”。將其意義引申,“無為”意即消除影響大道和諧的不穩定因素,杜絕矯枉過正的“有為”之舉。“無為”通向和諧的可能性在於,“無為”為“道”施為的方式和人應以之為法度的施為方式。講“無為”之道,為減少“有為”之道;“道”以“無為”而收有為之功效[2]。

在老子“無為”思想中還有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不爭”。老子認為:“天之道,不爭而善勝。”意思是說,自然的規律不爭奪而善於取勝。《老子》第八章指出,“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夫唯不爭,故無尤”。在一個充滿矛盾的統一體中,上善的人就應該像水一樣,不叛離大道,減少私慾的紛爭。唯有如此,才不致讓自己產生過失。如果人與自然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人之間都能做到這樣,那麼大道的和諧也就不遠了。此外,還應該看到,“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老子》第七十八章),“弱之勝強,柔之省鋼,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第七十八章),這裡又進一步詮釋了水弱而不爭的高明之處。從某種意義上講,貌似無為的“不爭”實質上是一種更加高明的競爭手段,這種“不爭”避免了激烈的矛盾衝突。但我們已經反覆強調,老子崇尚“無為”源於對一團和氣的追求,由“不爭”到處於競爭的優勢地位又將老子的原意狹義化了。老子指出,“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老子》第八十八章),這裡老子的“不爭”又一次回到了其原始意義。大道的和諧終究要回到“不爭”,反過來,唯有“不爭”才可實現大道的和諧。這樣,從“無為”到“不爭”再到和諧,構成了老子理論邏輯的完整性。

結語

《老子》全書中“無為”思想所滲透的治國方略和修身之術值得當代人深思,對於現代社會而言也極具啟發意義。現實自然和社會確乎存在紛繁複雜的各種矛盾,但矛盾的處理不可違背自然規律,和諧的實現就是要找到矛盾的動態平衡,不可無為,亦不可妄為。反觀當代社會的諸多弊病,例如生態危機、人機關係緊張等等都是由於人類短視的“有為”和紛爭所造成的。大道的和諧是人類千百年來祈求的目標,如今我們解讀《老子》思想中的和諧和“無為”也是在這條道路上上下求索。“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老子》第十四章),《老子》思想所放射出的璀璨光芒,也必將為和諧社會的演進發展提供有益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