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文學的現代性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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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代文學的現代性追求
    隨著上世紀90年代社會和思想文化的急劇轉型,關於中國現代文學現代性的問題出現了諸多發現和認識。20世紀中國文學中現代文學的本質是否具有“現代性”的本質屬性,對此問題的理解眾說紛紜,下面我們將圍繞魯迅、郭沫若、巴金、曹禺等作家,從兩個方面談談我們的看法。
  楊春時、宋劍華在《學術月刊》1996年第12期上發表了《論20世紀中國文學的近代性》,就如何看待20世紀中國文學的性質:是近代性抑或現代性?該文對20世紀中國文學的現代性本質的觀點提出質疑,認為五四以來的中國文學,不應當屬於現代主義文學,因為其不具備現代性,而只有近代性。他們拋開中國文學作為個體的歷史現實,而放眼整個世界的文學史劃分,認為20世紀中國文學的本質特徵是完成由古典形態向現代形態的過渡、轉型,它以類似於近代文學的主題而選擇對國家、民族、階級命運的關注為主題,而偏離了屬於關注個體精神歸宿的現代文學主題,因此應屬於世界近代文學範圍。當然有相當一部分學者對他們的觀點持反對態度,認為以西方文學史固有模式來框定中國文學,這正是背離了中國的實際。
  劉鋒傑《何謂20世紀中國文學的現代性》一文中強調對於20世紀中國文學中現代化精神的簡單否定,正是忽視了現代性的矛盾狀況以及中國文學的“現代性追求”的複雜性。中國現代文學的現代化是一個漸進的複雜的過程,它們創造了豐富的意義世界,也湧現出了眾多作家作品和文學現象,既有魯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艾青、丁玲、趙樹理等大家熟知的代表性作家,也有富有創造性和審美個性的作家,如沈從文、徐志摩、張愛玲、錢鍾書、穆旦等;有文學史上舉足輕重的文學思潮、流派,如文學研究會、創造社、“左聯”和“魯藝”等,也有具有文學史價值和審美意義的文學現象和社團流派,如學衡派、語絲社、新月派、九葉詩人和新感覺派等;有代表性和經典性的文學作品,如《阿Q正傳》、《子夜》、《雷雨》、《駱駝祥子》、《家》、《邊城》和《女神》等,也有獨特性和個性化的作品,如新感覺派的小說。分析這些實證,我們會發現中國現代文學不斷地在追求著現代性的本質屬性。
  
  首先,我們從對“現代性”概念的理解入手。
  “現代性”作為當代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炙手可熱的流行詞彙,大家普遍認同的有兩種解釋:一是從在歷史長河中的時間職能上看,它被認為在19世紀上半期,西方文明歷史中某個階段的現代性——它是科學和技術進步的產物、工業革命的產物、資本主義所引起的廣泛的經濟和社會變遷的產物,因此,“現代性首先是與一種新的時間意識是對應的”;另一種是作為美學概念的現代性,在文化範疇內具有價值敘事職能。
  從這兩個意義上而言,我們可以說,在中國現代文學中,同時存在著對於兩種現代性的追求。現代文學的興起就是以一部分作家率先舉起“科學”與“民主”兩面大旗開始的。他們對國民性中的劣根性進行批判,對舊的統治制度和腐朽的封建倫理道德發起攻擊,從而關注中國的國家民族的現代化道路。這一部分作家可以以胡適、陳獨秀、魯迅、郭沫若、茅盾、老舍、張天翼等為代表。另外也有一些作家,則顯示出對於審美現代性的濃厚興趣,他們更為關注的是“人”,一個更多表現為非理性的人,在現代社會的某種境遇。這一部分作家以李金髮、戴望舒、張愛玲、穆旦等為代表。
  我們研究中國文學的現代性問題,需要從中國現代化的具體歷史程序的實際出發。現代性是個發展的概念,它分為前期、中期、晚期的不同階段,不可以用相對成熟的現代性來苛求早期的現代文學。它萌芽於晚清,開創於民國,發展在共和國。從中國整個龐大的文化和時間背景來看,中國現代文學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發展,它的意義在不同時期也有著不同的意義。我們要從當時中國的時代背景中認識中國現代文學,就其特殊的時代意義,我們也不難看出發生在1917年至1949年間的中國現代文學不同於古典文學,也不同於西方文學,更不同於當代的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有著十分重要的“現代性”意義。
  被稱為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中國現代最偉大的啟蒙主義文學大師的魯迅,開創了中國民族文化反思的新人文傳統,為中國歷史和民族文化的現代變革做出了卓越貢獻。他的作品所達到的高度迄今為止無人能及,無論從思想內容的深度還是藝術成就的高度來講,魯迅作品都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高不可及的範本。早在1906年,魯迅就提倡反抗和獨立精神。今天看來,這種思想比其他的同時代人要先進10年,因為他的這一訴求直到五四時期才獲得廣泛的理解。及至五四,他因發表中國歷史上第一篇白話現代小說而成為中國現代小說之父,他在小說《狂人日記》中以“吃人”二字對中國歷史的概括,在小說《阿Q正傳》中以“阿貴”典型對中國人的國民性的概括等,其深遠的意義至今都影響頗深。30年代,魯迅作為一個成熟的馬克思主義思想家出現於文壇,並自覺地站在了黨的旗幟下,為保衛人民革命事業、共產主義事業而戰鬥,在《二心集》、《且介亭雜文集》中便可以找到其高亢的戰鬥風格。
  生活在40年代的作家們,在繼承優秀的現代文學傳統的同時,創造了更加豐富的具有現代性的文學形式,如以趙樹理、孫犁為代表的解放區文藝,競相爭豔的現代戲劇等,無論從形式還是思想內容上講,都不可謂不現代。
  
  其次,從“現代性”的主要表現來看,中國現代文學同樣保持著“現代性”特徵。
  個人主義精神與人道主義思想。“個人主義”以文學方式為個人立法,確立了個體的獨立、解放、自由和創造的價值意義。郭沫若在詩歌中創造了“我把天來吞了”、“我把地來吞了”的“我”,充滿了詩人自我崇拜、自我讚美的激情;廬隱也通過《麗石的日記》、《海濱故人》等小說描寫了自我的心境,抒發了自我的情感……這是與他們的個人主義的思想情感分不開的。
  “人道主義”是在社會歷史發展中擔當公民和人的責任和義務,同情、悲憫普通人的生活命運。1921年成立的創造社的重要作家郁達夫,借作品塑造了一群引人注目的零餘者形象,從而抒發了孤獨、憂傷的情懷,從《沉淪》中的“我”,到《春風沉醉的晚上》中的菸廠女工,無不充滿了令人窒息的苦悶感。作家也正是以此來激起社會的人道主義關懷。另:外,作為中國感傷主義文學傳統的集大成者,巴金先生用一生的心力創作了充滿悲憫情懷和憂傷基調的傑出作品。在他早期的`《激流三部曲》和《愛情三部曲》等一些重要作品中,我們可以感受到濃郁的悲憫和感傷的成分。這也正是人道主義的體現。